第10部分(第3/4 頁)
“你知道些什麼?”
“我沒再跟他們聯絡,只知道我的上司親自出馬,他們也知道你的……特異功能,已經準備了方法要對付你,我知道的就這些,你們自己小心,我……我不能再說下去,以後也不會再出現,再見……”說完,楊主任就急忙結束通話電話。
“該死!”Fang現在落單!
凱跳起來撲向門口。
“怎麼了?”麥斯立刻追上去。
“他們來了!”
買好鞋子,方荷直接換上,然後將原本的鞋子裝入袋裡,提著繼續逛精品街。長這麼大,她還是第一次發現逛街的樂趣。
從以前到現在,她最常去的地方不是學校就是研究室、圖書館,後來多了個醫院,在同學眼裡她簡直就是書呆子一個,“人生以玩樂為目的”這八個字根本不在她的字典裡,當然啦,她也沒機會真的去逛街。
不過現在,她明白為什麼會有那麼多人明明不會買東西,卻還是喜歡在街上逛了。因為街上的東西常常會換新,美麗的東西就算買不起,光是看也是一種滿足的視覺享受,像她現在就有這種感覺。
凱只叫她來買鞋子嘛!所以她理所當然地只選了鞋子,別的東西一概只是看看。方荷從來不以為自己會喜歡什麼小東西、小飾品,可是今天在這裡一看,她突然發現那種東西真是可愛,怪不得很多女生喜歡收集,精品店裡更是絕對不會忘記擺售這些精巧亮麗的飾品。
她正逛得高興,一名高大的棕發外國男人走近她──
“方荷小姐嗎?”
方荷立刻轉回身,戒慎地望著他,“我是。”
“抱歉嚇到你,我只是想請你幫我一個忙。”
“什麼忙?”
“麻煩你走出大門口。”
“為什麼?”
“我不願意傷了你,希望你合作。”他側過身,以一把小型的袖珍手槍指著她腰腹。
方荷及時嚥住到口的驚叫。
“我不會跟你走。”
“這可由不得你。”他抓住她手臂,拉著往外走。
“非──”
“如果你叫出聲,不只你有事,飯店裡至少有十個人會跟你作伴。”
冷酷的恫嚇不是開玩笑的,方荷瞪著他。
“我不認識你,為什麼找我麻煩?”
“我們只是想請你做客,走!”他推她。
方荷故意走得很慢。“做客!哈,這兩個字現在在臺灣跟‘坐牢'的意思差不多。”
“放心,你不會孤單的。”棕發男人掀了掀嘴角,扯她出大門。
趁著玻璃旋轉門轉到開口,她被推出門的同時,她回身用力將也要跨出來的他又推回去,旋轉門很快又轉過去,棕發男人一時不防,被轉動中的門推著又轉了一圈,方荷立刻拔腿就跑!
“救命哪!搶劫啊!非禮啊!”方荷把所有想得到的詞都用上了,就見大門口人人迴避。
這年頭說到搶劫,哪個不先護好自己的家當要緊?除了可憐的警衛,他們得趕過來維護房客及飯店方圓十公尺內行人的安全。
“他有槍!”見有人衝過來抓人,方荷及時補了一句。
槍!?
還沒趕到的警衛頓時煞住腳步,立刻掏出手機,打一一○報警!至於已經趕到門口的警衛,則拿起警棍,對著棕發男人劈頭一陣猛打。
“呼、呼、呼!”方荷停下來喘氣,以為自己總算逃過一劫,誰知道下一秒鐘,路邊臨時停車的轎車裡突然衝出兩個人,抓了她就往車裡塞。
“唔──”掙扎不及,車子迅速開走。
凱和麥斯衝出電梯口,奔到大門外,只聽見大家在說著剛才的驚險案,並且有一名身穿白色洋裝的女人被擄走,凱心一涼。
人車喧嚷的夜街中,根本看不到任何黑色的車輛,但是路邊卻有一個掉落的精品袋,裡頭的鞋子掉出袋外,凱立刻跑過去。
“是Fang的,左邊!”抓起袋子,他迅速奔向地下停車場,三十秒後,銀色的跑車衝了出來,速度一點也沒放慢,所有人紛紛閃避,只有麥斯迎向前跳了上去。
咻──銀色跑車頓時消失在街道上。
“該死的車!”
市區速限是六十公里,凱已經開到七十以上,還不時轉換車道,然後邊找機會加快速度,邊詛咒臺北市的黑暗交通。
“該死的十字路口!×的!為什麼紅綠燈這麼多?”
這是麥斯第一次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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