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毋庸諱言,北美自由貿易區的出現,就是衝著從1980年代初開始的歐洲經濟一體化程序加快。當然了,rb對美國和加拿大市場所採取的咄咄逼人的進攻策略,也是一個重要原因。
早在1980年裡根競選美國總統期間,就提出了一個包括美國、加拿大、墨西哥,以及加勒比海諸國在內的“北美共同市場”的設想。
1983年,加拿大回應地也提出了關於建立美加自~由貿易區的設想。
到了1985年,美國和加拿大開始進行有關簽署雙邊自~由貿易協定的談判。
終於在1988年6月2日,《美加自~由貿易協定》正式簽署,並於次年1月1日正式生效。
才簽署沒多久的這個《北美自~由貿易協議》,便是在之前《美加自~由貿易協定》的基礎上所進行的衍生加入了墨西哥。
和歐洲共同體成員國試圖達成一個凌駕於各國政~府和法律上的協議不一樣,《北美自~由貿易協議》只是一項非常類似條約的國際協議。
第一條便明確規定了,墨西哥、加拿大、美國根據關稅和貿易總協定的基本原則,正式建立一個自~由貿易區。
其成立宗旨是:取消貿易障礙,創造公平競爭的條件,增加投資機會,對智慧財產權提供適當的保護,建立執行協定和解決爭端的有效程式,以及促進三邊的、地區的以及多邊的合作。三個會員國彼此必須遵守協定規定的原則和規則,如國民待遇、最惠國待遇、及程式上的透明化等來實現其宗旨,藉以消除貿易障礙。
顯而易見,《北美自~由貿易協議》首先和唐首富最利益相關的一點,便是智慧財產權保護硬體還好說,包括作業系統、辦公套件、遊戲程式等等在內的軟體,長期以來就是個麻煩,而《北美自~由貿易協議》將會使墨西哥這個強勁市場,貢獻出真正的價值。
另外,之前建立的《美加自~由貿易協定》,便顯示了加拿大在智力成本上的優勢。
就拿華人移民頗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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