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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到別的地方去,也幫你賣點。”
………【第一七三章 誰是奸商?】………
丁爾禪眼睛一亮,臉現喜色:“你也幫我賣?”
“嗯,反正閒著也是閒著,要是她暫時靠這個餬口的話,咱們有大把的時間,幫幫她又有何妨?”
“哎呀~!我早就看出來,在咱們寢,你的心腸最熱了。”丁爾禪一把抓住程志的手臂的同時,又扣過來一頂大大的高帽子。他和程志一樣都是省城本地人,而且上學的時候,距離也不算太遠,只不過分屬兩個學校而已。有程志的幫忙,出貨的度肯定會加快許多。
但是丁爾禪沒待程志客氣一下,又臉現憂色:“你打算在哪裡幫她賣?我可告訴你,從她家裡把這東西拿出來的那一刻,我就已經決定,咱們學校,我是獨家代理,你想和我搶地盤,那可不行。”
程志又氣又好笑:“你是不是香港電影看多了?搶地盤這種話你都能說得出來。咱們學校就屁大點的地方,我和你搶什麼地盤?”伸手指了指圍在自己床鋪前的那丫女,說道:“現在的情形,是你在搶我的地盤好不好?”
丁爾禪臉一紅,不好意思的說道:“咱們同寢一年,你也應該理解一下,這個屋裡,也就屬你的床鋪還像點樣子。我把這些女生召過來,當然要找一個環境好一點的地方和人家做買賣不是?你要是覺得累的話,先到我床上躺一會?”
程志看了看他床上早已看不出本色的床單,皺了皺眉,謝絕了他的好意,抱著胸靠在窗前的暖氣片上,眼睛直勾勾的望著天花板,不住的思量怎麼幫他這個忙。
憑心而論,他並非是要幫丁爾禪,而是聽丁爾禪說起他那個鄰居,心裡不由得一陣酸楚。他自幼生活優越,除了和趙濟勇一起隨著老江習武的時候,吃了不少苦頭之外,別的苦基本上沒有吃過。即便是在老江那裡吃的苦,也只不過是精神和**上的,並非物質因素使然,以至於小時候程志一直認為天底下的老百姓過的日子都和他差不多少。
直到上了大學,看見了不少貧困學生,這才醒悟過來,原來這個世界上,人與人之間的物質享受還是天差地別的。對於他而言,幾百塊錢,可能就是一雙鞋子的事,但是對於那些貧困學生而言,一雙鞋子的錢就是他們一兩個月的生活費。他雖然不是什麼悲天憫人之輩,但是每當看到那些人的時候,心裡還是不怎麼太好受。
至於方曉晨在這方面做的就更差勁了,正所謂不當家不知柴米貴,方曉晨現在還沒有成家立業,腦袋根本就不往這方面考慮。
丁爾禪見他望著房頂出神,只道他在想辦法,湊到跟前,從兜裡掏出一盒煙遞了過來:“喂,還沒想出在什麼地方賣?這事你也先別急,抽支菸。”
程志愣了一下:“你什麼時候學會抽菸了?”
“早就會了,只不過家裡條件不好,抽的煙也上不了檔次,一直不好意思在你們面前掏出來而已。但是今天不同,你這麼有愛心,我要是不表示表示,心裡著實過意不去。”
程志微笑著將他的煙接了過來,放在鼻子底下聞了聞,又看了看煙的牌子,隨手又扔給了他:“老子從來不抽五十塊錢以下的煙,等我幫你那個鄰居找到銷路之後,你再想辦法謝我。”
“我想了一下,這銷路最好的也就是咱們學校了,那些臭丫頭一個個臭美得不得了,身上還沒有多少錢,這種低檔貨正好適合他們。”壓低了聲音,神秘兮兮的對程志說道:“聽佳佳說,這東西的進價就一兩塊錢一個,本哥們也不好意思把刀磨得太快了,一隻就賣五塊錢,既便宜,又實惠。”
程志被他說得一頭霧水:“佳佳?哪個佳佳?”
“哎呀,忘了和你說了,我那個鄰居的名字裡面帶個佳字,從小我就管她叫佳佳,習慣了。”
“哦。”程志也沒有追問那個鄰居具體叫什麼名字,在心裡盤算了幾種銷路,最後都被否決了。本來程志更傾向於晚上閒著沒事的時候,拿著東西到夜市上去賣。省城的夜市很達,幾乎每個區都有幾條相當有規模的夜市,早期的夜市顯得比較零散,大部分都是群眾自組織起來的。後來出於市容方面的需要,政府專門劃定了幾個地方,將零散的夜市整合幾個比較大的夜市。
程志和趙濟勇都是喜歡湊熱鬧之人,尤其是越濟勇,幾乎是哪裡有熱鬧,哪裡就能看得到他,夜市上的東西種類齊全,從服裝到小飾品,基本上囊括了所有生活必須品。在這裡,也不存在品牌競爭的問題,幾乎百分之百的東西都是山寨貨。這些都不是重要的,最重要的是熱鬧。尤其是夏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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