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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詭異之極。
凌方平皺了皺眉,男人立刻道:“小俞,你想要什麼?”
“鏡子,我要鏡子。”聲音說不出的沙啞,底音裡卻帶著屬於少年的稚嫩。凌方平心底已經隱隱有了猜測。
男人扶著他坐起來,蹲下身去替他穿鞋。凌方平端起男人放在床頭櫃上的水杯,準確地掉了個個,從男人沒碰過的一邊一口氣灌下一杯水。
男人溫柔地看著他,替他抹去唇邊的水跡。凌方平嘴角抽搐了一下,噁心得想吐,但還是忍住了,任男人扶著他走進衛生間。
對面的鏡子裡,清晰地映出一個少年的身形。少年的身子裹在一件淺藍色睡衣裡,骨骼纖細修長,眉目清明如畫,整齊的雙眼皮,睫毛修長濃密,眼尾微微上翹,眉目一轉分明含著媚意。只是唇色蒼白,容顏裡有掩不住的憔悴。
嘔!凌方平趴在水池子上狂吐。胃裡空空如也,只有剛剛喝進去的一杯水。凌方平心中狂吼:啊啊啊啊啊,他篤信了三十年的無神論;啊啊啊啊啊,他從初中就開始學的唯物論!
男人心疼地輕拍著他的背,等他吐完了,又拿了一塊兒乾淨的毛巾替他擦嘴。
凌方平把毛巾奪過來隨手擦了幾下,丟在水池裡,又看了一眼鏡中的身影,電光火石間想起,這個被他暫時佔據身體的少年,他是見過的!
凌方平閉了閉眼。鼻端似乎還能聞到嗆人的硝煙。早春陰暗的天色,飄飛的霰雪,廢棄的倉庫,槍聲,以及,被綁架的少年。
尚未休完年假的凌方平被一個電話召回了獵鷹總部。廣西沿海的毒梟誘拐了十餘名美貌的少年,即將偷渡越南。大隊長武元衡傳達上級命令,讓他帶一個精銳小分隊去救出被誘拐的少年。
他們偵探好地形,悄無聲息地潛入匪窩,乾脆漂亮地幹掉了毒梟的崗哨,救出了全部十一名少年。退走的時候,好搭檔錢明發現最裡面的一間臥室裡,竟然還有一個少年。那真是個漂亮的少年,勝雪的膚色,眉目清明如畫,睫毛修長濃密,眼尾微微上翹,薄唇不染自紅。少年冷冷地看著他們。
錢明在嘴前豎起一根手指,悄聲道:“別出聲。我們是警察。來救你們出去。”
少年突然尖叫。
凌方平清晰地記得少年的容貌,清明如畫的容顏,陰鬱清寒的眼神,連尖叫都是沒有表情的。
錢明捂住少年的嘴,帶著他迅速撤退。附近的匪徒迅速集結,零零碎碎的槍聲響起。
凌方平低聲命令:“快走,我斷後!”說著子彈上膛,一面藉著障礙物隱蔽身形,在隱蔽物之間迅速移動,一面舉槍還擊,每聲槍響,都伴隨著人體倒下的聲響。
他是獵鷹最優秀的狙擊手,高速移動靶槍槍十環,例不虛發。即使是手槍也能打出狙擊槍的效果。
突然,他看到一道人影出現在窗子後面,黑洞洞的槍口瞄準……錢明!槍聲響起的剎那,他下意識地朝子彈執行的軌跡撲去,高速執行的子彈從他左肩上打入,“噗”地一聲,世界都靜止了。
他聽見錢明大叫一聲:“凌隊!”聽見不遠處少年們驚慌的叫聲,聽見密集的槍響,鼻中縈繞著熟悉的硝煙的味道,然後,他聽見自己絕決的命令:“錢明,代替凌方平指揮,務必完成任務!這是命令!”
世界瞬間遠去,錢明擔憂的臉逐漸模糊。在凌方平殘留的意識裡,仍然在想,這張臉,還是這麼帥啊,小麥色的肌膚,劍眉星目,眉宇之間充滿了英氣。
是他最喜歡的容顏。
凌方平從小就知道,他跟普通人不一樣,他喜歡男人。22歲軍校畢業後,在成都軍區普通連隊呆了一年,透過層層選拔進入獵鷹。在一次次艱苦的訓練中,在一次次執行任務的生死之間,總有一個人,會投給他堅定的目光。只需要一個眼神,他們就能明白彼此的心意。
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凌方平愛上了錢明。那個英武的男人,身體修長,堅實的肌肉裡蘊蓄著強大的力量,隨時都能爆發出來。那是純粹的男人的身體,散發出的雄性的陽剛,讓凌方平無比著迷。
可他知道,他們不可能。錢明是個徹頭徹尾的直男,家中有未婚的妻子,青梅竹馬,感情好得不得了。所以凌方平一直把這份感情壓抑在心中,第一次爆發,就為他捱了子彈。
然後……失去了生命?
凌方平從回憶裡回過神來,唇角邊扯出一個嘲諷的笑意。這叫什麼?他在別人的身體裡復活了?那他自己的身體在哪裡?所以……目前的當務之急,就是確定當時究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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