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部分(第4/4 頁)
輩!”
“我在公司好歹也帶了幾年,這些年我冷眼瞧著,偶像藝人兩點最要不得,一是自傲,二是緋聞。”
聽到前輩說到這個,燦烈心突了突。
“燦烈你現在還沒出道,談次戀愛也沒什麼,這種純潔的感情,說不定以後就遇不到了。但是不要陷得太深,否則以後會很痛的。”
“前輩,我和糖糖會很低調的。你們不是也答應過我都會保密的嗎?”
“是的,我們是說過,但是燦烈秘密超過三個人知道就不是秘密了。”
此後便是長久的沉默……
周叮叮鬼鬼祟祟從酒店離開,但是到了空曠大廳,就沒角落躲了。
誒呀!這可咋辦啊!沒地方躲了!!
不對,我幹嘛要躲啊?!我有沒開房鬼混!而且我現在已經是成年人了,就算真那啥了,又能怎樣?!
相同了這一節,周叮叮也就大大方方的起身離開。
“請問您是3011號房的客人嗎?”
在路過前臺的時候客服小姐叫住了周叮叮。
“是的,”反正我身正不怕影子斜:“你叫住我有什麼事嗎?”
“哦,是這樣的。還要請您退一下房。”
“退房?”
“是的,我們這兒開房一夜為十小時,超過十小時後按13162元/小時來算。”
13162元/小時按人民幣算差不多80元/小時,媽呀!“我沒超時吧?!”
“沒有。”
呼~~還好我有調鬧鐘的習慣。
“多少錢。”
“給您開房的先生已經付過了。”
先生?哦對了!對了!“你知道他長什麼樣?大概多少歲?穿著什麼樣的衣服?最重要的是——帥嗎?”
“是的,是一位莫約二十歲左右,非常英俊、高大的男士,給您開完房就走了,很紳士。”
英俊?高大?
燦烈的兩位前輩,還有伯賢世勳,雖然不矮,但是也和高大沾不到邊。剩下的就是吳亦凡、燦烈了。
吳亦凡我和他不熟。大概就是燦烈看我喝的太醉,又怕我打擾他倆的電燈泡屬性,索性幫我開好房先讓我在酒店過一晚吧?
可是要是這樣的話,唐糖又怎麼會不知道我在哪呢?總不可能是燦烈瞞著唐糖吧?
沒理由啊?
現在他倆跟新婚似的,恨不得所有空閒時間都黏在一起,怎麼可能?!想想也不通!!
那到底又是個什麼情況?
“請收好您的身份證。”
“退好了?”
“是的。”
“謝謝。”
“請慢走。”
算了反正我也不吃虧,想那麼多幹嘛!
等周叮叮回到學校的時候,發現唐糖在就在那裡等了。
“Hi;唐糖我回來了。”
唐糖對周叮叮招了招手,她連忙趕了過去。
天啊!
才只過了一晚而已,唐糖怎麼就變得那麼憔悴了?!
作者有話要說: 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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