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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定不會了解強者的心態。
從一個強者的角度來說,那就是我相信我一定可以贏你,同時我還可以看透你!
為團戰保留體力?那不是強者會考慮的問題,去戰鬥、去將對方的最大一張底牌在團戰前翻開,那才是真正最充分的團戰準備!
如果換作是自己,恐怕也會毫不猶豫的做出和王重一樣的選擇,戈登的底牌出來,在把亞當的底牌全部掀開,那團戰就更容易掌控全域性,越是不利,越是需要減少變數。
還沒等蒂薇蘭在心裡把王重誇完,她就又看到了更讓人驚訝的一幕。
“天哪,我看到了什麼?王重竟然選擇了一柄戰士的符紋劍?!哦,上帝!”瘋嬸的眼珠子都快凸出來了,好像上一場時天京對陣音魂學院的那種節奏,從來不按常理出牌,天京的這個王重和格萊絕對是解說的噩夢:“這傢伙和格萊是雙胞胎嗎?上一場都選擇用刺客的匕首,這一場又都選擇用戰士的符紋劍!可是他們一個姓王、一個卻姓克里斯蒂……這完全就是南轅北轍的雙胞胎!”
“這麼流行玩兒搖擺人?這倆傢伙到底是什麼職業啊?”
“完了,看來聯邦已經被王者哥玩兒壞了!換武器什麼的,以前聽都沒聽說過,現在居然這麼流行?”
“這他媽到底誰是嘴強王者啊?你們搞得我好混亂啊!”
天訊上多了許多歡樂,少了幾個噴子,上一場格萊的表現讓拜拉迪恩的不少真正的粉絲們已經停止了無腦噴,畢竟不是真的沒有素質,之前只是看不慣天京夜朗自大而已,可一旦對方證明自己有那樣的資格,拜拉迪恩的粉絲們也會尊重強者。當然,也只是口下留情,支援各自戰隊的立場肯定是不會變的。
坦白說,無論那個王重選擇什麼樣的武器,都沒有人敢輕視他,能戰勝墨榜刺客艾迪加的人,不可能是一個純傻逼。
只是,裝逼也該有個限度,格萊上一場的匕首,好歹還可以說只是用來對付區區一個影刃而已,刺客應該不是他的主職業。可你王重上一場是用匕首幹掉了艾迪加啊!現在面對和墨榜同級別的亞當·萊文,你居然也敢再換武器?你到底是瞧不起亞當·萊文呢、還是瞧不起艾迪加?!真把自己當嘴強王者了?!
第十六章 全能戰士
亞當·萊文的臉上卻露出了笑容,他可不是瘋嬸,拜拉迪恩其實並沒有大家想像中那麼被動。自己出戰第四場,如果對面的王重真是一個絕對的強者,那他就一定會應戰,不管是為了鼓舞士氣還是為了團戰作最後的準備。而如果他不敢上,想要求穩,那就證明他也不過如此而已,到時候,即便他能贏下第五場,把戰鬥拖入團戰中,可真正暴露了底牌的也是天京,而不是拜拉迪恩!
顯然,這個王重沒有讓自己失望。
至於選擇的武器云云,光從那握劍的姿勢,亞當·萊文都已經能感覺出對方用劍的熟練度,恐怕不在他的匕首之下。
“亞當·萊文·拜拉迪恩。”一個相當標準的起手禮,紳士的魅力就在於時刻都能拿捏出那種範兒,即便是在將要生死相搏之前,他們的笑容也都是最標準固化的,禮節也永遠都是那麼一絲不苟:“請指教。”
“請。”王重的符紋劍已經出鞘,微微斜指向地面,此時瘋嬸愣愣的看了一眼天訊的人氣……已經六百多萬了……
這已經是一流的關注度了,這簡直……這一刻,他都不知道該希望王重贏還是輸了,贏了,就能愉快的團戰了,可是他又要被打臉,這傢伙老是跟他對著幹。
場中兩人的動作瞬間就定格在了那裡,就像是同時化身為了石雕,氣息平穩得讓你甚至都看不到他們呼吸時胸膛的起伏。
不同於普通戰士所用的符紋劍,亞當的劍有些獨特,就像是遠古時代歐洲宮廷所用的那種花劍,劍肩又圓又大,劍身卻相當細窄,看起來就像是一根大號的縫衣針,細長、柔軟,韌性極佳。這樣的細劍可不算是主流,並不是因為它不強,而是因為太難掌控,對劍手的靈活、反應各方面要求都相當高!可他又不是刺客的匕首,真正強大的歐式古劍流派,除了劍法的靈活刁鑽外,還當具備有重劍一樣的威力!那是和現在主流的劍道完全不同的路數。
亞當·萊文在王重的眼裡無疑就是一個歐式古劍流派的高手,握劍的動作相當自然,就像是他手臂的延伸。從拔劍的那一瞬間開始,整個人的精氣神就已經完全融入了那柄細劍中,充滿了霸道的銳氣和重金屬感,偏偏又還能將這股霸道的氣勢完全內斂掌控,魂力也在體表籠罩,蓄勢待發!這可比那些一上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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