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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致命細節(第1/2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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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真正的斷手殺人魔的身份早就呼之欲出了,只不過一開始那個極其重要的細節被林坤忽視掉了。

當時,聽到尖叫之後,他第一時間來到那個房間門前,發現被人從裡面反鎖了。

這是一個極其有趣的細節,由於那個旅館實在是太過破舊,房門自然不可能是防盜門,就是那種普通的木門,不反鎖的話,一推就開。

胖子老闆肯定是在那個小姐到來之前殺掉的死者,這一點是毋庸置疑的。

這個時候,帶入小姐的視角,事情就變得有些奇怪了。

她被通知來這裡接客,來到109號房門前,發現沒有上鎖,所以直接推開走了進去。

這個房間雖然比林坤那個稍微大上一些,但也是個單間,裡面有什麼情況,一目瞭然。

也就是說,那個小姐只是不是瞎子,進門的第一時間就肯定能看見床上躺著的那具屍體。

最有趣的地方來了,她在看到屍體之後,沒有尖叫、沒有呼救,反倒把門給反鎖上了。

至於原因嘛,想來是她接下來要做的事情絕不能讓別人打擾、更不能讓別人撞見。

因為一旦被別人看到她在房間裡做的事情,一切就結束了。

至於她到底在房間裡做了什麼,還得從那截斷手說起。

胖子老闆是模仿作案,本意自然就是把殺人的罪名嫁禍到真正的斷手殺人魔身上。

所以不說細節,大體上作案方法必須相似,不然根本無法矇騙他人。

而斷手殺人魔在殺掉死者後,絕對會砍下一隻手掌帶走。

所以胖子在殺掉死者並且砍下對方的手掌之後,只能選擇帶走,藏在出租屋裡。

那個出租屋肯定是他精心挑選的,小區本就沒什麼人,住在他那一棟的更是少之又少。

這樣一來,藏手掌過程被目擊的可能『性』就降到了最低。

不過壞處就是,哪怕別人特意找個開鎖師傅來把他那個出租屋的門給撬開,都不會有其他人知道。

雖然不知道真正的斷手殺人魔是在什麼時候盯上他的,但可以肯定的是……在胖子帶著殺人後的手掌來到小區時,就已經被盯上了!

後面的事情就更加簡單了,在胖子藏好手掌,快速趕回旅館後,躲在暗中的斷手殺人魔出現,撬開了鎖,帶走了那截手掌。

從那些新聞報道來看,這個斷手殺人魔本來就是個徹頭徹尾的瘋子,以殺人尋找刺激為樂。

這一起模仿作案,更是讓那傢伙有一種擁有了粉絲的快感,那她也不介意,在尋找刺激的同時,回饋一下自己這個“頭號粉絲”。

例如……把這起模仿作案變成一起真正的斷手殺人魔案件!

偷圖、偷梗、偷人什麼的都很常見,但偷兇殺案,真是秀到極致。

想做到這一點,必須得成為第一個發現屍體的人,扮成一個上門服務的小姐,絕對是不二之選。

不過這樣的話,有可能會在事後暴『露』,所以那傢伙有極大可能本來就是一個真正的小姐!

到時候就算深查起來,幾乎沒什麼漏洞,唯一的破綻就是死者其實並沒有找小姐。

但是死人是不會說話的,再加上沒有手機之類用來聯絡的工具,她只要說兩人在事先就已經商量好價錢約好了地點就行了。

再加上她本身就是一個小姐,讓這套說辭變得天衣無縫,沒人會懷疑到她身上去。

成為第一個發現屍體的人,自然就擁有改變整個兇殺案現場的能力。

進入房間,殺人魔看到屍體後,立刻反鎖門,就是為了防止在處理屍體時被人發現。

她擁有的時間不多,因為進了109號房間後,那個胖子老闆的注意力肯定都在她身上。

短時間內沒有動靜,還能用看到屍體被嚇傻瞭解釋,長時間沒動靜的話,傻子都能感覺到其中有貓膩。

這個世界的痕檢水平雖然不高,但警方也不是吃乾飯,肯定能發現斷手殺人魔作案,除了砍手掌之外,還會有一些獨特的細節,而這些細節絕對不會公之於眾。

因為,胖子根本不可能知道這些,所以他的模仿作案極為粗糙,僅僅只是同樣砍下了手掌,肯定會被警方輕易識破。

而真正的殺人魔,就可以利用這點時間,把那些缺失的細節,給一一補上。

畢竟那些所謂的“獨有細節”,例如每次作案都會在死者腿上劃上一刀等等,也不過是她特意給警方看的煙霧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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