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硫磺、硝石各少許,研成粉末,放在鍋或砂罐子裡。掘一地坑,放鍋子在坑裡和地平,四面都用土填實。
把沒有被蟲蛀過的皂角逐一點著,然後夾入鍋裡,把硫磺和硝石起燒焰火。等到燒不起焰火了,再拿木炭來炒,炒到木碳消去三分之一,就退火,趁還沒冷卻,取入混合物,這就伏火了。
經過五天的心驚膽跳,林修終於研製火藥成功。
而為此付出的代價,相當於打了一場仗!
儘管已經吩咐過這些人一定要小心小心再小心,但原始人的腦袋瓜子,始終對於生死一事不是那麼看重,或者說不懂死亡的可怕。
所以,事故頻頻發生,爆炸聲幾乎每過幾小時就會發生一次。
最大的一次爆炸,差點連整個屋子都炸上了天,林修當時正好在睡午覺,才躲過此劫。
在通往文明的道路上,犧牲自然無可避免,林修已經習以為常,甚至沒有過多的想法,只是在心中暗暗祈禱,這種事最好少發生一點。
鼓搗出了火藥之後,林修第一個想到的武器,便是手榴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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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二章 火器誕生
當然它可以叫**!林修認為叫手榴彈是有點賣弄了,那玩意自己現在是絕對弄不出來的。
這種手拋炸彈體型粗口子小,裡面裝滿了火藥,外殼以生鐵包裹,上面安裝了引信,使用時根據目標遠近,決定引線的長短。
引爆後能將生鐵外殼炸成碎片,並打穿鐵甲。這武器可以劃分為兩種,一種是用火點燃,用時由投石機發射,射至遠處爆炸;另一種是用火點燃,就地爆炸,比如守城時從城牆上向下面投擲,效果相當於手榴彈。
這個靈感,是林修看某個電影大片得到的,說是那手雷炸開了卻不產生火藥,主要利用裡面的刺針來傷人。
第二種武器,毒藥煙球。
莫頓當然不會錯過這種出點子的機會,所以看到林修弄出了**之後,他便悄悄地進行自己的研究去了。
這是一個用紙和麻皮裹成的圓球,外表還塗有瀝青和黃蠟,此球落入野獸群中,只聽轟然一聲巨響,隨後一道火光騰空而起,並噴發出一股嗆人的煙霧。
被巨響和火光驚呆的野獸驚魂未定,又受到有毒煙霧的襲擊,頓時口鼻流血,昏倒在地,其餘的野獸則四散奔逃,亂了陣腳。
“我突然發現你很像一個人!”林修目瞪口呆地看著莫頓,說了這麼一句話。
莫頓沾沾自喜地問:“像誰?”
“賈詡!”
“呃,那是誰?”
第三種武器,便是重中之重,火槍!
火槍只是一個籠統的稱呼,它可以簡稱為槍,也可以叫火銃,甚至火筒。
火槍以火藥發射石彈、鉛彈和鐵彈,採用青銅鑄造管身,能耐較大膛壓,可以填較多的火藥和較重的彈丸,因而大為提高了火器的威力。
火槍使用壽命長,能反覆裝填使用發射,這是一支常勝軍隊必不可少的重要裝備。
由於沒有經驗,所以林修最開始,只是研製出了一支突火槍。
以粗竹筒為槍身,內部裝填火藥與鐵砂、碎木片、石子、火藥等的混合物,其實就是反射彈藥,突火槍某種意義上可以理解為是散彈槍。
突火槍前段是一根粗竹管,中段膨脹的部分是火藥室,外壁上有一點火小孔;後段是手持的木棍。發射時以木棍拄地,一手手扶管身,一手點火,發出一聲巨響,射出碎石或者彈丸,未燃盡的火藥氣體噴出槍口達兩三米。
因技術上的限制所用火藥的推力相當有限,射程也就百米左右,它的射擊精度和射程較難控制,再因為其槍管為天然竹管,在射擊了幾次之後,槍管末段的竹質就會因為火藥燃燒時的灼燒而變得十分脆弱,甚至直接導致炸膛,所以突火槍的真正實戰效果並不十分理想。
林修拿著這突火槍,興致勃勃地去後山打獵,結果玩了半天,就覺得沒什麼意思了,果然如同剛開始時想的差不多,這個東西的實用性遠遠低於其名氣。
不過突火槍的製作和應用原理,是將火藥裝填在管形金屬器具內,利用火藥點燃後產生的氣體爆炸力射擊彈丸,照樣具有比以往任何兵器大得多的殺傷力,實際上正是槍械的最初形態。
不過林修想要的效果,遠遠不止於此。
只要改進這種管形火器的結構和效能,就能使之成為射程更遠,殺傷力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