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鎮裡,怎麼會去偷莫大夫的東西?”
“扒了你的皮,我也認識你的骨頭。”為首的大漢嗓門大得很,足以讓圍觀上來的眾人聽得清楚:“前天莫大夫出門採藥,囑咐我幫他看家,昨天和前天,我都是在他家裡睡的。你昨晚摸進莫大夫家裡,偷走了一副玉鐲,臨走時被我發現,卻被你跑了,今天居然還敢在鎮子裡遊蕩,真以為別人認不出你來嗎?”
雷烈心中那一絲不安越發強烈,卻可以清晰感覺到,這不安雖然和這些漢子有關,真正的來源卻並非他們,而指向的物件也不是自己,而是某些和自己關係密切之人。正在思索,忽然瞥見見小妹已經下了馬車,一臉焦灼地向這邊走來,身子不禁一震,頓時明白了自己的的那種感覺由何而來:這些人的真正目的並不是誣陷自己,而是要讓自己和小妹分開,然後對小妹下手!
“少和他廢話,這種小賊,先打個半死再送他見官,在苦役營待他個一年半載,看以後還敢不敢再偷!”人群中突然有人高喊,頓時一呼百應,十幾個漢子一擁而上,手中的棍棒雨點般向著雷烈落下。
第六章決斷,出手
雷烈的心神此時一片空明,眨眼間,已經把事情的前因後果想了個清清楚楚:且不論那莫大夫是不是真丟了東西,這些漢子根本不是來捉賊的,他們的目的只有一個,就是往自己身上栽贓嫁禍。這個世界的法律遠沒有前世健全,一個無親無故的山裡小子,在這小鎮上因為做賊被當場捉住,哪怕沒有半點的物證,憑著這些人證,也足以讓自己在苦役營過上幾年,就算被當場打死,恐怕也沒有人會替自己出頭。
但這遠不是這些人身後之人的最終目的,如果秦易的猜測不錯的話,那個幕後指使者真正目標並不是自己,而是小妹。只要把自己這塊絆腳石搬走,小妹一個手無縛雞之力,又從來沒見過世面的十三四歲小姑娘,任何一個強壯點的男子都可以對其為所欲為。
又粗又硬的棍棒帶著風聲呼嘯而下,距離雷烈的腦袋已經不足半尺,他卻仍然在飛速思考著:“雖說是法不責眾,但在光天化日下弄出人命,就算官府也不能隨隨便便就糊弄了事,不管是想把自己關起來還是要自己的命,都必須有一個前提條件,就是自己身上那小偷的罪名被坐實,而要做到這一點,必須要有一個關鍵人物肯出來作證,這就是苦主莫大夫。以他在此地的人望,想要構陷自己並不費事,但他和自己素昧平生,卻為什麼要這樣做?”
一個始終掛著溫和微笑的英俊面容驀然從眼前閃過——林遠山!雷烈的腦子突然靈光一現:“此人原本並不把我們放在眼中,卻在看到小妹之後主動搭訕,還提出要同行,當時自己就覺得奇怪,如今看起來,恐怕他那時就已經存了心思要打小妹的主意,只是被我拒絕,這才一計不成又生一計,弄來這些壯漢來對付自己。以他的家世,花錢僱一幫閒漢自然輕而易舉,甚至逼迫莫大夫作偽證也絕非難事。”
這種推測並沒有事實根據,然而那出生入死,千錘百煉出的預感卻告訴他,自己的猜測並沒有錯,唯一不知道的,就是對方這樣做的理由:小妹只是個普普通通的山裡女孩,無錢無勢,容貌雖然清秀,但長年生病體虛,樣貌委實算不上什麼大美女,一不為錢,二不為色,雷烈卻是怎樣也猜不透林遠山究竟有什麼目的。
不過——只要知道有人想對付小妹,這就足夠了。一抹殺機在雷烈的眼中閃過。下一刻,那些高居棍棒的漢子突然覺得眼前一花,自己的棍子居然只是穿過了空氣,卻沒有碰到任何的實體。不等他們再有別的舉動,脫出戰圈的雷烈已經如瘋虎般再度衝了上去,先是一拳撂倒了為首那漢子,接著拳拳到肉,如同村夫打架一般,和那些壯漢廝打在一起,對於迎面打來的棍棒能躲就躲,躲不過的就硬挨,拳勁卻和抗擊打力一樣嚇人,每拳必有人倒下。
“這小賊的拳頭好重!”被雷烈撂倒的人呻吟著。
“這傢伙是個瘋子,打起架來不要命!”一個壯漢一棍砸在雷烈的頭上,頓時鮮血長流,後者卻好似全無知覺,劈手奪過木棍,先敲倒了那漢子,接著木棍虎虎生風,向著其他人衝了過去。
橫的怕楞的,楞的怕不要命的,雷烈此時的表現,就如同一個武技粗疏卻天生神力,又敢於拼命的山裡漢子,雖然出手沒什麼章法,但憑著那股狠勁,就算是戰勁境一二層的高手也未必敢正面招架,更何況這些只是粗通拳腳的普通人。看著滿臉流血卻仍然向自己猛衝的雷烈,剩下的八、九個漢子的膽氣急劇滑落,不等人招呼,已經是一鬨而散,卻連地上躺著的同伴也顧不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