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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說話,態度簡直可以用和風細雨來形容,程志的膽子也大了起來,說話的聲調不自覺的提高了不少:“說起來挺有傳奇色彩的,我們兩個是在公共汽車上認識的。”
“哦?”方越元大為驚奇,“你們兩個在公共汽車上認識的?”
程志點了點頭:“有一天我休息,坐車回家,正好碰到曉晨找劉欣,但是不知道路,在車站四處打聽,問到我頭上的時候,我一聽和我順道,就和她一起上了車。”
方越元臉現笑容:“我這個寶貝女兒居然跑到省城去坐公共汽車,可真是天下奇聞了。”眼精光閃現:“年輕人,你認識曉晨的時間也不短了,別的不說,她在花錢這方面想必你也應該很瞭解。就算是身上再沒錢,就算是人在省城,就算是不認識路,在公共汽車站擠公共汽車,四處找人打聽路的情況,也根本不可能生在我方越元的女兒身上。省城滿大街的計程車難道都死絕了?更何況劉欣這幾年在省城雖然忙了一些,但是她和曉晨是從小到大的朋友,曉晨去省城找她,她又怎麼不會去接她?”
這些話說得又快又疾,語氣充滿了自傲和不信,說到最後,又變得嚴厲起來。
程志和他說了幾句話之後,心的緊張已經消了九成,介面道:“方叔有所不知,劉欣當時脫不開身,而且她當時所在的地方,又是城郊,只有一條小巴線路通那裡。我回家本來不坐那趟車,但是那小巴線和我要坐的公共汽車在市區內有一段線路相同,坐哪個都行。最主要的,那裡才剛剛開始開,還不怎麼完善,那小巴線是多年前就存在的老線路,至於計程車,還沒有展到那種程度。曉晨要是打車去了,能去不能回,沒有小巴方便。方叔要是不相信的話,大可去問劉欣。”
方越元無意在這個問題上和他扯皮,微微點了點頭:“這樣解釋,也算是合理,你們兩個就這樣認識了?”
“當時曉晨和我要電話號碼,說是以後有機會一定要好好謝謝我。但是萍水相逢,只見過一次面,就交換電話,我有點接受不了……”
方越元冷哼一聲:“不識抬舉,我女兒要和你交換電話,你倒有這麼多的說道。”
程志“嗯”了一聲,順著他的話說道:“現在想一想,的確有點不識抬舉。當時我們兩個約定,要是有緣的話,肯定還能再見面,到時候再交換電話。”
“後來你們果然又見面了?”
“說來也巧,下午我回家,在那個車站倒車的時候,正好看到曉晨和劉欣也在那個車站下車。就這樣,我和曉晨交換了電話號碼,算是認識了。”
方越元苦笑了一下:“你們兩個還真是有緣,不該生的事都讓你們趕上了。”頓了一頓,又說道:“本來這件小事,我是用不著親自出面的,但是沒想到你還真挺有本事的,居然三下五除二的就把肖楊他們給放倒了,這種狠茬,我可好幾年沒有碰到過了。”
程志心知早晚話題會扯到這上來,一時之間,也不知道應該怎麼回答,只好像個木頭樁子一樣站在那裡。
“年輕人有你這種身手,實在是難得,我看了一下肖楊他們的傷勢,制敵而不傷敵,這份功夫,沒有十年八年的苦練是下不來的。所以,我給你兩條路,讓你自己選。”
程志心一動,心跳頓時加快。方越元肯這樣說,說明和方曉晨的事有緩和的餘地,只是不知道方越元給的兩條路是什麼?方曉晨的這位老爹說話拐彎抹角,扯了半天沒用的之後才說到重點,論起心機來,可比方曉晨要重得多,看樣子,這兩條路沒有一條好走的,但願他給的路,別像他說的話這麼彎才好。
………【第十四章 路難行】………
方越元說完了之後,又掏出一支菸,對著沒有燒盡的菸頭點燃,一臉玩味的看著程志。看他的表情,似乎已經成竹在胸,況且整件事上佔主動的是他,而不是眼前的程志。這小子雖然是個大學生,比自己的學歷要高一些,但是胎毛還沒有褪淨,自己就算是摳出二斤智商,和他鬥也綽綽有餘了。
程志心如電轉,意圖在最短的時間內判斷出自己的這位未來老泰山葫蘆裡賣的是什麼藥。聽他的語氣,好像是由於自己和方曉晨之間已成既定事實,這老爺子貌似認栽了。他說的兩條路,無非是要給自己找找場子而已。
可事實當真是如此?
二人各懷心機,誰也沒有先說話,空氣裡死一般的寂靜,只聽得牆上的時鐘秒鐘走動的“咔咔”聲。這聲音不大,卻像一個重錘一樣,每一聲都重重的敲在程志的心裡。
良久,程志的喉結動了一動,這一切都落在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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