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部分(第3/4 頁)
驚和不可置信,“India,那是你那個失蹤的同學嗎?告訴我,是你乾的嗎?”
India並沒有反應,只是盯著擺鐘。我習慣了真空時間,淡定的等她回答。
“Yes。”
Richard退後一步靠在桌子上,“為什麼?”
India扭頭直視著Richard的眼睛;無比認真,“Because I want to(因為我想)。”
India獨白
花總是不能選擇自己的顏色,我們也總是不能選擇想成為的人。
我覺得生活無聊、煩悶,而所有這些人都在為這些無聊而煩悶的事或喜或悲。
我的人生好像是無窮無盡迷霧沒有一個終點,就像樓下那個機械擺鐘,它似乎永遠都不會停。
所有這些東西都是為了打發時間,全A,鋼琴,書。
但是有一天,爸爸提議全家去野餐,他帶了獵/槍,想打點野味。房後整片的樹林都屬於我家。爸爸每年只抽出一個季節的三天出來狩獵,而且不殺幼小。
天吶,我喜歡我爸爸。我跟爸爸比跟媽媽親近得多。但是他除了有我之外還有媽媽,有很多的朋友。
他總是沒時間陪我。
媽媽找了一塊特別美的草地,鋪好了布將籃子裡的食物一一拿出來,爸爸則在不遠處的地方拿著望遠鏡看附近有沒有什麼獵物。
獵/槍就擺在地上。我跑過去仔細摸來摸去,還試著端了起來,天,這東西可真重!爸爸平時都怎麼幹的?掰槍後面的扳機然後扣這兒?
“India,不!”媽媽大喊。
我只是好奇。
但是看見爸爸血淋淋的手臂愧疚得無以復加,同時內心裡似乎有什麼東西釋放出來了…
舒服又充實的感覺。
我知道殺人是不對的。我想打獵,但是爸爸說由於我有前科,過了16歲才可以。
每天晚上我都會回憶著那一天的情景入睡。血淋淋的手臂,在我腦海裡一遍一遍炸開了無數閃著亮光的花。
可等到我能打獵的時候發現根本沒有了那天帶給我的驚喜和愉悅。即使我的打獵技術日漸精準,或者說我是天生的獵手?怎麼辦呢?聊勝於無吧,總比媽媽讓我學的鋼琴和法語要有趣一些。要知道她一直以自己是大學優秀畢業生且談得一手好鋼琴講得一口流利的法語而自豪,雖然在我看來這沒什麼。
我能一槍爆了動物的頭,即使是隻比麻雀大一點的鳥。但是鳥可不能打頭,也不能打這麼小的鳥,一槍過去半個身子就沒了。這些可是要留著做標本放在爸爸書房的。
我要我的東西充斥在他能看見的每一個地方。
我知道爸爸有兩個弟弟,Charlie和Jonathan。Jonathan只在我小時候來過一次,早就淡忘了,但是Charlie,我沒見過他。只有幾張照片。
英俊而優雅,表情淡淡,比我們學校的蠢蛋們強多了。
我要求我的生日跟家人一起過。爸爸自然而然想到了Charlie,因為Jonathan在夏威夷,離我們太遠。這正中我下懷。不知道什麼東西驅使著我,我想見他。
我甚至還偷藏了那張照片,就放在我床頭部分的床墊底下,每晚睡前都會翻出來看。
我停止往父親的書房放我的藝術品。現在滿腦子都是我的叔叔。
我莫名對他好奇。
見他第一眼,直覺告訴我我們屬於同一個根。但是事實卻證明了他並沒像我一樣有這種反應,因為我敏感,我能精準地察覺到他們的情緒變化。可他就像一潭平靜的深水,毫無波紋。
他竟然還帶來個亞裔女友!
我討厭他們心照不宣的眼神交流。
我為什麼討厭?
從第一次看他照片開始我就把他劃分為我的了!
我真想他是我的。
我18歲了。全A是很多人求都求不來的,但是我才不在乎什麼大學。因為最近我的情緒出口已經被堵死了。打獵已經無濟於事,即使我用石頭砸爛了一隻兔子和松鼠的頭,但是那些噴濺著的血完全不能與年幼時父親血淋淋的手臂和Charlie相提並論。
等等,Charlie?
為什麼要與他相提並論?
現在放學習慣從後門走。正門人太多了,我討厭被別人碰。
不出所料,又是Chris這個草包。但是他今天最好別惹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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