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8部分(第2/4 頁)
之物,甘入虎穴!”
愛德華聽到這一句,才停下腳步,眼神怪異地望著這個孩子——沒錯,現年不足五百歲的福爾德,在他的眼裡,還是個孩子。
“你……不怕死?”愛德華輕聲問,得到的是肯定的回答。
“怕,怎麼能不怕?死了,不就完了?”
“那麼,你為什麼要到那裡去?明明可能會死了。”愛德華儼然一副拐騙小孩子的怪叔叔模樣,可福爾德並沒有上當。
“父親說,不能重蹈愛德華一世的覆轍!”
好吧,這下,愛德華是真的很想打人了。偏偏他面對的是王子,還不能動手。一時間,愛德華那張老臉上扭曲得表情不像是生物可以擁有的。
“愛德華一世何其偉大!怎麼能說覆轍?他犯什麼錯了嗎?”他強忍著怒氣,做出一個扭曲的笑容,問道。
然而,還是得不到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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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別所在
“愛德華叔叔,您還是請回吧。天這麼冷,小心閃了腰啊!”沒想到,福爾德卻突然跳過這個話題,嬉皮笑臉地半彎下腰給愛德華讓出了一條路。他的手指,指向南方的極寒土地——那片不死族以及愛德華家族的領地,冰封之地。
在福爾德心中,那片土地是十分無趣的,同時,又是十分有趣的。因為那裡的領主自稱伯爵,住並不很大的宅子,並且還可以戴很有趣的帽子。居民們頭頂上還會頂著一隻豐乳肥臀的鴨子——據說是為了保暖。
好吧,鴨子什麼的,有點誇張了,大多數居民,頭頂都戴著一頂毛皮製成的大帽子。拜其所賜,他們的眼睛幾乎都被擋得嚴嚴實實。當你走在路上被什麼碰到時,就會聽到一聲“哎喲!”,然而不會有道歉。因為太冷了,人們不願摘掉帽子,或張開口多說哪怕一句話。
聽起來,似乎十分有趣的國度。但德古拉斯在內的幾乎所有中部地區人,都不願去那個地方。
那裡太窮了,百分之八十的經濟來源來自於毛皮生意,而且那裡的動物,可以說是少得可憐。有不少南方居民專程跑到中部來,狩獵那些長有毛皮的各種動物,可是兔子的皮毛太薄了。對於那種寒冷到極點的地方,一年四季冰凍不化,只有熊、狼皮能夠包裹住僅存的一點兒溫度。可看看吧,這個世界的熊、狼都是一些什麼生物?
——魔獸!不僅是野獸還是魔獸!風之蒼狼成群結隊,而獨居的藍色魔熊不僅是在荊棘山之上,而且萬分危險!
這,讓那些心生貪念的商人們望而卻步。這也就造成了——即使能夠來到中部,他們所能做的,也僅僅只是學習人族的習俗,也就是參加名為“趕集”的集體活動——即使人族血液的味道令他們口水直流。
所幸在人族的集市中,毛皮貿易還是相當普及的,這些毛皮商販,透過那些往往是飯也吃不飽的傭兵之手,能夠採集到源源不斷的毛皮貨源。至於傭兵?他們往往在任務途中都不得不宰殺掉幾頭幾十頭不等的魔獸,毛皮就是在那個時候剝下的。既然有人願意買,又何樂而不為?對他們來說,身上最不需要的,就是這些臭烘烘,又不能拿來吃的毛皮了。
不論是血族,還是不死族,在極寒之地都是必須穿戴毛皮的。縱使抗寒能力較強,可也只是較強而已,如果把一個人類丟到那個極寒之地,恐怕頓時就會血液凝固而死去吧。
所以在人族之中,血族和不死族的惡名就此留下。——這些傢伙,不僅不勞動生產,還富裕得讓人羨慕啊!更加可恨的是,他們的財富幾乎全部來自於掠奪,掠奪的物件呢?毫無疑問是人族。
在這片大地,人族可以說幾乎是最孱弱的一個種族了。刮破點皮就會流血,流點兒血還會虛弱、疼痛乃至昏迷,隔幾個小時要吃東西,走一會兒路還要喝水,這在血族眼中,簡直就是極度的奢侈!
“他們就是這麼浪費大地恩賜的嗎?”有血族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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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古傳說(行間)
沒錯,大多數血族基本上是不需要進食跟飲水的,他們需要的,僅僅是時隔幾年或成人之禮上的一點點血腥而已。
雖說對人族來說,這純粹無法接受。
在阿法爾斯,聖光城中,人們總是恐懼著,“哦,上帝!希望我的兒子(女兒)不要被那些吸血鬼抓走。”每年的聖臨節(聖臨節,類似於聖誕節的節日,那個世界認為世界由萬物起始而並非神創,至於“上帝”是遠古的一位建國大帝),他們用最豐盛的午餐招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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