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部分(第1/4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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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洛自然不會是穆蘇所想的在傷心了,她根本不在意嚴沛軒是否留戀她們。但是她的顫抖也不是來源於憤怒。而是高興。
是的,嚴洛覺得很高興。
能擺脫這個讓她一世悽慘的罪魁禍首,她自然是高興的,高興得她渾身止不住地顫抖,以前那每日每夜不能停止的恐懼,這時,終於停止了對她的糾纏。沒有這個人,一切都不會再發生。她可以享受外公外婆的寵愛,可以和媽媽分享弟弟即將到來的喜悅,可以和乾爹毫無顧忌地鬥嘴,可以沒大沒小地作弄乾爺爺,可以快樂地和小靳姑姑學習,可以有俞笙不離不棄的陪伴……
這一切都只因為一個叫嚴沛軒的陰霾離開了他們。她會好好感激他的,感激他的傷害,感激他的無情。她絕對會十倍地“感激”那個人,萬分虔誠地。
穆蘇摟著女兒,輕輕地溫柔的撫摸著她的背。感覺到女兒漸漸平靜下來,開口問道,“小洛,你怨媽媽嗎?”
嚴洛聽到穆蘇的問題,離開她的懷抱,站好身子,嚴肅而認真地回答到,“不,媽媽,我絕對不會去怨恨你的。是那個人的錯,小洛只會恨他,卻絕對不會怨媽媽。”
穆蘇聽了,滿心的不是滋味。她擔憂地看著女兒,知道女兒是在為她不平,但是畢竟那是她的爸爸,而恨毀掉的往往是兩個人。
“小洛,答應媽媽,不要去因為這件事去恨你爸爸,媽媽不想你被仇恨矇蔽。”
“但是,媽媽,這樣豈不是很便宜他?他做了壞事,那麼傷害你,沒有得到懲罰,你還要為他說情。我一點都不想放過他。”
“小洛,你還小,人生不是隻有仇恨。最好的報仇不是去毀滅對方,而是過得比任何人都好。媽媽只希望你健健康康,開開心心的,至於報仇,他會有報應的,你不應該帶著仇恨去生活。”
“好,媽媽,我答應你不會為這件事去恨他。”
我只會將這件事和前世的帳一起算清楚。恨?你根本不值得我去恨。說什麼報應只是一些無能為力的弱者製造出來欺騙自己的謊言。
嚴洛知道穆蘇的擔心,現在的嚴沛軒背後有著戴家這個龐然大物,而自己還狠弱小,現在就表明恨意是很不明智的。況且現在讓他身敗名裂又有什麼意思呢?他還沒有品嚐到巔峰的滋味,自然就不會體會到那種美妙絕倫的感受,等他到了風光無限的那天,將他一手所建立的帝國擊潰,看著他痛苦絕望的表情,將會是件多麼吸引人的事啊。
看著吧,現在強大的你,終有一天你要被我拉下懸崖。
離婚很順利。雙方都是想快些結束這段沒有感情和利益的婚姻,當然,穆蘇所在意的是沒有感情,而嚴沛軒所在意的是沒有價值。
兩人從民政局出來,穆蘇看著嚴沛軒依舊是記憶中自己最愛的那個溫文爾雅的樣子,還是問了那句話。
“你有愛過我嗎?”
嚴沛軒看了穆蘇很久,久到穆蘇以為他不會再開口的時候,嚴沛軒用他那一貫溫和有禮的語調,告訴她,
“還有意義嗎?”
他的眼神即使再清澈,語調再溫柔,穆蘇也不會再知道這個問題的答案了。
就如他說的,還有意義嗎?
作者有話要說:或者,自始至終,你沒有一分鐘用真心待過我,但是那又有什麼關係,你教會太多比愛情更有價值的東西,比如背叛,比如欺騙,比如冷漠,比如決絕。都是很好很好的東西,要是沒有你,我大概不會是現在這個樣子。
——我覺得這句話就是形容知道所有事情以後的穆蘇啊。(想到她的遭遇,不知道是知道嚴沛軒的真面目好,還是生活在謊言中好。)
說到懷孕期間不允許離婚的事情。我還是查了下。
根據我國《婚姻法》第34條規定,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1年內或中止妊娠後6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
☆、第三十三章 生活
穆蘇離婚後,並沒有因為這件事情而一蹶不振;畢竟她還有父母和孩子要顧著。
嚴洛看到家裡基本已經恢復了正常的生活;也放下了心。
但是因為離了婚,家裡就只剩穆蘇有工資拿;可是她現在的肚子已經很明顯了;嚴洛並不放心她繼續上班。雖然嚴沛軒是淨身出戶,留下了一筆財產;固然是不多,能用個幾年,但是總會坐吃山空的。
不過能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