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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的報警求助後,立刻派警員前來了解情況,發現其中一個水塔內確實有一具疑似人類屍體的異物。因塔頂入口太小,到場警員無法將異物撈出,便要求消防隊增援。
其後消防隊到場,確認異物為一名全身赤裸的女性,以頭上腳下的姿態陳屍於水塔之內。消防員隨即將水塔儲水放幹,並在水塔下方割開一個缺口才能將屍體移出。
經法醫檢定,死者為失蹤多日的加籍華人林雪兒。屍體手腳扭曲,但沒有任何外傷或受擠壓的痕跡,也沒有曾受性侵犯的跡象。初步判斷死因為溺水導致窒息死亡,且被水浸泡時間在十天以上……
“她很可能自失蹤後,就一直泡在水塔裡面,難怪我們找遍整間酒店也找不到她。”荊虹抬頭望向總高度達4米的水塔,眉頭皺得幾乎能把蒼蠅夾死,困惑道,“現在我們要解決的第一個問題是,她到底是怎樣進入水塔的?”
“用梯子不就行了?”安琪往消防員架在底座上的梯子指了指。
“不論藉助任何工具,都必然會留下相應的痕跡,但鑑證科的夥計卻只找到清理水塔的工人,以及消防員留下的痕跡。”荊虹苦惱地搖頭,“除此以外,什麼也沒找到,就連一個鞋印也沒有。”
“兇手是清理水塔的工人!”安琪語氣堅定道。
“先別妄下判斷,別忘記昨天下了一整天雨。”溪望輕搖食指,“受雨水沖刷,昨天之前的痕跡恐怕已經消除。”
荊虹點頭道:“這就是讓人頭痛的原因,現在我們連死者是自殺、他殺,還是死於意外也確定不了。”
“雖然痕跡已被破壞,但要判斷這宗案子的性質並不難。”溪望遂做出詳細分析——
根據家屬、親友,以及林雪兒曾光臨的書店店員描述,她是個性格外向,開朗、活潑、好動,且愛交朋友的女孩。像這樣的女孩子在沒受任何刺激的情況下,絕不會突然了結自己的生命。
而且她在失蹤之前,每天都有跟父母通電話報平安。如果她有意自殺,肯定不會每天給父母打電話。還有,她是以全身赤裸的姿態陳屍水塔,對女性而言這種死狀極其不堪,誰願意死後還給親友留下一個如此噁心的壞印象?
因此,基本上能排除自殺的可能性。
死於意外也不可能,因為難度實在太高了。死者身高為162CM,在沒梯子等輔助工具的情況下,不可能爬上總高度達4米的水塔頂部。若是利用工具爬上去,那麼她掉進水塔後,肯定有人將工具搬走。
更重要的是,她閒來沒事幹嗎要到樓頂“裸跑”?她要麼是被人追趕,要麼是被人扛上水塔,不管是哪種情況都涉及第三者。既然涉及第三者,那麼就絕非單純的意外,而是“他殺”!
聽完他的分析後,荊虹便點頭道:“我們也是先考慮他殺,但這又衍生出另一個問題——兇手是怎樣上來樓頂的?”
她往站在一旁的發奎瞄了一眼,解釋道:“剛才我已向田經理瞭解過,只有兩道門能通往樓頂。其中一道門只能從裡面上鎖,在工人上來之前,這道門是鎖上的;另一道是逃生門,一旦開啟,報警器便會響起,而且有閉路電視監控。”
發奎接話道:“我剛才已經讓警方檢視過監控錄影,自林小姐失蹤至今也沒有人進出這道逃生門,報警器亦沒有響起。”
“另一道門的鑰匙由誰保管?”溪望向發奎問道。
“由保安部保管,工人上來清理水塔,也是我親手給他們開門。平時能接觸這把鑰匙的人,都是酒店員工,像我跟下屬每次巡樓都要上來樓頂巡視,所以每次都會把鑰匙帶上。”發奎突然覺得有點兒不對勁,遂補充道,“不過酒店員工有一定流動性,就像我們保安部,在林小姐失蹤前一天就有個同事辭職了。”
“那麼說,鑰匙有可能落到酒店以外的人手上?又或者說,任何人都有可能獲得這把鑰匙?”溪望問道。
“理論上有這個可能。”發奎一臉尷尬地答道,“按規定鑰匙在使用後必須立刻交還保安部,但我不能確定其他同事有沒有貪圖省事,私下偷配鑰匙。畢竟樓頂也不是什麼重要的地方,管理上難免會有些鬆散。”
溪望轉頭對荊虹笑道:“這個問題也有答案,或許你該從能接觸樓頂鑰匙的人入手,當然別忘了那個已辭職的保安部同事。”
“還有一個問題讓人怎麼也想不通呢……”荊虹望向高聳的水塔頂部,“塔頂的入口十分狹小,根本不足以讓成年人鑽進去。死者的身形雖然較為嬌小,但若強行將她塞進水塔裡,不管當時她是否已經死亡,都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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