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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哥哥,十四歲時去村裡小河溝游泳,淹死了。
高頌志的學習很好,腦子很靈,是全村都知道的。他的父母也知道他今後肯定會去城裡過,對他的支援一直不遺餘力。全家的資源都向他傾斜。
十五歲那年,他就要去上縣裡的高中前,他父母在一天晚上把他從學校叫回來,跟他商量一個事:讓他替他早夭的大哥成親生個孩子。
高頌志的大哥在死時已經不小了,按村裡的說法,已經算成年了。他父母一直想給他大哥留個香火,早年說的是從高頌志的兒子中過繼一個。但高頌志以後要去上大學,去城裡生活,不會再回村子了,外面不像村裡可以多生幾個,高頌志以後肯定只會有一個孩子,而且到時他的妻子也未必會同意。
他的父母就想,不能麻煩高頌志,給他添麻煩,就不要他的孩子了,也不讓他日後父子分離,所以他們打算給高頌志的大哥娶個老婆。
正好有個合適的。臨村有個女人是個傻子,雖然人傻,但也會幹活,會自己穿衣服吃飯,他們想把這個女人嫁給高頌志早死的大哥,讓高頌志跟這個女人生個孩子,當成是他大哥的孩子。
這個辦法在當時看是最合適的,這個孩子以後跟高頌志也沒關係,他要像高頌志一樣聰明的話,家裡就送他去讀書,要是不聰明,就在村裡過也行。高頌志的父母也跟高頌志說,一輩子都不告訴孩子真相!而那個傻子肯定什麼都不知道。
十五歲的高頌志在父母的懇求下答應了,從此他每週末回家一趟,跟那個傻女人生孩子。三年後,高頌志以高分考入大學,離家走了,而此時他的“兒子”兩歲了,長得又壯又胖,除了不會叫人以外,看起來非常健康。當然,他是高頌志的侄子。
高頌志為了表示自己不會認回這個孩子好讓父母放心,大學期間從來沒提起過他,也沒有過問。等他找到工作和女朋友後,準備結婚前回了趟家,才見到了他的“侄子”。
一個被五六歲的孩子欺負的八歲的傻子。
高頌志驚呆了!他的父母從來沒告訴他這個孩子是個傻子!
這個事讓高頌志從家鄉逃走了!他從此再也沒有回過家鄉,女朋友也告吹了,因為他不知怎麼去解決這件事,而且他也無法解決!
他的父母當然不會對這個傻孫子太好,而高頌志也刻意的去遺忘他。在他跟女友分手後一年,他辭職自己辦公司,這時家裡打來電話,說那個傻子自己去田裡玩,掉到井裡淹死了,人已經葬了,家裡沒有虧待他,給他好好的辦了喪事,七七四十九日還請全校吃飯,有碑有牌,有名有姓,沒有虧待他。
似乎這個孩子這樣的結果才是最恰當的。高頌志沒有回鄉,而且直到父母去世也沒有回去過。村裡的人多少知道一點原委,以為他是怨恨父母,也有勸他的。而高頌志自己說不清他到底恨不恨父母,怨不怨他們製造出了那個孩子。而他也不能迴避自己的責任。
如果說在十五歲時是因為聽從父母,因為不瞭解事情有多嚴重而盲從製造了這個孩子。那麼在他大學後,在他工作後,在他賺了錢之後——他為什麼不把這個孩子從家鄉帶出來呢?
他沒有,他逃避了,把一切推給父母。但他心裡不止一次的想:那個孩子的苦難有他一份責任!無可迴避!
他一直沒有結婚,沒有孩子。在年輕時曾經還認真談過幾次戀愛,但在年紀大了之後,圍繞在他身邊的都是現在老婆這樣的女人了。是自我懲罰還是報應?他不知道,也不打算去思考。
“既然該死了,那就死吧。”高頌志在最後這麼跟趙蘭山說,他很平靜,“我也活夠了。錢和公司都安排好了,最後跟著我的,都沒虧待,剩下的我就不管了,我閉眼後,埋不埋我都不在意了。”他看著因為聽了這個故事而神色明顯不對的趙蘭山,笑著說,“對不住,兄弟,我想說出來,這事在我心裡憋了一輩子了,我知道你聽了不舒服,聽完就忘了吧。”
“那個孩子因為傻,哭起來永遠都只是一個音,只會哇哇叫。”
這句話聽在趙蘭山的耳朵裡,讓他直到下車都沒緩過神來。
方域和趙蘭山都不舒服,聽了高頌志的事後,沒人能舒服得起來!因為是熟悉的人,所以他的事特別容易感同身受。
趙蘭山跟方域吐了一遍後,仍然身心不敞,說最近工作累了要休息休息,跑附近的一個山裡住著修身養性去了。
方域第二天就去大學找秦青吃飯,吃了中午吃晚上,早上還給她送早餐,熱熱呼呼的粘了一個星期,粘得秦媽媽週五來接秦青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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