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3部分(第3/4 頁)
,自己根本不能力敵!
當即,厲劍想也不想的放出金色遁光,便要遠遁逃回天玄聖地。
但就在他遁光不過剛放出來,便見身旁忽然紫金光芒一閃,下一刻,原本還在地上的那少年道士,竟然在紫金光芒閃現過後,出現在了自己身旁,笑吟吟的看著自己。
“小朋友,沒經過貧道的允許就想走嗎?”
葉翊塵笑吟吟的望著厲劍,說道。
厲劍也不說話,屈指朝葉翊塵一指,便見他袖中飛出**七十二道金光,迎風長大,化為七十二口通體紋滿黑色咒文的金色飛劍,朝著葉翊塵絞殺而去。
葉翊塵微微一笑,也不見他有什麼動作,便見他腰間的一個亞麻色口袋自行飛了出來,迎風長大,而後口袋一抖,便將朝他飛來的金色飛劍兜了幾口進袋。
厲劍感覺到被兜去的金色飛劍都再無感應後,頓時大驚,連忙手印一變,將剩餘六十多口飛劍向兩邊分散開。
然後,厲劍目光死死的盯著自行漂浮在葉翊塵面前的那個亞麻色口袋:“聖器!”
“眼力不錯啊,小朋友。”葉翊塵嘿笑一聲,“看來還是純潔的好孩子,眼睛還沒擼花。”
厲劍完全聽不到眼前這道士在說什麼,不過對方手中的聖器讓他不敢輕舉妄動。
天空上的一切,發生不過一瞬。
但地上的高歌還是看出了事情的不妙,似乎厲劍並不是那道士的對手。
當即,高歌目光猛地看向了身前不遠處的蠢驢!
連厲劍都不是那道士的對手,必須將王大錘抓來當人質才有活命的可能!
心中這般想著,高歌想也不想的便鼓動真氣,腳下用力一蹬,氣勢洶洶地朝著蠢驢衝了過去!
然而,他身形不過剛衝到一半,突然,蠢驢身上轟然爆發出了一股異常強悍的氣息!這種氣息,高歌只在核心十大弟子中感覺到過。
陰陽境後期!
感受到蠢驢身上這股氣息,高歌愣住了。
但蠢驢卻沒愣住,只聽蠢驢嗤笑一聲:“傻逼了吧,驢爺隱藏實力就為了這樣的裝逼機會!”隨著說話,蠢驢猛地舉高右手,一道青色真元驟然出現在他的右手上,然後飄飛至他頭頂上空,扭曲變幻,凝形成一隻巨大的青色驢蹄。
緊接著,只見蠢驢高舉的右手猛地由上往下狠狠砸下!
頭頂那隻巨大的青色驢蹄亦隨著猛然砸下,剛好將衝過來的高歌砸中——
“嘭!”
黃沙如浪花一般漸起,其中夾雜著四濺的鮮血與肉末!
而後,蠢驢抬起手,那隻砸下的青色驢蹄在黃沙之中印出了一個大大的驢蹄印,在那蹄印當中,有著一團模糊的肉餅。
然後,蠢驢如此重複兩次,將與高歌一同來的幾人中,那還活著的魁梧弟子和魏華同樣拍成了肉餅。
上空的厲劍將下方的一切看在眼裡,伴隨驢蹄每次落下,他的眼角都跟著抽搐了一下。
“怎麼樣?賣保險這職業很不靠譜吧。”葉翊塵輕笑著看著厲劍,“不如轉行做保鏢如何?”
不是不更或太監,而是我在思變!
這幾天沒有更新,並不是我不更新,而是我在思考這本書的前路。
老實說,前天我就差不多寫了一萬五千字,但怎麼說呢,我覺得這些內容很沒必要,全是蠢驢在天玄聖地裡裝逼外加吐槽一般玄幻小說套路的東西。
這些類似的梗,用一次兩次或許還行,但用多了雖然是以吐槽的模式,但還是讓我覺得,這本書跟其他的套路玄幻小說沒有什麼區別。矯情的說一句:這不是我想寫的東西。
玄幻套路文是一種已經非常成熟的商業模式,他能讓那麼多作者養家餬口自然有其經典之處,但我就是不喜歡寫,即便像《道士》這樣的書讓我寫起來非常累,而且在賺錢方面基本上連個普通臨時工都不如,但我還是想要堅持些什麼東西。
不是什麼文青情節,而是覺得小說這種東西,能在故事行文中保持有趣才是最好的。劇情流固然是大眾,但我想在大眾和這種有趣的小眾裡找到一個微妙的平衡。
所以有了道長和蠢驢間的種種笑話。
不過,我終究因為筆力有限,做得還不夠好。這本書到目前為此,想必也就葉道長和蠢驢讓人印象深刻一些。
雖然一本書有兩個讓人有些印象的角色對於我來說已經很不錯了,但我還想要更多。
在這本書上架前我就說過,這本書完全是看《銀魂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