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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低柔的笑著, “任金笙,有時候很喜歡你的個性,有時候也很讓人挫敗啊。”
“要不要來一罐。”我扔給他一罐啤酒,不想談這個話題。
他接過啤酒仰首喝了一口,隨意捏在掌中,“你真的很誠實,連敷衍也不肯啊。”
“我很抱歉。”
他低笑,“脾氣這麼倔又那麼愛逞強。任金笙,你這樣的女人很容易吃虧的。”
我垂著頭不說話。
他揉揉我的長髮,“怎麼這副表情,也正是這樣我才欣賞你。”
我也跟著灌一口啤酒,“我也很欣賞你,不過還是隻能把你當哥們。”
他惑人的低音滲透在夜色中, “任金笙,還記得我曾經說過:我不喜歡我的東西里還有其他人的痕跡。”
我喝著啤酒沒答腔。
“你身上充滿著回憶的痕跡,我發現這是我無論如何也抹不掉的。”他保持完美的微笑,即使口中說著挫敗的話臉上也看不出一絲一毫。
我頓了一下,面對著如廝瞭解我的人我也不想費心遮掩。
“這些年其實我多的是辦法可以得到你,可惜我容不下你身上的痕跡。即使得到你也沒意思。”他慵懶的說,“我一直在等你忘記他,我不是永遠都充滿耐心,現在,已經是我耐心的極限了。”
我轉頭看他,張了張嘴正要說什麼,眼前卻突然一黑。
他單手捂住我的眼睛,我只覺嘴唇被人蜻蜓點水的輕觸一下。
訝然的捂住嘴睜開眼後,眼前的他後退一步優雅的淡然開口——
“任金笙,再見了。”
56 情敵對話
正月後我沒有回N市,而是在太后的威逼利誘下留在了F市。
老頭子唸叨著落葉歸根,太后也大義凜然:拋家棄母有逆倫常!
逆個鬼,想咱捨不得咱走就直說嘛。
將咖啡店託付給孫紗紗,隔天我就穿著一身合身的職業套裝進自家公司工作了。
和太后一道走進公司的那一刻我不禁咋舌,這才實質性感覺到咱家也是一富人階級。當年太后插手房地產時作風彪悍的在男人世界中佔的一塊地盤經過這些年的經營擴張又翻了幾翻,踩著亮晶晶的大理石地板進門時我忍不住閉上眼以免眼睛被閃花,這閃亮的地板,閃亮的天花板,閃亮的辦公室……
真是……忒俗啊。
“太后,您會不會覺得……閃了點?”
太后教訓道,“這叫氣派!”
“恩……高見高見。”
我一直覺得女人和龍是同一種生物,天生抗拒不了閃亮事物的誘惑,而太后更是將這一女人天性發揮的淋漓盡致。不論是閃亮的珠寶,還是閃亮的菜刀,包括閃亮的廚具,以及這個閃亮的公司裝潢……
當天我在策劃部安營紮寨,開始了我朝九晚五的白領生活。周圍的同事和上司知道我是太后的女兒後整天不是口蜜腹劍其實背地裡腹誹我這空降部隊,就是諂媚巴結整天嗡嗡嗡地在我耳邊製造噪音,而公司裡難得的清流多半選擇明哲保身離我這是非源頭遠遠的——終於明白當年程咬金的感受了。
靠山山倒靠人人跑。
我自救。
我學陳曦端出一張生人勿近的面癱臉,用氣勢和目光殺死他們。
事實證明有著前人經驗總結的社會實踐是科學的,世界清淨了。
平均每隔幾天陳曦都會來公司接我下班而後一起吃個便飯,曾問起他,“你不用回N市工作嗎?”
他淡淡的說,“今年調回F市總公司了。”
公司的女職員對這個保持固定頻率造訪公司的美男充滿好奇,我嚴防死守不露口風。
開玩笑,咋可能便宜你們。
某天公司下班時接到一個陌生來電,電話那頭甜美的女音約我一道出門坐坐。
我換上一身雪紡長裙,描了眼線上了唇彩把自己整得豔光四射的出門。咱輸人不輸陣。
進了餐廳,一個長相柔弱甜美的女子先打了招呼,“你好,任金笙。”
我也甜美微笑,“你好。”
先禮後兵這道理我懂。但我沒想到她進入正題的第一句話竟然是——
“你知道我是誰嗎?”
——丫以為自己是成龍cosplay紅番區啊?
我撐住笑臉沒讓它倒塌。
她識趣的自動揭曉,“我叫midiya,想必你也知道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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