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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船王增購2000萬股的行動,僅用兩個小時便完成了,平均每分鐘收購16萬股,但只有少量九龍倉小股東成功地賣出了自己的股份,置地的金蟬脫殼成功了。
等6月24日星期二,置地宣告只持有1300萬股九龍倉股票,本次增購行動失敗後,九龍倉的最後爭奪戰落下帷幕,次日九龍倉便正常復牌了。
但置地在6月16日還持有2300多萬股九龍倉股票,這就意味著,其在包船王星期一增股行動中,暗度陳倉地賣出1000萬股,套現10。5億港元。
要知道,該批股票的平均購買價是37。5元,以105元出售,即獲利近7億元。
怡和宰包船王這一刀,可謂喪心病狂到家了,相較而言,唐煥只是賺了兩億多,就顯得有人情味多了,說是心安理得也不為過。
不過包船王在增購成功後,也遇到了一個麻煩。
當時香江《收購合併守則》綜合條例第3款指出,擁有控制權的大股東,在可能的範圍之內,以不低於其獲得控制前6個月所提出的最高價,購入其他股東的股票。
這就是說,包船王應該在這次事件中,以105元的代價向其他所有股東買入九龍倉股份。
因此,人們對包船王宣佈只收購2000萬九龍倉股份,且額滿為止的做法,是否“公平對待全體股東”,是否違犯“收購合併守則”精神,爭論不休。
之前討論置地的增購行動是否牴觸了《收購合併守則》而沒有得出結果的證監處,也就包船王的反收購行動開會討論,並最後向新聞界發表宣告。
包船王在增購2000萬股九龍倉股份之後,已取得九龍倉股份的控制權,但包船王不符合《收購合併守則》的第3點“公平對待全體股東”的原則。
因此,委員會建議包船王應最低限度,以每股105元向九龍倉股東提出“區域性收購”,而且不應該運用多次增購股份所得到的投票權。
顯然,這個舉動有失公平,因為之前置地公司提出增購時,證監處並沒有指出要注意此守則,而包船王完成反收購之後卻提出這一點,有厚此薄彼的嫌疑。
事實上,如果要包船王“遵守公平對待全體股東”的原則,其所牽涉的資金高達60億港元,在當時來說,這個數字是不可能做到的。
就證監處所發表的宣告,包船王透過獲多利公司通知證監處,自己無意提出全面收購九龍倉股份的建議。於是有關方面也沒有再採取進一步的行動,這件事就此不了了之了。
此外,還有人認為滙豐銀行在這次收購事件中可能觸犯了銀行條例,因為當時銀行法例規定,向一傢俬有公司或銀行董事家獨立貸出無抵押貸款,不能超過某個上限,但後來香江官方澄清了有關疑問。
就這樣,九龍倉股權爭奪戰,在這些叫嚷聲中徹底結束了。
這些事實似乎說明了,資本市場上所講求的公平,只是一個招牌而已。
這個時空裡,由於唐換的干涉,已經以低於100港元的價格,獲得絕大部分股票的包船王,在6月23日,星期一,也就是今天,沒有進行增購2000萬股的行動,只是在私下裡高價購入了三分之一左右,幾百萬股而已,雖然不是兩個小時,但也很快便結束了。
另一方面,怡和的增購計劃開始生效了,兩股置地股票加上一張債券,還真有賣家認可了這個方案。
看著周密拿給自己的資料,唐煥笑得肚子疼。
自己賺錢,還得到了一聲感謝,怡和卻搬起石頭砸了自己的腳,按照它這個方案增購下去,做的全是無用功啊,而且還背上了一個大包袱,最後可怎麼收尾呀,自己都為其擔心了。
“看看接下來置地的股價什麼走向吧,沒準還有空子可鑽。”唐煥玩味地說了一句。(未完待續。。)
第0209章 接連而來的感謝
置地確實掉進了自己挖的坑,增購行動的火爆勢頭,居然後來居上地超過了包船王。
可玩金融資本幾百年了的英國佬顯然更加老練,眼見著風向不對,與自己當初設計的目標背道而馳,便連忙以各種藉口拖延交易,等到了6月24日,星期二傍晚過後,便宣稱增購暫告一個段落,九龍倉的股票竟然在次日復牌了。
似乎,九龍倉最後爭奪戰,仍然按照歷史慣性,在這個時間點上,落下了帷幕。
但一塊石頭扔進水塘裡所激起的漣漪,哪能那麼快地恢復平靜。
比如,九龍倉股價並沒有像前世裡那樣快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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