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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預在長輩的面前,一直都是遵循他爸的那一套:不管你平時多麼裝酷多麼屌絲多麼拽B,在長輩面前必須是一幅不卑不亢、不驕不謅的樣子,原因也不為別的,只有一個:你的人就代表何家的臉。頭可斷,血可流,臉面絕對不可丟。所以何預在長輩面前的形象多半是低調而內斂的樣子,哪怕他的內涵其實是恰恰相反的高調而開放。
何預這一句來得像是深水炸彈,丟下海的時候就只有咕咚一聲,可是到了海里就華麗麗地炸開鍋了。
驀地,全場的目光都聚到他身上了。
那瘦骨嶙峋的體格居然能承受住了那麼多的目光重量,腰板依舊挺得直直的,哪裡還有過去恭敬的樣子。
坐在何預隔壁的李雁如驚恐彷徨地看著自家兒子,一個想法幽幽地飄了出來:小娃,你這玩笑開大了,你知道嗎?你媽媽都知道了哎。
包廂裡,保持著一片安靜;窗外,幾隻烏鴉飛過,嘈雜聲由遠至近,由近漸遠……
第四十章
從不在長輩面前發神經的何預這次抽了風,他沒顧上何其發黑的臉,對著一臉發青的李雄鷹接著說:“根據婚姻法第五條,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願,不許任何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何預扶額思索了幾秒鐘後,用手指指了指自己的臉頰,儘量保持著心平氣和和顏悅色地繼續說:“當然,那是民法的範疇可能沒什麼好起訴的至少你賺不了多少錢。”
何預自嘲地笑了一下,接著說道:“但是根據刑法第四章第二百五十七條,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處二年以下有其徒刑或者拘役。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死亡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要是我沒記錯的話,前面提及的致使被害人死亡包括了致使被害人自殺的情形。
我爸現在刮我幾巴雖然連輕微傷都算不上,但是我爸曾經明示要是我不結婚的話,他就要關著我。我爸要以禁閉的方式實施暴力干涉我的婚姻自由,難保以後會出什麼情況,我覺得趁我現在還能坐在這裡說話,我有需要要提前聘請律師為我做好起訴的準備。
畢竟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是自訴罪,我想我媽是不會想到起訴的,就算想到了也大概不會願意替我起訴,所以我想拜託鷹叔您。
要是我幾天沒出現,麻煩您幫我報一下法院。”
何預恭恭敬敬地說完了這一串兒話兒,心裡特麼舒暢,平時不愛喝茶的他拿起前面的茶杯,細細地品嚐了幾口,還打趣地問了句:“這茶味道不錯,是什麼茶來著?”
何其臉如墨色,一言不發地狠瞪何預,血壓大概早就飆升了幾十位數了吧。他應該慶幸李雁如今天早上強迫他吃了高血壓藥,不然他一定會被這娃氣暈。看吧,李雁如果然有先見之明,都說了,就是她寵得這娃無法無天的。
坐在何預對面的李水舒終於抬起了頭,她看著何預,倍感委屈,但是卻說不出話來,就是那麼傻楞楞地看著何預,一言不發,一臉虔誠。
在場最尷尬的大概就是我們李家的大主人李雄鷹了吧。
這場鴻門宴其實也就是為了給李水舒討個說法,為了給李水舒討個好老公而已。
李雄鷹看著何預小朋友長大,看著他從傻楞的小子變成優秀的青年,那娃懂事乖巧(那是何小朋友裝逼技巧特好)有發展潛力,說不喜歡一定是假的。加上李家和何家交情不錯,李水舒從小就對人家懷了別樣的心意,所以何預大四的時候自己和何其湊合他們倆。哪知道何預這娃跟李水舒那麼久了連親都沒有親過,現在還提分手什麼的,他真的不願意把這麼好的一個女婿拱手讓人。李水舒那晚是不是鬧自殺他也很清楚,只是陳念恩一口咬定要何預負責,他也別無他法。
其實李水舒那晚真的不是鬧自殺。她從何預宿舍離開的時候的確心情糟糕得很,畢竟喜歡了那麼多年的人居然是同性戀的,她真心無力接受事實。所以她下意識就想回家跟爸媽哭訴,到M市的時候剛好傍晚,她哭訴完也就天黑了。
從D市回來累得很,再加上她大哭了一場,李水舒在泡澡的時候就累得睡著了,還不小心滑進了浴缸。由於睡得太沉,溫水蓋過了鼻子都沒知覺。
最後是陳念恩發現她太久沒出來敲門又沒人應才知道女兒出事了。
可幸的是不省人事的李水舒從水裡撈了出來就沒什麼大問題,掐了一會人中穴位人就醒過來了,可是看在陳念恩的眼裡,這就是自殺的表現,她把一切歸責於何預,任憑李水舒怎麼解釋她都不信。既然李水舒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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