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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能不能開機。
作者有話要說:這兩天為了慶祝建X90年;天天都去大合唱啊親~~~你們懂的;苦逼不解釋啊~~/(ㄒoㄒ)/~~
44、大哥?有情況? 。。。
有手機的好處就在於你再也不用費心去記電話號碼了,同時壞處就在於一旦手機開不了機,你將聯絡不上任何人。
李晨沒追上怪蜀黍,這會兒深夜的街頭也不知該朝哪兒去,最後還是隻能跑回了賓館,一腳踹開了傻瓜的大門。
“唉喲誰呀!”傻瓜嚇得嘭一聲從床上跳起來,“我勒個去!老大!你劫財還是劫色?”
“瓜,把手機拿來!”
“啊?”
李晨沒空跟他解釋,直接動手開始在他扔在一邊的衣服堆裡找了起來。
“手機在這兒呢。”傻瓜大概看出苗頭不對,乖乖的把手機從枕頭下面摸了出來,“老大,出什麼事了?”
“這事情說起來太複雜,不說了。”李晨馬上找到Erinnyes的號碼撥過去,果然又是關機,再撥怪蜀黍的號碼,至少撥到第三遍的時候那邊才有了迴音。
“老大……”對面傳來怪蜀黍氣喘吁吁的聲音。
“你又不知道Erinnyes在哪,怎麼找他!”李晨差不多已經是對著話筒開始吼了,“你給我回來,如果真有必要,報案不是更快!”
“報案?咱們什麼證據都沒有,怎麼報案?等那套手續完了天都亮了!”怪蜀黍繼續說,“我從114查詢過了,本地的攝影工作室裡有嫌疑的我全都記下來了,也就十幾家,我總會找到Erinnyes的。”
“十幾家你都要自己去跑嗎!”李晨差點暈過去,“把你還沒跑那幾家的地址告訴我,我們和你一起找。”
“不用了,我們已經耽擱了這麼久……Erinnyes的個性我知道,如果他出事了,肯定不想被任何人知道。”怪蜀黍頓了一頓,“我也不想他被看到……老大,你明白的。”
“明白?明白你妹!”李晨上火了,“你不告訴我地址,那我就自己打電話去查!再不行我就打電話報案,讓警察去找!”
“老大,對不住了。”怪蜀黍在電話裡靜默了一會兒,“如果Erinnyes被人看到他那個樣子一定會受不了的。如果再牽涉警方或者被什麼八卦報紙拿來當笑話,我會和Erinnyes一起去死。”
李晨瞬間紅了眼睛:“你瘋了!”
“我是瘋了啊。”怪蜀黍笑了幾聲,啪一聲結束通話了電話。
李晨再撥回去,對面已經傳來無法接通的提示音。
“老大,Erinnyes出事了?”傻瓜大概已經看出了點事情的端倪。
“傻瓜,打電話去114,把本地有名的攝影工作室的地址都查出來!”
傻瓜趕緊接過電話:“哦,我去查,馬上去。”
“出事了?”天仔裹著浴袍出現在門口。
“……別再問我了,我不想說。”李晨跌坐在椅子裡,難以遏制的焦急和折磨人的無力感令他幾乎要喘不過氣來了。
“你是要找白天那個John嗎?”天仔才聽傻瓜在電話裡說了兩句馬上就明白了,“我知道那個人攝影工作室的地址。”
“你怎麼會知道他的地址?”李晨一愣。
“其實我不知道,只是看過他拍的Case。”天仔回房間打了個電話之後馬上回來了,“地址在西塘口湖岸別墅區,我和你們一起去。”
半夜裡打車還一臉急相,司機一看就知道這幾個人有事,一路加足馬力緊趕慢趕,到了西塘口別墅區的時候也已經是一個小時之後了。
“二排三棟,零度空間工作室,就是那裡。”天仔指了指路邊那幢別墅。
此時已經是深夜,周圍的別墅早就漆黑一片,唯獨這幢燈火通明,就連大門都沒關,多少透著點詭異的緊張氣息。
三個人下車跑向別墅,才到門口就從地上的碎木屑裡看出來了,那扇門並不是沒關,而是被踹開的。
“哎呀我去……剛剛咱們不是和一輛救護車擦身而過嗎?該不是……”傻瓜吐了吐舌頭。
李晨瞬間陷入了更深的狂暴狀態,跟著一頭紮了進去。
一樓的玄關已經被搗得一塌糊塗,客廳裡更是沒一樣完好的物件,瓷器和雕塑的碎片落了滿地,通到2樓的樓梯上散著各種四仰八叉的照相機腳架、閃光燈、反光板、反光傘,血點一直從樓梯延伸到正對著樓梯的那面牆上,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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