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部分(第2/4 頁)
有人很樂意幫你。
殺人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但為了生存下去,有很多人願意冒這個險。
今年日值歲破,關中到處都有水災,大量的難民湧向塞外討生活,涼城客棧外的牆根陰影裡,數十名個衣衫襤褸、面帶菜色的刀手佝僂成一團,他們之中有花甲老人、也有青蔥少年,他們在焦灼和飢餓中等待著僱主的上門。
每年都有幾個月,好像所有人都不願意死似的,洛正熙已經有很長時間沒有接到生意了,直到那日午時,鎮外“百家村”賣豆花的凌霜霜姑娘向他招了招手——
凌霜霜第一次見到洛正熙的時候,他正年少,那日陽光正暖。
凉城的天連著黃沙,黃沙連著天際。
人在天邊,洛正熙彷彿是從天邊來的。他沿著長街,慢慢地從黑暗中走過來,走到了有陽光的地方,然後他就笑了。
他的笑,就像這漫天黃沙中突然出現的一縷陽光,很暖。
陽光照耀下,洛正熙白白淨淨一張臉,瘦瘦高高的身材,他長得很秀氣,神情間還彷彿帶著幾分小姑娘的羞澀。
他草鞋,粗布衣,懷裡有一把沒有刀鞘、沒有任何裝飾的普通鋼刀,最醒目的是刀柄上繫著那條紅絲巾,在微風中輕拂。
這把刀無鞘,無鋒,和它的主人一樣沒有什麼名氣。
凌霜霜斜倚著客棧的旗杆,看著少年刀柄上的紅絲巾,眼波比夜晚的星光更溫柔。
但凡在江湖中走走的人,都知道紅絲巾象徵的一個人。
那個人叫商歌舞。
——京師第一刀客,蔡相女婿商歌舞!
自從“狼山”一戰後,京師乃至塞外的染坊,就不得不將各色各樣的絲巾都染成了紅色,因為所有的江湖少年子弟都要在身上系一條紅絲巾,一個少年身上若沒有繫著條紅絲巾,簡直都不敢在江湖上行走。
風流的少年將紅絲巾系在腕上;勇敢的少年將紅絲巾系在刀上,但卻從來沒有人將紅絲巾系在脖子上。
沒!有!人!敢!
因為商歌舞是將紅絲巾系在脖子上的。
你若也敢將紅絲巾系在脖子上,就算商歌舞不在乎,他的追隨者也會將你這條紅絲巾斬斷,連同你的脖子一起斬斷!
——你可以崇拜他,可以模仿他,卻絕不可以有絲毫地冒犯他!
商歌舞就是商歌舞,永遠沒有第二個。以後沒有,將來也不會有!
自從“狼山”一役後,商歌舞就成了江湖每個少男心目中的英雄,每個少女心目中的偶像。
商歌舞當然也是洛正熙心目中的大俠!大英雄!??
所以他用自己的全部積蓄在村頭張鐵匠鋪打造了一把鋼刀,他離開了世代農耕居住的鄉下,他要在江湖上闖出一片天地,他要成為商歌舞那樣的大俠。
但是,他忘了一件事,大俠也會餓肚子。
雖然隔了很遠的距離,凌霜霜還是聽到了他肚子“咕咕”叫的聲音,他一定很餓。
——涼城每天都會路過很多初出茅廬、想在武林中闖出一些名堂的年輕人,其實走江湖是一件很痛苦的事,江湖大俠怎麼了?大俠也是人,也要賺錢吃飯,你不願意回鄉下耕田,又恥去打家劫舍,更羞於拋頭露面街頭賣藝,那你怎麼賺錢養活自己?酒樓茶館評戲裡的大俠不用工作行走江湖總有花不完的錢,那些都是騙小孩子的;沒錢就會餓肚子,這是再簡單不過的道理。
“你找我?”洛正熙抱刀站在陽光下,只要有陽光的時候,他好像就永遠都一定是在陽光下的,他絕不會到陰影裡去。
日方正中,明亮的陽光照在凌霜霜有些許歲月風霜的憔悴臉上。洛正熙見她雖然頭髮蓬亂,膚色粗糙,但一張瓜子臉上,下頦尖尖,小口端正,嘴唇甚薄,兩排細細的牙齒便如碎玉一般,眼角有顆墜淚痣,像一顆欲滴未滴的胭脂淚。
洛正熙不由得心中一動:“此前她該是個大戶人家的女孩兒吧……”
“我想找一個人殺了元十三,替我爹報仇。”凌霜霜咬著唇,憤恨的樣子很迷人。
洛正熙道:“你出多少錢?”
凌霜霜道:“我家裡很窮,我還要賣豆花供我丈夫讀書,以期他將來能考取個功名,我只有九文錢。”她攥緊手心的一串銅錢,繼續用力的咬著乾乾的唇,咬出血珠來。
洛正熙輕笑,道:“霜霜姑娘,如果你真有心替你家人報仇,你要籌足一筆線,你長得並不難看,身段也不錯,如果肯出來賣,有個三年五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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