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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疾病。”但在人類能夠熟練使用火進行後,人類的飲食便發生了天翻地覆的變化,就是所謂的“炮生為熟,令人無腹疾,有異於禽獸。”
又過了半個小時左右,野雞已經被烤焦,毛基本上已經褪盡,樣子不怎麼好看,但散發出的濃濃香味卻引得人忍不住流口水。
林修認為這隻野雞可能還沒有完全被烤熟,但與生肉肯定是有天差地別了,於是慢慢撕下一塊胸脯肉放進嘴裡嚐了下,雖然沒有鹽味,但也好吃到不行。
這可是真正的野生土雞,在現代社會中是極難吃到的,林修一塊接一塊,幾乎就停不下來了。
不過現在可不是品嚐美味的時候,林修將野雞遞給了老人,老人學著吃了一口,接著便徹底石化了,然後將野雞遞給另外的原始人。
當所有原始人都嚐到了這得來不易的熟食之後,做出了一個令林修驚訝的舉動,他們竟然集體跪下,給自己磕起頭來,那老人也不例外。
食物對於原始人來說,無疑是生存中最重要的,而這種美味更加是他們所沒有吃過的。在意識到,這都是火帶來的功勞,而火又是由林修“製造”出來的,對其頂禮膜拜,也沒有什麼稀奇了。
林修覺得自己有必要說些什麼,但那無異是對牛彈琴,只能故作深沉地說:“今天我教會你們用火,以後你們便是更加高等的種族!”
那些原始人肯定會是沒有聽懂,但還是發出類似於喜悅的歡呼聲,倒頭再拜。
當晚,老人便組織了一場別開生面的篝火晚會,他可能也知道這火種來之不易,竟然還專門找了個看火員,只要火勢稍微變小,便摟著大堆樹枝丟進去。
來到這個世界差不多一個月了,林修發現這個部落的人偏好吃小動物,例如兔子、野雞、野鴨等等;那些肥美耐吃而有營養的豬牛羊卻並不受歡迎,也許是殺起來費勁,而且又不易儲存。
原始人們在火堆旁吃著烤熟了的美味,還載歌載舞,雖然美感不夠,但氣氛卻十分熱鬧。連那個不怎麼出來的女王,都坐在火堆旁一臉微笑。
林修現在地位足以和女王媲美,這是所有原始人心知肚明並心甘情願的事,他們在下午的時候,就已經專門幫林修另外修了個簡易的房子,並且送上不少珠寶吃食。
其實林修還是願意繼續和女王同處一室,所謂日久生情嘛。
在經歷了造字和取火兩件事之後,林修認為這些原始人的智商其實比自己想象的要高,不能拿他們來和地球上的原始人比,他們只是需要一些啟發而已。
那麼說不定,自己甚至可以在這裡建立一個文明!(天上掉餡餅的好活動,炫酷手機等你拿!關注起~點/中文網公眾號(微信新增朋友…新增公眾號…輸入即可),馬上參加!人人有獎,現在立刻關注微信公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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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造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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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拿來這張羊皮卷的目的,顯然是為了辨別自己是不是神靈,或者是聖人。
林修微微一笑,隨手拿起地上的樹枝,便在地上畫出了十幾個不同的象形文字。對於一個現代人來說,只要稍微動點腦筋,這並不是什麼難事。
昔者倉頡作書,而天雨粟,鬼夜哭。文字一出,人類從此由蠻荒歲月轉向文明生活。
老人大驚,此刻他就算再不開化,也明白了林修果然不是凡人,於是立刻戰戰兢兢跪在地上磕頭,要不是林修去扶,他估計得磕出血才肯罷休。
但無論林修怎麼試著詢問,卻也得不到心中想要的答案,老人顯然也不知道這張羊皮上的象形文字是什麼一回事,只知道那是部落裡最珍貴的寶貝。
林修的地位瞬間被提升了好幾個檔次,這回部落裡的人看見他不僅是崇拜,更多的是帶著敬畏眼神。
老人雖然認得幾個象形文字,卻也僅僅是好認的那幾個而已,所以他很是費勁地解釋了一個多小時,林修明白了對方的意思。
他希望能讓自己教給部落裡的原始人認字!
文字是人類的知識傳遞,文字是思想最重要的載體,顯然,老人已經意識到了文字的重要性;從這點上來說,他已經算是個不簡單的人物。
林修點點頭,又搖搖頭,心中很是矛盾。
一方面,教他們認字,肯定會是個了不起的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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