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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如果下跪就能救下那個無辜孩童的xìng命,他也甘願忍受了。畢竟那個孩子說起來也是受他的牽累,如果不是他追李莫愁追得緊,李莫愁也不會如此做。那孩子如果死了,也是他不殺伯仁,伯仁卻因他而死,他有這個責任救下這孩子。
向李莫愁下跪,雖然有些屈辱,但畢竟只是心理上的,既不痛不癢,也更不會掉下一塊肉來,他勉強也就忍了。可要他自殘身體,這就是他絕對不能接受的底線了。
捨己為人這種事,每個人都有一個自己的度。有的人會願意為此花一百萬,有的人卻只願意花一毛錢,還有的人一毛也不願拔。
尹治平前世也曾捐獻過慈善基金,但最多也就捐過幾百塊。他的身家自然不止幾百塊,可這就是他的承受範圍,捐的上千,他就不情願了。要是勸款的非要讓他捐一半的身家,那他就得視其為仇了。
同理,現在他願意為了救這個孩子的xìng命讓步,放過李莫愁,甚至願意為此向李莫愁下跪,這就是他的承受範圍。可現在李莫愁的要求,卻遠遠超出了他的承受範圍,直接就讓他生出了一拍兩散的想法。
說到底,他也只是一個普通人,並非大仁大義之輩,做不來那等捨生取義之事。何況他就是真按李莫愁說的做了,李莫愁也只會趁他傷要他命。而這滿村的人,李莫愁說不定還是會順手殺了。
救那個孩子,只是基本的道義,並非必盡的義務,他不會甘願為此賠上自己的xìng命。
“好!”李莫愁後退一步,也知道自己確實過分了,不能把對方逼急了。不然對方要一狠心,不管不顧,她可不是對手,當即順著尹治平之前的意思道:“那你就發個重誓,保證不再追我。不但今rì不能再追,以後遇到也不能與我為難,見著我就避道而走。”
尹治平道:“你作惡多端,放過你有違我本心,我只能發誓今rì放過你一次。rì後江湖相見,便還是各憑本事與手段罷。”
“你不肯答應,就不怕我殺了這孩子。”李莫愁說罷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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