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部分(第3/4 頁)
野獸的衝擊,林修把門做得非常牢固,所以霸王狗衝進來是不可能的,他們只能在外面分食那些被拋棄的戰士,粗略地估算了下,起碼有三四百人。
命令弓箭手射出火箭後,便不再進行無差別射擊,這算是林修能盡到的最後一點心意。
亞瑟和大鬍子看起來驚魂未定,作為地主,林修有些好笑地把他們領到了自己專門用來商議事情的屋子裡,並叫人拿來吃食。
兩人狼吞虎嚥地吃了點東西,喝了幾杯酒,才算緩過神來。
“怎麼一回事?”林修問話時看向的是林武。
“我們出去不久,便發現了這一群野獸,本來是準備避開的,但看到他們在和野獸戰鬥,所以才過去幫忙。”林武老實地回答。
嘖嘖嘖,還真是死腦筋啊,要是他們兩人看到你被圍困,肯定會在遠處大笑三聲的!林修心疼那些損失的騎兵,可是花了好幾個月才訓練出來的,現在一下就去了一半。
現在自己的部落和他們可以說只能算點頭之交,沒有結盟前,都是各顧自己的生死,所以大可不必多管閒事,更何況這兩人都不是什麼好鳥,救他們也未必會領情。
“哦,那你先出去吧。”林修揮揮手。
大鬍子看見林修臉色不爽,馬上笑著說道:“這一次得到你的幫助,實在是太感謝了。等我回到部落之後,一定會送上大量食物用來補償。”
“我也是。”亞瑟在旁邊附和著。
這兩人還算識趣,不過我的營地內也不少那點食物,幾十個訓練有素的騎兵,用多少食物也換不來。
“哈哈,這麼說就見外了,畢竟我們是一起戰鬥的盟友。”林修心裡想是一回事,但不能那樣說,起碼的虛偽還是得裝一下。
霸王狗是突然出現在大鬍子新營地附近的,之前他們都沒有發現這種生物。除了亞瑟在很久以前見過一次之外,大鬍子也是第一次看到這種兇殘的野獸,他說自己本來是不準備出營寨作戰,只是為了救援幾個在外面採集的族人。
而亞瑟以前見到霸王狗之時,便知道這種生物是不會成群結隊出現的,他還說,霸王狗這種野獸,餓起來連自己的同類都吃,所以它們不可能群居。
亞瑟最近新訓練了一個戰法,就是盾牌劍陣,在實驗了幾次威力之後,他對這個兵種非常滿意,所以不知不覺地越走越遠,完全沒有考慮到安全的問題。所以他遇上霸王狗之後只能不斷地逃跑,跑著跑著便遇上了大鬍子,而大鬍子那邊,也被無數霸王狗糾纏著。
事實上剛才林修已經看到這個兵種了,如果碰上普通的野獸,確實有很大的威懾力。
那些戰士拿的劍其實是一種有稜角的尖刺,劍刃上有一條專門的血槽,野獸只要被刺中,就會流血不止,再加上有盾的防禦,戰士們若能做到進退有序,可以說是很難被打敗的。
但他們遇上的,偏偏是不按常理出牌的霸王狗,這種野獸腦子裡只有吃!不害怕受傷,也不畏懼死亡,所以就算是遇上了拿著來復槍計程車兵,它們照樣會按照自己的本能來行事。
總的來說,這次遇襲,就是一個好心人,加一個正常人,再加一個野心家組合成的鬧劇。
正常人大鬍子也是怕了,這場鬧劇裡,他是最無辜的,只不過為了救自己族人而已,誰知卻差點把小命都丟了。要不是他正好建造了新營地在林修附近,估計此刻已經變成了肉渣。
“這種野獸,比恐龍更加可怕。”大鬍子得出了結論。
亞瑟贊同地點點頭,心有餘悸地看向營寨門那一邊,說道:“是啊,以前它們只是單獨地出現,所以遇上了還能輕鬆獲勝,但現在居然成群結隊地以人類為食,很難對付啊!”
林修同樣覺得艹蛋!本來以為恐龍就夠麻煩的了,現在還跑出一群霸王狗,要是它們不主動撤退,可以說附近的部落都沒有人敢出營寨。
因為遇上了它們,只有兩個結果,殺死它,或者被殺,不存在擊敗、擊潰的說法,難度呈幾何級上升。
怎麼辦?
即便離得很遠,林修照樣能聽到霸王狗在撞擊營寨大門的聲音,看起來,門外的人類已經被它們全部幹掉了,而它們還沒有吃飽。
林修上到箭樓察看情況,那場景真叫慘不忍睹,不是因為有多少人類的屍體,而是因為人類的屍體都不見了,剩下的只有骨架和猩紅的血。
那些霸王狗兇悍地撞擊著大門,即便身上插了無數箭矢,只要生命不止,它們對食物的渴望便大過一切。
“去尼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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