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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慣例,城門的守備隊長要搜查我們的車輛,孟風等人立刻色變,因為車上的木桶裡裝滿了金幣和珠寶,而且還是暴沙從四處搜刮的贓物,單單要解釋這批財富的來源,就已經是筆麻煩事,更何況財不露白,一旦引起人的貪慾,後果更難料想。
我卻神色不變,笑語道:“隊長大人,馬車上裝的,是孝敬總督大人的流光城特產,特路伊陳年葡萄酒,如果開桶檢查,會走失了氣味,還望隊長大人通融一下。”邊說著通融,我邊與隊長握手。
隊長被眼前老人冰涼的如同骷髏般的手握著,渾身一陣冷顫,正要掙脫,卻感覺到手心傳來熟悉的金屬紋理摩擦的感覺,立時心領神會,感覺這一把金幣分量不少,暗歎這個老人懂事,將金幣暗中接過。
“沒問題,沒問題,既然是送給總督的,就不必檢查了,放行,放行。”金幣到手,自然這裡面裝的是不是酒,也不重要了。
伴隨著孟風等人的惶恐表情,我笑著帶領眾人進入了月華城。
早在進入月華城之前,孟風就當眾宣佈,把龍牙的財政大權交到了我的手上,本來龍牙的財務是孟風自己管理的,但那是以前,所需關心的數字,也不過是幾個金幣上下浮動和糧食的買賣,以及每月傭兵們幾個銀幣薪水的發放。
現在的我,回想孟風面對那一桶金幣發呆的尷尬模樣,也不禁好笑,不過剛接手財務總管,就拿出十多塊金幣去賄賂守備隊長的事情,我想最好還是不要讓他這麼快知道。
這筆支出我會寫在帳本上,但我想除了少數的幾個識字之人外,也沒人會看懂我的帳本。
進了月華城第一件事情,就是找到了月華城的銀莊,將金幣先存了進去,經過清點,總共是三十多萬枚金幣,為了防止引起轟動,我吩咐將金幣分三次存入銀莊,每次都是用不同的化名,反正領錢時,只需要報上當時的化名,拿出銀莊按照編號發放的魔晶片和暗號即可。
存好金幣後,我暗吁了一口氣,下一步就是出售掉手上的珠寶玉石了。
這可要選擇一家講究信譽的珠寶行,說的難聽一點,這批珠寶也算是賊贓。
金幣上沒有刻著“我是賊贓”,但珠寶不同,一不小心給貪心之人發現,再栽贓我們是暴沙的同黨,後果則不堪設想,最好是對其進行加工製作。
拉著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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