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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這麼說呢?理由很簡單,如果陳憲坤是被陳德福毆打成腦溢血的,那他肯定會隨即陷入昏迷,根本沒有機會用鐵耙打傷陳德福。
既然陳憲坤能夠舉起鐵耙,並且用鐵耙打傷陳德福,那就表示他當時是處於清醒狀態,沒有出現腦溢血的徵兆,否則的話,他不可能完成這些舉動。
陳德福的傷情毋庸置疑,肋骨折斷六根,腹腔扎傷,頭皮被劃傷,頭部被重擊出四個孔洞,全都傷到了頭骨,這般嚴重的傷勢,就算是年輕人也受不住,更別說陳德福那種古稀老人了。
驟然受到這麼嚴重的傷,陳德福必定會立即陷入昏迷,這種狀態下,他又怎麼對陳憲坤造成傷害呢?換而言之,被陳憲坤用鐵耙擊中頭部後,陳德福隨即就喪失了還擊能力,並且陷入了昏迷。。
而當時使用鐵耙的陳憲坤,卻還處於清醒狀態,說的通俗一點,陳德福昏迷時,陳憲坤還沒事呢。試想一下,一個被打成重傷,已經陷入昏迷的人,怎麼可能對陳憲坤造成傷害?
這麼一來,事情就很明朗了,陳憲坤肯定是在用鐵耙將陳德福打成重傷後,突然受到了某種驚嚇,在情緒被極度刺激之下,導致自己的冠心病發作。
因為沒有被人發現並救治,所以延長了病發時間,等報案人趕到現場,報警喊來警察,再由警察撥打120找來醫生,然後由救護車送到醫院手術檯,這中間消耗了太多的時間。
也正是這個原因,導致陳憲坤的病情加重,由冠心病誘發出腦溢血,再由腦溢血變成植物人。這就是陳憲坤被認定為輕微傷的原因,因為他的傷勢結果系自身體質健康因素造成,與他人無關。”
“按照你的說法,我爸將陳德福打傷之後受到了某種驚嚇,以至於情緒受到某種驚嚇,從而導致冠心病發作?
我想問一下,什麼事情能夠令我爸爸受到驚嚇?又怎麼能使他的情緒被極度刺激?
我認為是陳德福把我爸給氣病的?要不然我爸爸怎麼會被刺激的犯病呢?”陳憲坤的兒子陳慶喜提出了疑問。
對於陳慶喜的這個疑問,負責人不疾不徐的解釋說:“對於冠心病患者來講,一般的生氣發怒,只會令患者出現胸痛、胸悶、心悸,心動過速等症狀,但是不會誘發患者昏厥。
昏厥是冠心病轉變腦溢血的前奏,根據臨床試驗,患者只有在遭受過度驚嚇之後,才會使情緒受到極度刺激,從而傷及心脈,瞬間加重病情,造成昏厥和休克現象。
所以說,即使陳德福當時用語言攻擊你父親,惹你父親生氣了,但也只能令他因生氣而導致胸悶、氣短,不會造成你父親從現場昏厥,但是報案人趕到現場時,你父親已經昏迷過去了。
據我猜測,你父親使用鐵耙打昏陳德福之後,見陳德福倒地不起,又看到陳德福身上流淌的鮮血,誤以為他把陳德福給打死了,驚恐之下,這才令他的心緒收到了極度驚嚇,從而使得冠心病發作。
病情發作後,因為沒有及時送院接受治療,所以延誤了病情,由於耽擱了時間,等到你父親被人發現病並送到醫院時,冠心病和高血壓已經演變成腦溢血了,雖然經過醫生的救治保住了性命,但他最後卻變成了植物人。”
聽到這兒,陳憲坤的家屬全都陷入了沉默,陳慶喜張嘴想要說些什麼?可試了幾次,他卻什麼話都沒有說,望著手中的鑑定結果,他嘆了口氣,隨後,帶著家人離開了鑑定中心。
第四百六十三章窮在鬧市無人問
新的傷情鑑定出來後,陳慶喜給刑警大隊送去了一份,凌旭看完傷情鑑定書上的內容,心中頓時鬆了口氣,有了這份鑑定書,這起案件的僵持局面就要被開啟了,以前那種互相糾纏的局面也不會在出現了。
把省司法鑑定中心出具的傷情鑑定書放入卷宗,凌旭拿著卷宗去了法制科,找到法制科的負責人,把自己的想法講了講,讓對方看了看新出具的傷情鑑定,然後凌旭請對方根據相關法律條款,為案件進行定性。
就在凌旭從法制科等待案件定性結果時,他忽然接到了父親的電話。電話裡,凌春生要凌旭中午務必回家一趟,但是對於什麼事情卻隻字不提。
聽到父親這麼鄭重其事,凌旭有些意外,擔心家裡發生意外,結束通話電話後,凌旭不敢怠慢,從小孫手裡要過車鑰匙,打了聲招呼,便自己駕車回家了。
雖然凌旭的老家距離刑警隊只有四十多公里的路程,可是自從凌旭上班後,因為忙著處理案件,所以一直住在分局的宿舍裡,基本上不怎麼回家,眼下聽到家裡有事,他這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