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6部分(第1/4 頁)
鞘裁次侍狻�
據說曾經的血族之王,就要他們去幹過這種事情。但如今的他們都矢口否認了,可能是害怕血王一知道,再一時興起讓他們去賣命了。
德古拉斯還年輕,誰知道他是不是那麼瘋狂。
不說那些,今天他們去執行的這個任務,就夠頭疼的了。日落沼澤,那是什麼地方?
就連巨龍聽到了,都會捂著肚子裝病告假的地方啊!那裡最可怕的不是什麼洪水猛獸,也不是什麼地勢險要,而是天然形成的沼澤毒氣!
據說那裡瀰漫的毒氣,甚至足以毒死一頭火炎巨龍!
火炎巨龍是什麼概念?世上最強大的生物!就連這樣的生物,都能輕易被毒死在那鬼地方——哦!那鬼地方!自己這一隊人去了,不就是個送死嗎?
雷馮知道,可是雷馮不能畏懼!雷馮是軍人,軍人,就算是赴死,也必定昂首挺胸!
“沒事!跟著我,就在不遠處看看——你們不是懦夫吧!老子都不怕,你們怕什麼?!”
走在路上,他看兵士們垂頭喪氣的樣子,就放話吼了兩句,才讓一隊人馬稍微振奮起來。儘管如此,明知是送死,還是沒誰能笑得出來。
“喝酒吧。”
突然,冒出一句。
沒有反應。
“今天是特例,喝酒吧。”
以為他們沒有聽到,雷馮提高了嗓門,又喊了一遍。
“喝酒吧!”
雷馮聲嘶力竭,吼得眼淚都迸出來了:
“都他孃的別尿褲子!”
“喝就喝!誰怕誰啊!你他媽說誰是懦夫?!”猴子蒙奇熱淚滿眶,大聲吼著第一個應了聲,帶動了氣氛。接著一群兵們都喝了起來。
看著兄弟們都豁出去了,雷馮也苦笑起來。
“怕是過了今天,咱都成鬼了。”他知道這話,只能心中說。
“我雷馮今兒把話放下——我不死,就要你們活著!”
酒盡肉歡,一群士兵,披掛上路。
“我說胖子,咱這一路是有血有淚啊!臨別之際,你不說點啥?”臨死,猴子蒙奇拉著胖子的手,笑著說了一句。
鷹眼小隊,從此消失於世間。
初戀(行間)
說到烈士,怎麼能忘了這些人呢?可是往往說到烈士,根本沒有人知道這些人的存在。
大人物,翻雲覆雨,無論功過,終能在世界的宏圖中留下一筆,而小人物,則只能煙消雲散。論古今多少英雄人物,只是有的留了名,有的甚至連生存過的證據都不曾留下罷了。
俗話說兵來將擋,水來土掩,但實則並非如此。
兵來了,擋的還是兵,而水來了,往往將之阻攔的不是土,而是石塊。
問兵之言、石之名?
就連上帝,也只能搖搖頭了。何況人之帝王,人之至尊?就連世外至尊,五行之外血族之王,也未嘗敢點頭說出個所以然。
在德古拉斯心中,能夠道出姓名計程車兵,只有一個。
他擁有著十分普通的名字。
——湯米。當年德古拉斯認識他的時候,他還是一個小兵,時至今日,還是一個小兵。不同的是,當年他叫德古拉斯一聲弟弟,今天卻無論如何也不敢再這麼叫了。
這是一個十分迂腐的傢伙,據說碰到長得漂亮點兒的姑娘,都能嚇得不敢正臉看人家。而且恪守一個非常不合時宜的準則——不打女人。
不打女人——說起來的確是足夠紳士,可現在是什麼時候?戰爭年代,你要是碰上個女兵或女殺手啥的,就抹乾淨脖子讓人家殺嗎?
德古拉斯自認足夠紳士了。可就算如他般紳士,也從不敢妄言說什麼不打女人之類的——事實上,從小到大,他見過、殺過的女殺手也不在少數了。
曾經,在他殺死一個女殺手之後,湯米甚至還責怪他下手太狠。當時德古拉斯不屑地回答:
“我不殺她,你去廢了她四肢十指,我就放她一條生路。”
迂腐的湯米當然不敢。當時德古拉斯親手將女人的心臟用小刀生生剜出,鮮紅的心臟還在跳動。德古拉斯玩味地看了看女人妖豔的臉蛋,將之一把捏爆!半晌,女人才徹底斷了氣。
“這女人想殺我,不能隨便讓她死了。”當時,年幼的他這麼說。然後他用一把小刀,不厭其煩地在女人身上一刀一刀不停地劃拉著,直到女人最後身上沒有一寸完肉,才終於使點力氣,將其心臟剜出來——這個時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