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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找到了嗎?”
江南愣了下,半晌,搖搖頭。
紀夢溪把車開到停車場,卻沒有下來,抽起悶煙。他知道這些天江南都在找一個人,沒說上天入地,但那份心思他看得出來,卻只怕連她自己都不知道,而那個人又像在這個世界上消失了。
他從來不覺得有什麼是不受他掌控的,而如今卻像陷入一個莫名其妙的旋渦裡。通通“身不由已”,“情不自禁”。真是這世上最可怕的詞彙,以前理不覺得。
紀夢溪問過江南:“為什麼要找薄南風?”
江南不想瞞他,就跟他坦言:“其實我也不知道為什麼,那天他病得很嚴重從醫院裡離開了,我擔心他一個人會出什麼事。”
江南說她不知道為什麼,紀夢溪很相信。她以為只是疼惜,其實她不是。薄南風眾星捧月可不是一個人,也只有江南會覺得他需要被當成孩子一樣的疼惜。但也只有一個女人這樣以為,心裡才會軟軟的時刻想去疼愛一個男人。
現在的江南,就在下意識那樣。
紀夢溪想起薄南風之前曾對他說過的話,那裡的篤定字字頂天立地,不像一個碌碌無為的年輕人的狂放之詞。紀夢溪看到江南現在的樣子,忽然怕起來,或許這些疼,是有人刻意為她編排的程式。疼過了,就不愛了,也有一種說法,是疼過了,才能看見愛。他覺得,或許這些都是薄南風有意讓江南看到的。
畢竟她總是那麼傻。
審判進入法庭調查階段。
公訴人宣讀起訴書之後,由被告人劉春玉陳述。
劉春玉這一輪表現很好,起碼沒有緊張得語無倫次。把該說的或者不該說的搞混淆。一直工整的面向審判席,把她正當防衛的過程按著之前江南和許濤的交待完完整整的講述了一遍。
在接下來的詢問被告人環節,劉春玉的做答也是按著敘述案情時的主旨去說。
接著詢問證人,鑑定人。
首先是當晚的報案人。
說案發當晚看到劉春玉慌慌張張的從家裡跑出去,等到過去看時,被害人王金龍已經死了。
公訴方問:“當天你有沒有聽到打鬥聲?”
證人搖頭:“沒有。”
許濤扶了一下鏡框,也說:“我看你出據的證言表示當天你回來的很晚,而且喝了不少的酒是不是?”
“是。”
許濤點頭,面向審判席:“法官,首先證人回來的時間極晚,早已過了案發時間,而且他喝了酒,處於頭腦不清狀態,對於案發當天是否發生過爭執打鬥,起不到什麼說明作用。”
公訴方又傳喚另外兩位證人,都是劉春玉的街坊鄰居,證明案發當天的確聽到兩個人的爭吵聲,不過只是一會兒。公訴方問起是否與案發時間吻合時,均搖頭否認。
江南質證。
淡然抬眸:“你們是一起住了很長時間的鄰居吧?劉春玉和王金龍是否經常吵架?大約從什麼時候開始開始這樣?”
證人想了一下;“他們從這兩三年就這樣,關係似乎不好。不過也不是每次都聽到他們吵架,只是王金龍老是打劉春玉。”
江南緊追不捨:“你是說,他們並不會時常吵架,即便有的時候王金龍打她,而你們並沒聽到爭吵聲對不對?”
“對,都是看到劉春玉臉上有傷,猜想她又捱打了,實際上我們是沒聽到。劉春玉就是這樣的性子,不會大吵大鬧。”
辯護一方提請證人出庭,系劉春玉多年的老鄰居。
證人稱,劉春玉性格溫婉,多年來一直受王金龍的毒打。而且下手很狠,經常看到劉春玉面目紅腫,還進過醫院。
另一證人稱,王金龍近兩年性情變得火爆,脾氣反覆無常,易動粗。
公訴方不質證。
經過一系列證人及證言的出據之後,接著出示鑑定結論。
案發當天將被告人劉春玉逮捕之後的鑑定結果顯示,劉春玉身上有明顯的傷痕,痕跡明顯,是最近才遭受到毒打。對於被害人王金龍的勘驗結果則表明,他在被殺害之前喝過酒,體內有大量的酒精成份,沒有其他的藥物成份。
最後出示物證。
劉春玉提到的棒球棒和匕首。
鑑定結果顯示,棒球棒上有被害人王金龍的指紋,而匕首上有劉春玉的指紋。
公訴方和辯護方均不質證。
法庭調查完畢,接著進入法庭辯論階段。
江南集中精力,首先將案情和疑點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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