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第6集《佛說四十二章經》(第1/4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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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大家開啟講議第六面,第五章、轉重令輕。
佛言:人有眾過,而不自悔,頓息其心;罪來赴身,如水歸海,漸成深廣。若人有過,自解知非,改惡行善,罪自消滅;如病得汗,漸有痊損耳。
我們修學佛法有兩個主題:
(一)無為法的修學:
在生滅流動的個體生命中,我們要試著根據佛菩薩的法語,觀照不生不滅的真理,也就是從流動的個體生命,迴歸到不生不滅的整體生命,從生滅門轉成不生滅門,這是佛法的根本法門,也是修學的第一個重點。
(二)有為法的修學:
在整個流轉的生命中,我們要注意自己的因緣果報,因為每一期的生命都有痛苦或安樂的果報。從有為法的修學上來說,在成就佛道之前,應該避免自己有痛苦的果報出現;若不想有痛苦果報,則應避免造作罪業。
對業力的修學,依本經的角度,將惡業分為兩個方面來說:
(1)未造作:對未造作的罪業,自己要謹慎小心,本經列出身業的殺、盜、淫,口業的兩舌、惡口、妄言、綺語,意業的嫉、恚、痴,這些都是身口意要避免的罪業,因為罪業會召感痛苦果報,所以未造作的罪業要儘量避免造作。
(2)已造作:對已經造作的罪業,應該透過懺悔,使罪業的勢力由重轉輕。
這段經文是從有為諸法的業力角度,談到如何修學。唯識學把造業的過程,依據初、中、後來說明業力的輕重:
(一)造業前:
造業前的意樂很重要,意樂即是動機。有些人造業前心的意樂很強,譬如他要去拜佛、唸佛,誰也不能阻礙他,他是主動積極的。造業前如果是依止強大的上品意樂,所造的業力就特別強大。造罪業亦復如是,造罪業時,心如果是主動積極,別人皆無法勸諫你,你的心如石頭般堅固,則這個業力所召感果報的業力也強大有力。
所以造罪之前所依止的意樂,對得果報影響很大。如果所造的業只在特殊的因緣之下,偶而為之,這業力就輕微,因為他沒有強大的意樂。因此造業之前的意樂,影響了業力的強弱。
(二)造業中:
在造業過程中所面對的境界,如果造業的所緣境是上品的境界,如父母、師長或清淨的佛法僧三寶境界,對這上品境所造的業力,它的勢力特別強大。所以在什麼樣的所緣境中造作,這也影響業力的強弱。
(三)造業後:
造業後是否後悔、追悔,若有追悔,這追悔會折損業力的力量。如果造善業後卻後悔,這後悔也會折損善業的力量;反過來說,造惡業後能後悔,這後悔也會折損惡業。
這裡佛陀說:未生惡業令不生,這是最高的標準。我們在修學的自我調整過程中,雖然還做不到未生惡業令不生,但起碼自己要安住在慚愧心中,若有造罪業,事後要自我反省,呵責消滅噁心的相續,如是罪業才能如病得汗,漸有痊損耳。
在大乘佛法中也很強調這觀念:罪從心起將心懺,心若滅時罪亦亡。若探討罪業的根源,身體及口這兩者都不能造罪業,它們只是工具,業力的出現一定是由心所推動,罪從心起,所以懺悔也是由內心所發動,心若滅時罪亦亡,若造業的惡念已消滅,則罪業也會被改變。所以心能造業,心也能轉業。
淨土宗廣泛的把心能造業,心能轉業這種轉重令輕的觀念發揮出來,淨土宗強調帶業往生,帶業當然是指帶罪業,若帶罪業,淨土是清淨的國土,如何帶業往生呢?
淨土宗認為往生有兩種:一是隨業往生,一是隨念往生。
一般的非修行者,他的生命只有一種選擇,只能隨業往生,因為他根本不可能在心中產生正念的力量,他的心完全隨境而轉,心是散亂的,臨命終只有隨業流轉。
修淨土的特色是隨念往生,除了少數人是淨業已成就,絕大多數人都是隨念往生。他的內心中雖還有無量無邊的罪業尚未得果報,但他的心情已改變,他厭離娑婆,欣求極樂,內心信願已具足,對造作罪業,對三界的果報已不生好樂,他內心產生清淨信願持名的正念,在臨終時,正念現前,這清淨正念帶動內心的善業與彌陀感應道交,往生淨土。
所以這裡的經文告訴我們,若已造罪業,就必須用善念來轉罪業,這善念主要是慚愧心,而慚愧心的生起是依止正見,平時對佛法的聞思,產生對生命因緣果報的正確觀察,這善念能轉變罪業,這即是本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