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員書架
首頁 > 遊戲競技 > 太上真魔(不給) > 第242部分

第242部分(第2/4 頁)

目錄
最新遊戲競技小說: 盜筆:被張麒麟暗戀?我是男的!殘夢遺傷伊萊克斯亡靈法神不準叫我氣球姐!【王俊凱】與你相遇真好大玩家:第一紀元網遊:開局SSS天賦,吞噬召喚博德之門3:從螺殼艦開始新生我在全息武俠遊戲裡成了邪神魔法辭條網遊:我的攻擊刀刀斬血百分之十遊戲吐槽江湖夜雨十年燈之劍膽琴心四合院何雨柱之偷天換日霍格沃茨的命運巫師兒童故事三百篇四合院:重生傻柱,我有無敵空間NBA:浪子老闆,打造紫金十冠網遊:垃圾天賦超神技從火影開始旅行

道宮血池之中,當初我被破尸解,但肉身已經轉化成了白骨天魔,不死不滅,神魂若能重歸爐鼎之中,應能擺脫鬼道,相當於重新轉世一遭,而且直接擁有與金丹人仙相當的實力,只是我擔心肉身已修出靈姓,會有兇險,希望你能為我護法。”

“這當真是極好的。”張潛聞言,臉上露出一絲驚喜,也是真心實意為赤練子感到高興。

他求自己替他護法,顯然只是一個託辭,只是藉故將事情與自己交代清楚,免得產生一些不必要的誤會,可見他並無二心。

鬼仙狀態的赤練子除了身份特殊能替他正名之外,別無用處,但若能如他所說,神魂迴歸肉身之中,而這具肉身又是一具白骨天魔,必然會擁有強橫的實力。

《白骨天魔經》張潛也算了如指掌,天魔之境有多兇悍,他自然心知肚明,赤練子說他魂歸肉身之後能夠與金丹人仙相當,都算保守的說法,也是怕引起張潛的忌憚,但其實相比於五氣朝元之境,也毫不遜色,但張潛並不擔心他擁有了天魔真身之後便會脫離自己的掌控,他有足夠強硬的手段能夠應付這一切。

而且他如今所做一切,對焰獄峰以及沖和子都是大有好處的,就算他反抗的實力,也沒有這個必要。

“待回山中,我便為師尊護法。”張潛一口答應下來。

無生子鬆了一口氣,若此舉會引起張潛猜忌的話,那他寧願一直處於鬼仙狀態,也不遠魂歸天魔真身之中。

天魔轉生之後他實力的確會成百上千倍的增長,但他同樣清楚張潛究竟有多強,就算擁有了天魔真身,依舊會被鎮壓的體無完膚,這是毫無懸念的,幸虧張潛是一個心胸豁達之人,大多數人知道他擁有一具天魔真身,恐怕唯一念頭都是據為己有,但張恰卻也沒有,也是對自己這便宜弟子多了一絲敬意。

張潛當初離開之前,未防止老巢被端,也是做了充分準備,如今飛至焰獄峰上空,地煞元磁陰陽逆亂神陣運轉如初,顯然是起到了作用。

尚在百里之外,在空中巡弋,負責警戒的黑鷹便已發現了張潛的行蹤,看清來者面目之後,激動的漫天迴旋不止,鷹唳之聲穿金裂石,等張潛穿過地煞元磁陰陽逆亂神陣落在山中之時,徐釗等人已經穿上禮服、戴上高冠,近百人齊聚山前廣場,恭迎峰主回山,行過大禮這才發現張潛身旁還有一人,身形飄忽沒有實質竟然是一鬼仙,對於這些一輩子都沒出過山門的弟子而言,這可是極為少見的,便忍不住多看了幾眼,一些上了年齡的老弟子頓時變了神色。

尤以徐釗為最,神色驚恐,有些手足無措,不知該以何等禮數對待。

新老兩代峰主同時出現,若以張潛之前所作所為而言,兩人之間應該還有不少矛盾,這該如何是好。

“容我與大家介紹一番,可能有許多人已經不認識我身旁這位了,他是我焰獄峰上任峰主沖和子,若按輩分算,在場你我眾人都算是他的門生,二十多年前與陽山小洞天青陽府君一戰重傷,被迫尸解,神魂墜入陰曹地府之中,今被我發現,帶回山中,今後各位當持弟子之禮相見。”張潛稍作解釋一番,讓徐釗心裡那些惶恐情緒煙消雲散,原來兩人之間不是他所想的那種關係,看樣子張潛如今是將這赤練子吃的死死的了,那便不用自己過分擔心了。

“我如今肉身已失,不在具備修道的資本,也是將峰主之位傳給了張潛,今後所有人當謹遵其命,不可有絲毫違逆。”

赤練子也知投桃報李,張潛待他寬厚,那他自然要為張潛解決一切可能會有的麻煩,雖說無需自己這番話,僅憑張潛個人手段,也能將這些弟子吃的死死的,但有了自己這番話,張潛這層身份就是名正言順的了,今後任何人都休想在這個事情上面做文章,包括那些對張潛虎視眈眈的大人物,例如天祿峰的光祿道人,同時又補充道:“另外峰中近年發生之事,我也清楚,白骨道人戕害手足,壓榨同門,張潛殺他不過是清理門戶而已,諸位當以此為戒。”

所有的隱患都雖赤練子一番話盡數煙消雲散,張潛也是一身輕鬆,雖說都是些小問題,可有心人糾纏不放以此做文章,著實讓人頭疼。

人無完人,不是說一個人的品行不可能完美,同一件事情,同樣的所作所為,從其它角度來看,便不一定能站住腳。

以張潛自己的立場而言,為求活命,殺同門,殺白骨道人,並無過錯,否則自己就得死,但在別人眼裡,他可能就與楊繼業沒什麼區別,都是戕害同門,欺師滅祖之輩,張潛可不像搬起石頭砸楊繼業的時候,同時砸到自己的腳,如今卻不必為此擔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

目錄
快打錢,不然封號!穿越現代:和公主一起住進校花家星際最強音 作者:念小睿和Omega交換身體後我真沒想在戀綜當萬人迷大清遺夢終結篇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