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部分(第2/4 頁)
次,他冒著風險從窗戶往外看了一眼,努力控制住內心的恐慌。
後院和那邊的小巷裡沒有人。
不過他再次糾正:好像沒有人。
他感到創傷後應激障礙綜合徵又要發作了。他有種強烈的慾望想要跑到屋外,拔出手槍,衝向小巷,見到誰就威脅誰,吆喝他們往後站。
他只覺得頭暈目眩,一個衝動就想伸手去扭門把手。
不行……
放聰明點。
他坐下來,頭後仰著靠在牆上,竭力平定呼吸。
過了一會兒,他鎮靜下來了,決心尋找別的出路。地下室裡有一扇窗戶通向小側院。穿過一片8英尺長的枯萎的草坪,還有一扇窗戶通向鄰居家的地下室。姓王的一家人外出度週末了,花草都是他澆的水。威廉斯覺得他能溜進去,爬上樓,從後門出去。如果他幸運的話,警方應該沒有瞄準他家的側院,這樣他就能沿著小巷,走上大街,奔向地鐵。
這個計劃不是很好,但是至少給了他一個機會,不至於守在這裡等死。眼淚又流了下來,恐慌再次襲上心頭。
別哭了,勇士。振作點。
他站起身,跌跌撞撞地下了樓梯,走進地下室。
趕快離開。警察隨時都會破門而入。
他拉開窗戶的插銷,爬上窗臺,跳下來。準備朝王家的地下室窗戶走時,他往右掃了一眼,一下子就僵住了。
哦,上帝……
警察。一男一女兩名警探,右手握著槍,正蜷縮在狹窄的側院裡。他們沒有朝他的方向張望,但卻盯著後門和小巷。
恐慌再次侵襲了他。他要拔出柯爾特手槍威脅他們,命令他們坐下來,給自己戴上手銬,再把他們的無線通訊裝置扔掉。他也不願那樣做,那樣的話就真成罪犯了。但是他別無選擇。他們顯然確信他犯了可怕的罪行。對,他要搶走他們的槍,然後跑掉。也許附近就有一輛無標記的警車。他要拿走他們的鑰匙。
有人在監控他們嗎?一個他看不見的人?也許是一名狙擊手?
唉,他不得不冒這個險。
他輕輕地放下包,去摸手槍。
就在這時,女警探的目光轉向了他。威廉斯喘了口大氣。完蛋了,他想。
詹妮斯,我愛你……
但是女警探瞥了一眼手中的紙條,然後眯著眼打量著他,“迪里昂·威廉斯?”
他結巴了,“我——”他點點頭,肩膀垂了下來。他只是盯著她美麗的臉龐,她紮成馬尾的紅色頭髮,她冷冷的眼神。
她舉起掛在脖子上的警徽,“我們是警察。你怎麼從屋子裡跑出來了?”然後她指指窗戶,點點頭,“威廉斯先生,我們正在執行作戰任務。你能不能回到屋裡?呆在裡面會比較安全。”
“我——”因為驚慌,他的聲音發顫,“我——”
“馬上進去。”她再次發令,“等一切都結束了,我們會去找你。保持安靜。不要再出來了。拜託。”
“好的。我……好吧。”
他丟下包,慢慢地爬進窗戶。
她對著無線通訊裝置說:“我是薩克斯。博,我要擴大防線。他會非常謹慎的。”
到底在幹什麼啊?威廉斯沒多考慮。他笨拙地爬回地下室,然後走上樓。一上樓他就徑直走進衛生間。他掀起馬桶後面的蓋子,把手槍丟進去。然後走到窗前,想再往外偷看一眼。但是他止住了腳步。剛跑回馬桶旁,他就“哇”地吐了出來。
就算今天是個好天氣,就算我剛和米拉9834春風一度,奇怪的是,我懷念在辦公室的感覺。
首先,我喜歡工作,一直如此。我喜歡那種氛圍,喜歡和身邊的16碼如同一家人的同事之誼。
其次,是富有創作力的感覺,是融入紐約快節奏的商業活動的感覺。(所謂的“最先進的技術”,我討厭這種說法。這個短語本身就是公司用語。不,偉大的領袖,如富蘭克林·德蘭諾·羅斯福、杜魯門、愷撒、希特勒,都不需要這些淺薄的花言巧語作為掩飾。)
當然,最重要的是我的工作對我的愛好有所裨益。不,不止是有所裨益,而是至關重要。
我目前的職位很好,非常好。我什麼時候想脫身,就能脫身。只要略施小技,在一週的工作日內,我都能擠出時間從事自己的愛好。而且,我的公開身份,可以說是職業面孔,幾乎不會讓人懷疑我的內心和表面截然不同(說得婉轉些)。
我也常常在週末工作,那是我最喜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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