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弩。部隊撤離的速度極快,只用了半個小時,便已經完全脫離戰場。
遠遠的,林修看見恐龍也趁此機會攻破了營地大門,而留給它們的,只是一個什麼都沒有的空殼。
然而離開了後山,卻是另外一番景象,在獸潮來犯的時間段,所有草地平原、河流附近,都佈滿了野獸的身影。戰鬥還是會繼續,只是人類已經沒有了防禦工事的依仗。
幸好,莫頓的建議最有趣之處,便是恰好抓準了獸潮襲擊的漏洞。
在恐龍的指揮下,獸潮來犯,最危險的地方,還是被襲擊的營地。除了上次恐龍沒有親自出現,而是派出霸王狗四處遊蕩。
獸軍的主力,始終是在那些襲擊營地的隊伍之中,這些四處遊蕩的野獸,戰鬥力都不強,只不過是些野狼、豹子之類的野獸。相對於那些不知名的生物,和體型大得可怕的巨獸,算是很好對付了。
唯一有些為難的是,現在林修一行人,不但有士兵,還有平民,這些平民是完全沒有戰鬥力的,而且人數比士兵還多,所以要時刻保護他們,讓戰鬥增加了難度。
不過這比起守衛營寨來說就輕鬆多了,所以大部隊行進的速度很快。
這個時候最不解的是亞瑟,他雖然知道了戰鬥的艱難,卻不明白為何林修要突然放棄營地而撤退,所以趁著解決掉一批野狼後,便策馬上前來詢問。
“以後,我們就算是半遊獵部落了,營地,只要一個就好!”
林修現在徹底領悟了莫頓建議的精髓,認為沒有營地也是不行的。畢竟總是帶著這麼大一批平民也是個麻煩事,所以這唯一需要保留的營地,就是那個最老的營地,那裡的防禦工事最強,而且非常隱蔽。
以後無論征服了哪個部落,所收納的遺民,都安置到那裡去,而士兵就在被征服的營地之中暫時安頓,以準備下場戰鬥。
獸潮來襲時,首先觀察它們的重點攻擊物件,如果是自己,便讓平民暫避,如果不是就更好,可以繼續實施計劃。
“遊獵部落?那似乎有些……”亞瑟不僅有野心,還比較愛面子,也許在他的心裡,覺得遊獵部落不怎麼上檔次,所以才會欲言又止。
林修開始也是這麼認為的,但說得再好聽,也不如真正有實力!
只用了一天半時間,林修便回到了老營地,在路上,損傷還在刻意接受的範圍之內,總共有七八十人喪失了戰鬥力。但林修更慶幸自己及時撤退,否則現在仍然在和獸群大軍在對峙,損失計程車兵可能就不止這個數了。
這一次的獸潮,同樣波及到了老營地,但這裡卻沒有出現恐龍,所以士兵傷亡不大。
現在新老營地計程車兵湊在一起,有一千三百人之數,林修乾脆也不急了,雖然林武那邊現在被前後夾擊,但相信他守個三四天是沒有問題的。
部隊需要休養,更需要等待獸潮退去。其實只要獸潮退去,林武守住營地的可能性就大大增加了,林修認為,大鬍子還不具備能強行攻下自己營寨的能力。
獸潮所受限制,也是人類能發展至今的因素之一,它們無論是否攻破人類營寨,在特定的時間都會退去。這就給了人類喘息的時間,和迴旋的空間。
下一次出征,將會是持久戰!到時軍隊將不再退回這裡,而是以戰養戰!
攻破了其他營寨之後,便直接吃他們的,喝他們的!
在此之前,林修認為自己有必要研究一下火器了!
火器改變了人類戰爭的模式,這是毫無疑問的,而且它比弓箭的作用更大,威力更強,並且會持續稱霸戰場幾千年。火器不僅有遠端的,還有定點的,應該說是火藥才對,火器的概念還比較模糊。
研製火槍,林修認為自己還沒有那個水平,但是火藥這個玩意,似乎也不算是很難。
而且自己要做的東西,就是定點的,**。
**應用在攻城戰之中,絕對是利器,不說別的,就是讓投石車拋射燃燒彈,威力就已經足夠大了。如果能把幾包**放在別人營寨圍牆腳下,到時突然引爆,嚇都能把他們嚇死。
“**?那是一種可以吃的?”馬丁聽林修這麼說,頓時問出了很傻缺的問題。
林修大笑不止,解釋道:“不,我相信沒有人敢吃這個東西。**,就是將火應用到其它地方,比如戰場上,不對,也不是說應用火。哎,跟你解釋不清楚。”
林修的意思,是讓馬丁去尋找硝石這種東西,那是製造火藥必備之物,反正他天天閒著沒事就喝酒,簡直是浪費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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