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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打掃寺院。
和尚廟內因為地片偏僻,廟裡的只有兩名老僧,平日也也沒什麼香火,只有逢年過節時才會偶有幾位善男信女到來,送些齋禮。
男孩在這裡幹活拿不到什麼工錢,僅能勉強填胞肚皮,不過他非常懂事,從不抱怨命運太苦,他覺得要想讓自己過上好的生活,就必須努力拼搏,白天干晚活,晚上就跟著兩位老僧識字讀經。
兩位老僧見男孩體質較弱,就教了他一套健身的拳法,男孩不是天賦異稟之輩,這套拳法學了三個多月才練熟,一輩子也沒練出什麼名堂,但經過他堅持不懈的鍛鍊,身體確也有所改變,後來便很少生病了。
一晃五年過去了,男孩已長成少年,廟裡的經書不多,也就十來部,五年時間總算把裡面的文字全部學會。
就在他剛剛把經書能讀下來的時候,廟裡的兩位老和尚相繼圓寂。又剩下他一個人孤苦伶仃。
廟裡沒有了和尚,自然連那極少的香火也斷了,少年並不想出家為僧,他相信靠自己的勤奮一定能讓自己過上更好的生活,也能給自己的父母上些像樣的貢品。
半年後,少年離開了破廟,帶上隨身破衣服便出發了。
經過兩個多月的跋涉,他來到一座城市,他想在這裡找份活計,然後讓自己慢慢過上好日子,無奈他運氣實在是差得很。
活計沒找到,最後快餓死前,終於找到一戶富家,把自己賣身為奴,因為他正好識得幾字,而且年紀不大,這家富戶,讓他做了少爺的書童。
這家少爺好逸惡勞,平日裡功課總讓他來代勞,正因為少爺如此的秉性,他更有機會學識了各種古文大作。
十年之後,少爺成家生子,無有成就,因為比較好色,在外面青樓裡因一嬌好妓子與一陌生男子發生衝突,將那男子打成重傷。
在少爺從青樓回來的第一個深夜裡,富戶家便起了大火,大火熊熊,幾乎將所有房屋燒盡,家主親眷全部身死,只有幾名下僕和少年未死。
二十歲的少年再次成為孤獨的流浪者,所幸十年寒窗學有所成,先是在一所私塾做教書先生,混口飯吃,因為奴契在大火中燒掉,以自由身份,他在接下來的八年內參加多起國試。
他的努力付出終於有了收穫,雖然無緣狀元、榜眼、探花等名位,但靠其實打實的本領,也混得一名小縣令做做。
因為有了身份、地位和錢財,在三十歲那年終於娶得一房婦人,婦人比他小上五歲,面目姣好,但卻是位寡婦,當年的少年,現在已是而立之年的縣令,孤孤單單、形影相弔,並未嫌棄這位寡婦,兩人便很快結婚了。
本以為夫唱婦隨,有地位,有薄財,日子可以過的幸福美滿,結婚沒多久的縣令便想帶著妻子回老家給父母燒柱高香,祭奠一番。
沒想到的是,結婚不到半月的妻子沒有婦德,竟然被縣令當場抓到她與本地的一有財有勢的公子通姦。
那位公子在撞破當場,立刻逃跑,只餘下婦人,在那苦苦哀求,併發誓保證以後定守婦道,縣令雖然氣憤非常,但卻念在一場夫妻的情份上,沒有治她的罪,也沒有將他休掉。
誰知道三日沒過,他的直轄上司前來巡查,當場就有一人狀告縣令,說他收人錢財,草菅人命,他的上司根本沒有審理案子,直接將縣令投入監牢,次日便發配邊疆。
縣令被髮配邊疆做起了駐邊軍隊的火夫,成為火夫的他並未就此一蹶不振,而是在空隙時間裡學習兵法及作戰知識。
兩年之後,憑著他的真才實料成為了這支部隊的一名參軍,他的職能主要是提供各種參考意見。
五年後,三十五歲的他混到了駐邊大將軍的軍師級別,這並不代表他有在此方面有所特長,而是因為那個時代,能斷文識字的不多,而且能熟讀兵法的就更少了,再加上他的平日努力,到達這個位置,也是理所當然。
一年後戰火再起,他所在的駐邊部隊因為寡不敵眾,幾乎全軍覆沒,做為軍師的他,很不幸的被俘虜了。
再後來,他在敵國做為一名放牧人,一直呆了十年,並娶了當地的牧羊女為妻,他的第二任妻子,並不漂亮,非常普通,比他小了近二十歲,因為他讀書不少,經常教放牧人的孩子識字,所以就捕獲了這位女子的芳心。
若故事這樣結束,也不失為是個好結果,誰曾料到,他的厄運,並未終止,剛結婚不久後,敵國被攻克了,戰火蔓延到遠方的牧場,他帶著妻子逃命,結果在路上遇到官兵,他的妻子遇害了。
他帶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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