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部分(第1/4 頁)
“我可不想和林修硬碰硬!”大鬍子丟下這句話,便帶著自己的人往某個方向殺了過去。
林修?是林修在攻打我的營地?漢克簡直不敢相信,這個傢伙今晚不是還在和自己一起喝酒嗎?大鬍子肯定是猜錯了吧,林修現在肯定還在……咦,怎麼沒有看見他?
漢克雙腳一軟,果然,是林修在攻打自己,可惡,他竟然幫助了那個拉曼!
戰場上可沒有時間讓漢克思考這些事情,就在他愣神的這會兒,一個凶神惡煞的人,正帶著無數士兵,往這邊衝了過來。
此人,正是林武!
林武覺得,眼前這個脖子上掛滿了珠寶的傢伙,肯定是部落首領,沒見他周圍還有衛兵在保護麼?如果能殺了他,一定會被神使讚賞的吧!
“你是什麼人?”漢克驚懼地看著自己的衛兵一個個被殺,毫無招架之力,頓時也沒了逃跑的心思。
今天,就是自己的死期。
漢克只想知道這個答案,也不會死不瞑目了。
不過,林武似乎沒有聽見對方的話,只是嘿嘿一笑,便舉起大刀砍下了他的頭顱。
 ;。。。 ; ;
第七十六章 生了個白種人
“什麼?大鬍子跑了?”林修坐在漢克的屋子裡,正洋洋得意,卻不想得到了這麼個壞訊息。
此次夜襲無疑是非常成功的,不僅成功地消滅了漢克,而俘獲他兩百多士兵;老弱婦孺的數量也不少,估計在五六百人左右,營地內物資沒統計,但絕對不會少到哪兒去。
本來以為這次能連同大鬍子一起給滅了,誰知他卻帶著自己的戰士硬生生殺出一條血路,主要還是林武粗心大意,或者說是林修沒有刻意說明這點,所以才會讓他有機可乘。
點算了下營地內的屍體,大鬍子大概也損失了兩百左右的戰士,不過最關鍵的是他現在已經回到了自己的地盤,以後想滅他就難了。
當然,也有人對這戰果非常滿意,那就是拉曼。
現在他已經完全把林修當成了朋友,就差沒有殺雞燒黃紙結拜兄弟了,可他哪裡知道,自己眼裡的好人林修,下個目標就是他。
不過林修沒有急功近利,而是準備休養生息一段時間,畢竟收納的遺民現在還沒有完全歸心,而且自己老婆林妻那裡也快生了。
留下了林武和五百士兵把守,並且命令他們迅速建造防禦工事後,林修便踏上了返程的路。
避開大鬍子的營地,繞小路,經過兩天時間,林修終於回到了林妻身邊。
亞瑟得知林修居然如此輕鬆征服了一個部落,眼中不免流露出羨慕和佩服的神色,並且要求,下次自己一定要上戰場。
外人看起來輕鬆,可林修卻不是這麼認為的,這場仗雖然大勝,可自己也損失了一百多士兵。其中起碼有一半是被己方的投石車砸死,雖說是意外,但這種意外卻是難以避免的。
幸好收穫比損失要大得多,否則真是得捶胸口。
這還是偷襲呢,要是真在別人有準備的情況下強行攻城,損失得更大,變數更多,能不能打贏還很難說。
不說別的,就看大鬍子居然能在那種情況下殺出一條血路,便可證明他手下的戰士絕對不會差到哪裡去。林武一時疏忽,也只不過是沒有親自去抓它,但那些士兵可都是拼了命在殺敵。
讓亞瑟指揮戰鬥?搞笑,雖然他有野心,可卻沒有實現野心的能力。
來回一個多星期,林妻的肚子是越來越大了,和林修前世在地球上看到那些即將臨盆的孕婦差不多;馬丁也說,孩子可能會隨時出生。
“你回來了。”只是簡單的四個字,卻包含了林妻無限的溫柔。
“嗯。”林修抱住林妻,給了她一個吻。
那麼現在問題來了,如果孩子出生,叫什麼名字好呢?
在這方面,可沒有任何能請教的人,林修也從來沒有過孩子,所以一時竟然手足無措了。
不過在孩子出生之前,林修還得搞定另外件事情,其實也是想了很久的,關於軍服。軍服是軍隊的識別標誌之一,也是軍威和軍人儀表的象徵。
上次的戰鬥中,林修正是以分不清敵我為由,阻止了拉曼的行動,同時也是避免他的人進了漢克營地之後,會誤殺己方士兵。
而要想有軍服,就必須得搞定布的問題。
現在部落裡大部分人都是穿著獸皮製的衣服,雖然做工還算不錯,但就是怎麼看也不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