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躍不已:“多謝李姊。”大堂大門是三開間,門是向內開的格門,兩側的格門外安著半人高的柵欄。站在柵欄外,能清楚旁觀整個堂審。
張蓉說:“看把阿良你高興得,其實堂審看久了都是一回事。”我微笑不語,她不明白維護版權案的意義,能去聽堂審真是太走運了。
李達準備好用具,我隨她出了刑房。李達在東階下一一核對了當事人,進了大堂。我則在東側柵欄外與一名衙役一起站著。大堂中央有一固定屏風,屏風上是海水朝日圖,攔出一個暖閣,暖閣正中擺放著公案,沒有椅子,地面比大堂青磚地面稍高,兩側都加設了小緩坡。抬眼看,暖閣上的屋樑懸著一塊 “天理國法人情”匾額。
天理國法人情,即依天理、循國法、顧人情,這是古代的執法理念。天理至高,國法次之,人情亦是斷案的所需考慮的。古人信奉天理,天理難違,公道在人心。人情與國法並立,所謂世事洞明皆學問,人情練達即文章。依此三準則判案,與現代是存在極大差別的,兩者偏重不同。這意味著,我要學的,還有很多很多。
衙役帶著眾人從東階上了月臺,月臺站著。內衙擊一聲梆,月臺上的人全部跪下。我身旁的衙役擂響堂鼓,大堂兩側的衙役拉長聲音齊喊 “升——堂——”。離堂鼓太近了,我耳朵轟轟作響,被吵得直髮暈。
陳子敬在這樣的聲威中,坐在輪椅上,自行推著輪子入公堂,停在公案前。鼓聲與衙役的喊聲停下。陳子敬今日身著玄色曲裾深衣,與第一次見到他時是一樣的。
直堂吏站在大堂上喊,“傳原告四當齋馮曼芸,被告墨香閣夏嵐上堂。”
馮曼芸與夏嵐起身步入大堂,馮曼芸跪在東側,夏嵐跪在西側,齊齊跪拜:“草民見過大人!”
行過禮,馮曼芸直直跪在大堂上,抬眼看著陳子敬。她在公堂上直視陳子敬,很大膽。我的位置正在她身後,看不見她的神情。我只好看著陳子敬,然而陳子敬那樣一張冷淡的面孔,眼眸深沉,我無法揣測他的心思。總覺得有什麼不太不對勁,疑惑得很。
陳子敬輕拍驚堂木:“馮曼芸,你可是告墨香閣翻刻四當齋書籍?”
馮曼芸仍直直跪著:“回大人,草民確是告墨香閣翻刻四當齋書籍。”
陳子敬說:“馮曼芸,你訴被告墨香閣翻刻一事可有證據?”
馮曼芸雙手平舉包袱:“回大人,包袱裡有我四當齋印的原本,與墨香閣擅鐫印的盜本,還請大人過目。”
直堂吏將包袱接過,細細檢查後,才將書籍置於公案之上。
陳子敬翻看兩摞書,進行對比。他拿著兩本對照,眼眸未抬說:“你將事情陳訴一遍,包括這證物的由來。”
馮曼芸微欠身,說道:“是,大人。草民本是往安南郡商談生意,本月初九,在平春縣稍作休整。於在市集閒逛時,聽聞墨香閣有一批書賣得不錯。因四當齋亦是做印書生意的,我特地尋去墨香閣,想看看墨香閣的書有何特別之處。孰料這一去竟發現墨香閣印的書是翻刻我四當齋的,包括《香樓憶語》、《鴛夢》在內的多本話本。四當齋刻印話本之前都已報國子監核准,國子監發下據文後才雕版刊印。所有四當齋刊行的話本書經,目錄上都印有“四當齋刊行,已申國子監,翻刻必究”的字樣。墨香閣所售話本大多是改換了名目的,雖更換了原文章作者之名,話本內容卻是一樣的。草民為求準確,特自墨香閣買下這些書,又令人從曲水郡四當齋分號中帶來話本,經過比對,內容雖有刪減,但確是四當齋的話本無疑。”
西側的夏嵐眼睛看著地面安靜跪著,手在身側握成拳。
陳子敬眼睛看向夏嵐:“被告,原告所說可是事實?”
夏嵐抬起頭,拱手:“回大人,馮曼芸所說其餘是否真實我不知,她說墨香樓所售書籍乃盜刻一事絕非事實。天下文章如此之多,話本小說本是虛構,若有內容相似,亦是巧合而已。何以見得一人寫了,其餘人便不能再寫呢?何以見得寫得相似便是抄襲得的?大人還請明察。”
陳子敬漆黑的眼眸轉向馮曼芸,手指在公案上敲起來。他淡然的問:“原告,你可認同被告所言?”
馮曼芸仍是微欠身,姿態嫵媚:“回大人。天下文章固然是多,讀書萬卷後,下筆有所借鑑是極其常見的。借其神,自是算不得抄襲。竊文字,整篇照搬,即便改了名目,說得再冠冕堂皇,仍是脫離不了一個抄字!若有詩文其意其觀點相似,那是相知之人。話本整篇文字相同,即便是由雙生兒所寫也無此可能。草民認為,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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