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第9集《靈峰宗論導讀》(第1/4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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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峰宗論》導讀。諸位法師,諸位同學,阿彌陀佛!(阿彌陀佛!)
請大家開啟講義第25面。
乙二、正見篇第二(分三:丙一、總標。丙二、別明。丙三、結示。)
前面的發心篇主要是說明我們在修學佛法之前要立定一個正確的目標。這一科主要是講正見,就是我們對於生命的真實相必須有一個正確的理解,就是要建立佛法的正見,這一科是講這個大意。我們也是分成三科:總標、別明、結示。先看第一科的
丙一、總標
這當中有一篇的論文,請合掌。
討究佛法,第一要務。諸佛所師,所謂法也,況弟子乎?雖勝義法性,貴在親證。倘非黃卷赤牘作標月指,示真實修行出要,何由得證勝義?試觀外道,亦出家求出生死,不知正法,求升反墜。故不留心教典,饒勇猛精進,定成魔外。脅尊八十出家,晝觀三藏,夜習禪思,乃有濟。
有謬雲,年少力強,宜習教典,年衰力弱,只堪唸佛。豈年少不必唸佛,年老不可習教。將謂如來教法,僅同舉子業,博名利於半生者乎。一歷耳根,永為道種,大士所以舍全身求半偈也。今佛法流佈,賴迦葉阿難二祖,徹底悲心,人皆視作等閒,殊不知恆沙世界,無量劫中,妙法名字不可得而聞也!
好,這篇論文我們分成三段來說明。第一段,蕅益大師先標出修學佛法的重要性,先講這個觀念:
討究佛法,第一要務。諸佛所師,所謂法也,況弟子乎。
我們剛開始去討論研究佛法、建立佛法的正見,這個在修行的過程當中是第一要緊的事物。就是我們剛開始可能內心當中有無量無邊的罪業,一切的戒定慧的功德都還沒有生起,那麼這個時候做什麼事呢?就是要先“討究佛法”,這件事情是第一要緊的事情。為什麼要這樣子呢?這以下講出一個理由:
諸佛所師,所謂法也,況弟子乎。
就是我們的導師佛陀,佛陀所師,這個“師”當動詞,就是遵循的意思,就是佛陀尚且依止佛法的軌則來修行,何況是我們身為弟子的呢?那麼“諸佛所師,所謂法也”這句話我們可以從兩個方面來說明。
第一個,從因地上來說:佛陀是以法為師。佛陀在因地的時候他也不是一開始出生就是成佛,他剛開始,佛陀的那一念明瞭的心也是攝持了無量無邊的煩惱跟罪業。是呢他內心當中有一種菩提心、上求佛道的一種希望,那麼依止這種希望的支援、願力的支援,他能夠在佛法當中聞、思、修,慢慢地使令心中從黑暗當中出現了一道的光明,那麼突然間在一支香的打坐當中,一念的相應味現前就證得無生法忍,乃至於成就佛道。所以,佛陀剛開始他從一個無明的心性當中轉成一個真如的心性,他也是經過佛法的聞思修的軌則去操作的。所以從因地來說呢,佛陀是遵循佛法的軌則,叫“以法為師”。
其次呢,從佛陀的果地的妙用上來說,佛陀成佛以後,他的大悲心——不忍眾生苦、不願聖教衰,他能夠從那一念清淨光明的真如本性當中流露種種的語言文字來教導我們,這樣的語言文字它也是隨順於法的軌則,所以是“以法師人”。
所以說,我們看到佛陀的他的因地跟他的果地都沒有離開佛法,因地上以法為師,在果地上以法師人。那麼我們的導師是這樣子做,何況我們身為弟子的呢?怎麼能夠說我不需要佛法,我修行但是兩個眼睛一閉、雙腿一盤就可以修行?不可以。所以說呢,我們剛開始發了菩提心以後,首要的事物就是“討究佛法”。這以下把這個觀念再把它開顯出來:
雖勝義法性,貴在親證。倘非黃卷赤牘作標月指,示真實修行出要,何由得證勝義?
然這種法性的真理,這個法性當然不是一切差別的相狀,就是我們在這個十法界的各式各樣的差別當中有一個無差別的本性,那麼我們稱為我空法空的真如。這樣的法性這個道理特別地殊勝,不是一般的世間的道理所能夠比的,這叫勝義。那麼這種我空法空的真理,它本身是離開文字相的,它的重點在於親證,這種言說的戲論不足以去詮釋真如的本體。
雖然這個事情的確是這樣子的,但是,就一個初學者來說,我們假設不是假借這個“黃卷赤牘”、這個經典,赤牘就是古時候寫經的竹片,我們剛開始假設不能夠假借經論的指導作標月指、指示這個修行的法要,那麼我們怎麼能夠知道去悟入勝義法性呢?
這個地方蕅益大師他把佛法的語言文字把它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