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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錄只詢問了一半,現場找不到監控影片,整個過程沒有證人,對於陳德福的口供無法甄別真假,由於缺少陳憲坤的筆錄,所以無法判斷二人誰是受害者?誰是嫌疑人?
法醫鑑定之後,認定雙方都是重傷,傷情屬於同一級別。雖然傷情夠級別了,但是在真相查明之前,警方不敢盲目對陳德福採取措施。
如果陳憲坤死亡,那還好辦些,警方可以用過失致人死亡的罪名,把陳德福羈押起來,牽扯到命案,即使嫌疑人的年齡超過了界限,看守所也會接收羈押的,可問題是陳憲坤還沒死,這樣一來,陳德福就不構成羈押條件。
看到自己父親被打成了植物人,警方卻不抓捕陳德福,陳憲坤的兒女不幹了,一天一遍投訴電話,三天一封投訴信,天天住在派出所,目的只有一個,要求警方抓捕陳德福,並要求陳德福支付陳憲坤的治療費用。
就在陳憲坤家人對辦案民警施壓時,陳德福的兒女們也來派出所施壓了,他們給陳德福裹著棉被,用三輪車把陳德福運到派出所,也要求警方處理打人的兇手。
他們認為陳德福已經敘述完當時的經過了,事情的過程已經明朗了,既然是陳憲坤打人在先,那他就應該賠償陳德福住院治療費和後續營養費,同時,警方也應該以尋釁滋事罪處理陳憲坤。
兩撥人在派出所見面後,差點打起來,辦案民警勸了半天才給勸開,看到雙方都提到了賠償費用,民警建議雙方走民事訴訟程式,透過法院判決來解決爭端。
對於民警的這一建議,雙方家屬沒有一個肯接受,原因很簡單,等待法院判決太慢,而且程式太繁瑣,他們懶得等,所以,雙方家屬就找警察,讓警察給處理。
同時,雙方還威脅說,要是派出所處理不了案件,他們就去區分局。如果區分局也處理不了,他們就去市局。假如市局還處理不了,那他們就去省裡,他們會一級一級的找,直到找到能處理的部門為止。
被糾纏了兩個多月,當地派出所實在是沒招了,無奈之下,所長一甩手,以雙方傷者的傷情是重傷,屬於刑事案件範疇為由,把案件推給了刑警大隊,然後通知雙方家屬去刑警隊糾纏。
刑警隊接手查了一段時間,但同樣理不清頭緒,越查越糊塗,見一時半會兒查不明白,便將該案暫時擱置了,就這樣,這起案件間接的落到了凌旭手裡……
第四百三十七章調查現場
看完卷宗,凌旭仔細研究了一番,反覆閱讀了幾遍陳德福的筆錄,把現場照片,執法記錄儀複製的現場執法影片,法醫鑑定,雙方打架時使用的農具,以及雙方家屬的辯論口供看完之後,凌旭陷入了沉思中。
過了一會兒,他把卷宗鎖進辦公桌的抽屜裡,然後走出了辦公室,見耿修泰正從辦公區裡稽核案件資訊,他走上前去:“教導員,咱們隊裡有幾輛警車?”
見凌旭出來了,耿修泰有些意外,聽到凌旭的問題,他回答說:“咱們隊裡一共有13輛車,一輛懸掛O牌的黑色的帕薩特轎車,那是你的專車,鑰匙我放在你辦公桌下面的抽屜裡了。
除此之外,咱們還有一輛越野警車,一輛依維柯警車,五輛警用轎車,三輛白色的奇瑞轎車,兩輛紅色麵包車,警車都停在了後院,只有出任務時才用,平時大家都開便車。”
“教導員,麻煩你給我派個人,我想去禮塑鎮陳莊村一趟。”凌旭和聲道。
聽到凌旭要去陳莊村,耿修泰點了點頭,環視了一圈,然後指著一個長相機靈的年輕人吩咐道:“小孫,凌大隊剛來,許多基層派出所的同事還不認識他,這段時間,你暫時給凌大隊充當一陣司機,等凌大隊把工作熟悉後,你再回原崗位工作。”
說完之後,耿修泰對凌旭解釋:“小孫名叫孫士棟,兩年前考進刑警隊的,他今年22歲,對轄區十分熟悉,小孫目前在物證鑑定中心工作,這傢伙挺聰明,是個好苗子,這段時間,讓他先跟著你吧。”
“好,謝謝教導員了。”凌旭微笑著道了聲謝,然後轉身朝樓下走去。
聽完耿修泰的命令,孫士棟走進凌旭辦公室,從抽屜裡找到鑰匙後,他跑下了樓……
凌旭走出辦公樓後,從大院裡站著,這時,周圍的警察紛紛側目觀看凌旭,一邊看一邊小聲嘀咕:
“看到了嗎?這就是新來的刑警大隊長。”
“是真的假的?這人也太年輕了吧?”
“當然是真的了,他叫凌旭,今年才26歲。”
“26歲?他怎麼當上的大隊長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