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部分(第4/4 頁)
著它的那間房子一樣。
我傷心嗎?我不知道。因為我從頭到尾沒有流一滴眼淚,這並不是因為那個什麼十六年前的承諾,這個人都他媽的把我給踹了,我若是還守著這個什麼破承諾傻呼呼地認為它是某種美麗的信仰,那我就真的是蠢得可以進精神病院了。我不流眼淚,是因為我的眼睛裡沒有眼淚,我也沒必要死命擠兩滴出來應應景,證明我真的失戀了。
從一開始,我就知道,我和剩牛排不可能長相廝守,我在下定決心和他在一起的第一天開始,就已經做好了分手的準備,我甚至連假如他當面跟我提出分手而我要講的話要做的表情都已經準備好了,可我萬萬沒有想到他會選擇這樣的一種方式離開,連點預兆都沒有。
至於為什麼分手,我不知道。理由很重要嗎?分手就是分手,把理由說得再天花亂墜,那還是分手,我又何必刨根問底地挖個什麼說辭來折磨自己。
出來混,遲早要失戀的。我的人生終於因為失戀而多了一段經歷少了一個遺憾。
我在沙發上度過了昏天暗地的五天,重新去上班的第一天,我挑出了一套最漂亮的衣服穿上,然後仔細地給自己塗上了口紅,抹了點胭脂,腰桿挺得筆直地回到了辦公室。李莎看到我的時候,並沒有太多的驚訝,只是淡淡地問了一句:“慶祝完了嗎?”這個聰明而體貼的女人並沒有用那種同情或者不安的眼神看我,而是把我當正常人來看,我很安慰。
“完了。”我回答得很乾脆,“有什麼工作儘管交過來,放心,我不會出錯。” 女人,總是在愛過之後,才會明白工作有多麼重要。從今以後,我要努力賺錢,這樣才能夠在我想去海邊吃我喜歡的烤魷魚的時候,自己掏腰包就可以飛過去。
下班後,正當我思考是要在外面大吃一頓還是回家吃泡麵的時候,接到小馬的電話,這丫頭火燒火燎地在那頭狂吼:“女人,你死哪去了。”
“我沒死,還活著。”
“活著就趕緊給我現身,江湖告急!我去你家找過你好幾次,都沒找著你,打你電話又打不通,我還以為你被人綁架了呢。”
我似乎並沒有被人綁架的本錢,雖然我現在有了一套價值不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