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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部分(第3/4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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欺負她還看不見。偷偷看了一眼她攤開的筆記本。

泰戈爾?

原來這丫頭喜歡泰戈爾啊。立初那?我是故意讀出那個“娜”的。她調皮的解釋,嘟著嘴說話的她永遠是那麼可愛。

越來越喜歡和她交流。

她提醒我不抽菸,我就儘量不抽菸。她說不抓頭髮,我就不抓頭髮。後來我就把這些秘密藏在心裡。因為這樣才可以毫無保留的守護她。

我猜的到明崇逸喜歡她,當那個男人問我的時候。我猶豫了,我沒有說出喜歡立初那這五個字。可能我擅長的就是一直在立初那的身後做一個使者。

後來看著她再次看不見,我有些心酸。我能體會到當時明崇逸的心情,他用了後來的八年來妳補這個錯誤。我彷彿是一點機會都沒有了。

立初那的鞋帶很容易散開。

我明白,明崇逸比我更孤獨,愛立初那。

所以在初那失憶後,在明崇逸反悔帶走了她,我同意了。我利用了一年的時間打拼,把我和立初那的地下室裝扮的更漂亮了些。我決定去美國找她,這本來就是計劃很久的一件事。

我會揹著這把吉他彈立初那喜歡的曲子,依然看著她睡著的樣子。帶她去看鄉下的河流,流淌了幾年的河水。不勸她回家,潛在水裡對她告白……

路佳琪來找過我,倒著一杯紅酒潑在我的頭上。

我說:“怎麼還沒滾?”

“對待老情人就這樣?”

“當初那孩子就沒生下來過,怎麼成老情人了?”在遇到立初那後,我也明白了。每次路佳琪提到過去的事,對於我都是一場噩夢。

她說“怎麼辦呢?我已經告訴立初那了,你們不能交往了。”

啪!一巴掌。我第一次扇了一個女人。

她說:“呵,你當初睡我的時候就應該想到。”

有幾次我衝動的想把電話號碼告訴全世界,讓所有叫立初那的女人都打電話。因為明崇逸真的騙了我,他沒有一點訊息。我彷彿因為自己的善良,放棄了另一個好女人。

路佳琪有一次不怕死的對我說:“魯小卡,你只能跟我在一起,因為我們雙方都有對方的痕跡了。”

路佳琪活著就是提醒著:我錯的多離譜。

同樣在我出專輯後,她纏著要見我。這一次我讓她滾,給了她一巴掌。她說:“我還會來的。

我看著她的眼睛,又不看了。擔心遲早會被路佳琪攻陷,到了那個時候我就會完全忘記立初那,忘記我第一個喜歡的女孩。我用立初那給我的錢買到了吉他。怎麼說呢?

路佳琪沒有放棄過,我如果能像路佳琪一樣就好了。我已經

在放孔明燈的時候,在吻立初那額頭的時候。我已經偷偷說了“立初那,我們交往吧。”

立初那,我們交往吧。

立初那,我們交往吧!

☆、後記

我用了五個月的時間,差不多是一個學期寫成了這本書。因為我的視力不是很好,所以想到了這個題材。

魯小卡去了美國,立初那和明崇逸回到了中國是我能想到的最好結局。

一本書的後記大約就是一個星期的時間,都是些不連續的東西。相當於一個小短片。去年的時候還是個2015級的高三生,將過幾個月就去看2016級大一新生了。

這是第一本真正意義的書,風格太陰鬱了些。

在寫上本書的後記時寫了這本書。從網站發文到投稿完成,用了七個月的時間。還是遠遠不夠的。也快二十歲了,可能到了那個歲數就沒有時間做這些業餘的事了。

如果真的有一輩子都不會忘懷的記憶,還是一直都就在這裡,沒有拿走過的。

想念的。

下決心是要把一點點的小紙片輸入電腦了。因為它們丟了,我就要找很久久。寫不出來關於愛的故事。隨筆時間好長,扔了找不到的小熊本,凌亂的字型。很後悔,幾年前的自己還會寫出“不留退路”的話。

曾經都遺忘了寂寞,不然18年過去了,聽說的感覺都沒有呢?學校的二模即將結束,還是悠閒地在老班眼皮子底下很得意,很開心的寫隨筆。看不下去的英語無法,石沉海底的心反射,找不到了。看了七堇年,我也想去走走。有野馬,沒有草原。

同桌寫,“聽說戀愛一次的人是幸福的。可是你還談了一次又一次。”我背過臉,很想說,跟著感覺走。長大就是,明白了一些東西堅持了不會得到,不會得到就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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