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8部分(第3/4 頁)
與楊過,以及他本人,總共是四十五人。剩餘的十一支小隊,則每隊皆是二十人。
這十二支小隊,他按照一年有十二個月,從正月到臘月來分配各支小隊的代號。他直屬所率領的人數最多的這一隊,自然便是正月。第二支是二月,第三支是三月,以次類推。直到臘月。
這種月份代稱的劃分,卻是尹治平前世所看的另一位武俠名家的小說中的一個幫會的組織架構,他直接拿來借用。不過他雖然也用了十二月份的劃分,但與那本小說中的幫會組成以及xìng質卻絕不相同。他只是借用下這個劃分名稱的方式,不是直接照搬那個幫會的模式。
不過等到他召集了自己的這二百多名手下,當面宣佈了這個劃分方式,然後徵求他們的意見時,下面卻有人提議說不要用隊這種軍隊味道濃的稱呼,必經他們不是正經的軍隊。建議用大家習慣的來代稱。
這些江湖人物不少都是幫會成員,眾人七嘴八舌地議論一番,有人提議用“堂”來代替“隊”。尹治平當時聽了,心裡很是苦笑。但下面支援這個建議的人卻是很多。只是一個稱呼而已,用什麼也都分別不大,尹治平也不好在這事上太駁眾人的意見。於是,他的這十二支小隊。便變成了十二分堂。
當初眾人報名時,尹治平是親自稽核。凡是稽核透過記錄在冊的,尹治平不僅記下了他們的姓名、年齡、xìng別、籍貫等基本資訊,也同時記下了他們每個人的武功特點與所擅長的特長。所以他這些rì直接依照花名冊就把這二百多人全部劃分完成,鑑於目前還有六人未到,尹治平將這剩餘還未到的六人,全都劃分到自己所直屬率領的正月分堂中。以防這六人因故未到,或過期而至被裁出後,不會對其餘十一個分堂的人數造成影響。
十二分堂劃分完畢後,尹治平讓各分堂在自己分堂的二十人中,推舉出一位堂主。一番亂紛紛的忙碌之後,各分堂終於都陸續推選出了自己分堂的堂主,尹治平又將這十一位分堂主記錄在冊。
堂主推選完畢,尹治平接著向眾人宣讀了他此前早已定下的那幾條軍規。畢竟這些江湖人物不同於軍隊,尹治平也沒定的太過詳細與嚴格,總共只有九條。第一條是一切行動聽指揮,在戰場上要無條件地服從與執行命令,這是必須的首要先決條件。其餘的也不過就是不得以下犯上,不得私鬥,不得酗酒賭博,不得乒良善無辜百姓等等,都是些自古以來的軍中慣例。
其它地方都定得很寬泛,給予很大的zìyóu度,不會讓這些人感到太過受約束。不得酗酒賭博,也只是不許他們喝醉,或因賭鬧矛盾爭執打鬥起來。喝酒是允許的,只要別喝醉了誤事就行。小賭怡情也沒問題,但也別因此而誤了事。
等到宣讀完畢,詢問過眾人都能認可接受後,尹治平道:“諸位,咱們雖然不是正經的軍隊,但這番行事,也相當於行軍打仗。所謂‘軍中無戲言’,我醜話先說在前面,此前種種,我也不去計較。無論你們是什麼身份,什麼地位,或者又互相之間有什麼仇怨,但自此之後,只要在我手底下聽命效力,此前種種便全都收起來。真若視這九條規矩如無物,明目張膽的干犯,那可也別怪我不講情面,要你們敬酒不吃吃罰酒。”
“與人方便,自己方便,諸位既然願意投入我的麾下效力,那自然是看得起我尹某人。我的為人如何,諸位也可以去打聽打聽,我絕不會故意為難你們當中的任何一人,一切秉公行事,依規矩來辦事。還望大夥兒能jīng誠團結,互相合作,在抗蒙大業上共同出力,將蒙古韃子趕回他們的漠北老家喝西北風去。”
尹治平話音方落,下面即有人喊了聲好,叫道:“尹盟主說得好,咱們大夥兒定會聽令行事,絕不讓你為通,一起通力合作,將這些蒙古韃子趕回老家喝西北風去。”
有人一開口,後面立即便也有人跟著紛紛表態支援。都表示要聽令行事,絕不讓尹盟主為難。若有故意鬧事的刺頭,不但尹治平要嚴懲,他們大夥兒也絕不饒他。
第八十五章分別行事三人未至
尹治平對訓練這種事其實並不怎麼了解,他前世上學的時候只是被軍訓過,可從來沒去訓練過別人。而且不同的職業,也有不同的培訓方法。現在這幫人,他雖然是要當作特種部隊來帶,並且也是要帶領他們進行特種作戰,但特種部隊的訓練方法,他還真是所知不多。
而且這畢竟是古代,這些人也都是些江湖草莽,與他前世那種現代化熱武器時代的特種部隊是大有不同的。他哪怕知道特種部隊的訓練方法,也不能直接往上套。軍訓課目必有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