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曉的。比如每個人的指紋是獨一無二的,這由遺傳基因決定。罪犯在犯案現場留下的指紋;早是警方追捕疑犯的重要線索。在我國,戰國就有“手跡”記載,到宋代,才有正式的指紋作為判案物證的記載。而虞國,還未有指紋判案的先例。我在衙門做過書吏,很清楚虞國人對指紋的知識是不足的。
這,就是我的優勢之一。我接受過高等教育,算是站在巨人的肩膀上。現在,我可以輕易用這些知識幫助他人。
我把白紙和契書放在一起:“大家請看,這是鄭曇兒的手印,大家再看看契書上手印,張婆說鄭曇兒是用食指印下的。”我指出鄭曇兒左右手的食指指印,“大家看,可相同?”
眾人奇道:“果真不同。”
張婆辯道:“或許不是食指!是中指!”
我早有準備,道:“大家請看,這是鄭曇兒的全部指印,可有一個與契書上相同?”
眾人議論:“竟然都不同。”
“這世上沒有相同的兩個指印。大家可以看自己的,每個的指印都是獨一無二,絕無相同。”我站直身子,揚聲道,“昭昭日月,早有決斷。這契書就是假的,張婆你可認?”
張婆還不認:“還有見證人可證明,決不是假的。”
“那就請見證人來對質。”
圍觀者中有人看了契書,嘲笑道:“哈哈!胡鬧,見證人是本地兩地痞流氓,大字不識幾個,德行有虧,如何做得見證人?!”
又有人道:“我看這位姊姊說得沒錯,契書就是假的!”
張婆臉青白一陣,就要來搶契書。
我早一步將契書塞在懷中,喊道:“呀,這是要毀證據了。她既不認,還只好報官差了。”
張婆再待不住,要離開這是非地。但大街上早擠得水洩不通,無處走。她氣得滿臉通紅,揪著打手就要揍我。
可拳頭還未落下,就被攔住了。
攔住她的人,赫然是陳遊之。
“多謝。”我鬆了口氣。講真,誰願意當街打架給人看呢?尤其我這種空有蠻力,無拳腳技巧可言的。
不多時,官差來了,喝散了圍觀群眾。陳遊之出面與他們交涉。我見他亮了塊牌子,官差立刻變得恭敬極了,拿了張婆一夥,聽他指示。
孩子們尚不敢相信事情這麼快解決了,怔怔的。
“你們以後怎麼辦?”我蹲下,溫和的問他們。
鄭曇兒領著弟弟妹妹們跪下:“多謝恩人!”
我忙扶起他。
當中有個小姑娘羞怯的後退。
“怎麼了?”我微笑,“不要害怕。”
“……髒”聲音細若蚊蟻。
她是說自己身上髒。
“不,不髒。”我輕柔擁抱她,“你比誰都乾淨。”
作者有話要說: 週末都在幹嘛呢
☆、初見
隨陳遊之去了當地衙門。里正親自接的案子,找鄭曇兒問了些話,把我手中的契書和指紋要了當物證,又令契書的兩名見證人來問話,將他們和張婆一夥一起扣下了。
原來鄭曇兒自己去找過張婆,不過他要賣的不是弟弟妹妹,而是自己。張婆卻嫌他腿疾,不肯要,但見他年幼可欺,無宗族親戚護著,想來無人為他們出頭,便動了心思,想把他弟弟妹妹給賣了。她搓動了兩個地痞給做保人,假造了賣身契書,以為神不知鬼不覺,卻不想遇到了我。
天色漸暗。
陳遊之不願多耽誤,囑咐里正秉公辦理。里正不敢慢待,把我們一行人送出衙門,許諾定當盡心辦好。
“你們今後怎麼辦?”我有些擔心。
幾個孩子一臉菜色,顯然是營養不良。鄭曇兒都到了要賣自己的地步,想來是餓狠了,日子維持不下去了。再說他年紀尚小,能做什麼養活自己和弟弟妹妹呢?
鄭曇兒茫然極了,褪去兇狠和憤怒的臉,就是個小小少年罷了,卻要咬牙扛起一家重擔。
“先去驛館吃飯罷。”陳遊之建議。
是個好主意,我欣然同意。
鄭曇兒卻要拒絕。
陳遊之似笑非笑:“那讓你弟弟妹妹今晚和你一起捱餓?”他早看出鄭曇兒窮途末路了。
鄭曇兒臉一紅,終於不再反對。
待回到驛館,才發現多出一個人。
和陳子敬長得像極,年長些,一身布衣,劍眉星目,神情莊重而冷峻,沉著而內斂,像原野的狼,矯健堅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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