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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郡王管理,果親王亦停其監管……”履郡王管理禮部和宗人府事務。
十月十九日,“履郡王允裪在朕諸叔中年齡最長,具實心辦事,朕意欲晉封親王。”不久,胤裪晉和碩履親王。
十二月初七日,宗人府遵乾隆旨議敘,因辦理喪儀有功,特獎勵胤裪“郡王記錄一次”。
乾隆元年二月初五日,在“管人疏縱案”中履親王胤裪從輕處罰,按照尚書從一品罰俸。
乾隆二年三月初二日,奉雍正帝梓宮入清西陵,孝敬皇后烏喇那拉氏與其隨葬。事宜均由胤裪辦理。得“記錄二次”的嘉獎。
乾隆二年九月,胤裪被派泰陵至祭。
乾隆三年正月二十二日,給內閣諭旨中“履親王自管理禮部以來,恪慎周詳,實心任事。三年之內,備極勤勞,今大禮已成,禮部事務,該堂官自循照辦理,履親王不必監管。”此後,胤裪專門管理宗人府事務。
乾隆三年十月,胤裪奉旨辦理端慧皇太子永璉安葬典禮事宜。最終於乾隆七年確定永璉墳冢於薊州朱華山。
乾隆四年後,每年祭天、亨太廟、朝日、祀月、祭社稷、祭先農,具由胤裪恭代帝往行禮。
乾隆六年後,乾隆帝出巡出京,留胤裪在京總理事務。
乾隆十三年三月,胤裪奉命總理皇后富察氏喪儀。
乾隆十四年五月十七日,六十五歲的胤裪奉命任“會典館”總裁。負責《清會典》總第三次編纂。
乾隆十五年正月初七日,乾隆諭:“……除履親王同輩王等及餘王公年老者,仍令乘轎外,餘惟年節列儀仗,乘轎上朝,常期俱著乘馬。”66歲的履親王被乾隆列入可乘轎上朝者之首。
乾隆十五年三月二十日,胤裪獨子十二歲的弘昆夭折。乾隆勸慰其“以禮節哀,承侍太妃,勉副朕意”。將永珹過繼胤裪。
乾隆十六年七月十七日,因多日連雨米價上漲,胤裪上遠在中關行宮的乾隆快馬奏摺:“……米價日長(漲)……請早放數日,俾官兵不與民間爭購。……亦得源源接濟。”乾隆帝批覆:甚好。獲准提早開倉放糧,平穩米價。
乾隆十七年八月鄉試,“蔡曹收受關節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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