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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篇幅的相同,絕非巧合二字可以涵蓋。”
陳子敬左眉微挑,問道:“被告夏嵐,你可認同原告所言?”
夏嵐說:“回大人。天下之大無奇不有,文章相同,巧合而已。不知道,只是未見識過罷了。草民未以文章相似為由訴過誰抄襲,未料今日因此而上了公堂。大人明鑑啊!”
陳子敬唇角微勾,帶起一個極淺的笑意。他指著一摞書說:“被告你且看看,這書可是墨香閣售出的?”
直堂吏將陳子敬指著的那摞書抱起放到夏嵐面前,夏嵐翻了翻:“回大人。或許是,草民不甚清楚。”
陳子敬忽拍驚堂木:“到底是不是,你可要看清楚了!”
夏嵐驚得一抖,又翻了一遍:“回大人,是墨香閣的書,書後有墨香閣的小印。”
陳子敬聲音嚴厲:“即是如此,為何方才不認?”
夏嵐垂首:“大人恕罪,草民一時驚慌才未能辨認。”
陳子敬說:“書籍刊印前都需經國子監核准發據,你可有據文?”
夏嵐伏低身子:“大人,草民一時糊塗,草民即日便去申請據文。”
陳子敬語音清冷:“如此目無法紀,單憑你無據文私自刻印刊文,足以收繳所印書籍沒收雕版!”
夏嵐微微發起抖:“大人恕罪!大人恕罪!”
陳子敬轉向馮曼芸:“四當齋的話本據文何在?”
馮曼芸從袖袋裡拿出一個薄薄的信封:“草民本次正是要籌辦話本在南方刊印事宜,因而據文帶在身上。”
直堂吏接過抽出信封內的檔案,翻看後遞給陳子敬。陳子敬看完,問道:“四當齋話本是幾時刊印?”
馮曼芸說:“《香樓憶語》《鴛夢》是兩個個月前在京城四當齋發榜刊行的,其餘皆是四個月前刊行的。”
陳子敬又問夏嵐:“墨香閣是幾時刊行的?”
夏嵐說:“回大人,《高樓私語》《與君眠》等是本月在閣裡發售,但是雕版在五個月前就開始刻印的。”
我心中驚歎了一聲,這句說得很有意思,是在極力撇清自己的盜版的嫌疑。無論你四當齋兩個月或四個月在京城刊行,我墨香閣便五個月前開始刻印雕版,如此我墨香閣絕不是盜你的文。如此極力撇清,與制敕上定的處罰不無關聯。未經國子監准許,私自刻印刊行的,若內容上無邪端異說,是給予沒收刊印書籍及雕版的行政處罰,情節嚴重點的,還會受一些皮肉之苦。若是盜版,行政處罰還要加個罰款,若是情節嚴重的,會升級為刑事處罰,判處徒刑。
陳子敬手指在桌上輕敲:“既是如此,為何近來才刊印?”
夏嵐說:“約四個月前,存放陰乾木板的倉庫失了火,將庫存燒得精光。重新刨光浸泡木板便用了一個多月,近來才刻成雕版,得以刊印。”
陳子敬問:“誰人可以證明?”
夏嵐說:“店裡的夥計和雕版匠人都知此事,都可以證明。”
陳子敬話鋒一轉:“話本是何人寫的?”
夏嵐說:“是平春縣江曉清所寫。”
陳子敬揚了揚手中的書:“這七本全是她一人所寫?為何話本上寫的全非她的名字,且各本所用名號都不相同?”
夏嵐臉側有汗慢慢滑落:“大人,這或許是她的癖好。”
陳子敬說:“你今日可帶了人證?”
夏嵐說:“草民有一雕版匠人與我同行。”
陳子敬說:“衙役,帶堂下二人下去。”衙役帶著馮曼芸及夏嵐回到月臺上。他沒有傳喚證人,我有些驚訝。陳子敬轉過頭對直堂吏說:“去命捕頭傳喚墨香閣眾人及江曉晴。帶他們來後先來通報,再帶他們進縣衙。”
直堂吏領了命,問了夏嵐江曉清的住址,快速的下了月臺。
李達在堂上喊:“傳原告朱吳氏,被告周吉上堂。”
朱吳氏進了大堂,在東側跪下,周吉在西側跪下。兩人齊齊跪拜:“草民見過大人。”
陳子敬拿起公案上的一張訴狀說:“原告朱吳氏起訴讓被告周吉歸還走失親女,可是如此?”
朱吳氏說:“回大人,正是。”
陳子敬說:“你且陳訴案情。”
朱吳氏說:“三年前上元節時,草民與妻主一道帶著女兒巧兒去街上玩。街上人很多,我們在一處攤子上吃浮元子,妻主剛坐下位子忽然翻倒在地,我忙放下巧兒去扶她。等我轉身,巧兒就不知哪裡去了。我與妻主找了整晚,到處都跑遍了也沒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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