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6部分(第2/4 頁)
上午,他打電話找宋陽,結果被告知宋陽因病請假了,副所長王藝欣雖然沒有請假,可她卻以對於照喜一案不熟為由,拒絕接手調查案件,至於所裡其餘那些民警,雖然對於照喜的案件始末比較清楚,但沒一個人願意接手調查。
無奈之下,凌旭只得自己親自調查案件,他從於家莊足足查了一個多星期,差不多把村裡的人全都走訪了一遍,想從那些村民裡面找出兩個證人,可是忙活到最後,依舊沒有一個村民肯站出來作證。
後來,凌旭把於志龍傳喚到派出所,想要試著詐一詐於志龍,但是因為前兩年有過類似的經歷,以至於於志龍具備了很強的反偵訊經驗,凌旭足足審訊了於志龍十二個小時,依舊沒有收穫,不管凌旭怎麼審,於志龍就是不承認打人了,當到達傳喚調查的時限後,凌旭因為證據不足,只能一臉不甘的放於志龍離去。
於志龍從派出所離開後,大搖大擺的回到了村裡,見人便吹噓,稱派出所的警察奈何不了他,在派出所走了個過場後,便把他放回家了,這次打人的事情已經揭過去了。
聽到這個訊息,於照喜的妻子林玉香坐不住了,她把剛剛甦醒的於照喜從醫院裡接出來,抱著自己的孩子,領著於照喜年邁的父母,一家四口人去派出所抗議,因為這起案件是凌旭負責的,所以他們一家人找到凌旭,讓凌旭抓捕於志龍。
見到於照喜一家人後,凌旭勸她先把於照喜送回醫院接受治療,以免影響於照喜的康復,然後凌旭把案件遇到的困難講給林玉香,讓她先回家等訊息,等他找到證據後,便會對於志龍採取措施。
但是凌旭的這番話,林玉香根本沒有聽進去,她就認準了一個死理,那就是她撥打了報警電話,警察就應該把打人者給抓走,找不到證據是警察的事情,跟她沒有關係,如果凌旭不肯抓捕於志龍,那她們一家人從今往後就住在派出所裡不走了。
凌旭本以為林玉香說的是玩笑,可沒想到她果然說到做到,自打那天開始,她就領著家人從派出所的辦公大廳裡住下了,吃喝拉撒睡,全都在大廳裡解決,所裡那些民警們因為知道案件棘手,因此沒有人上前去制止,也沒有人願意招惹麻煩,所以,大家對林玉香一家人的舉動全都裝作看不到。
對於所里民警的反應,凌旭是既生氣又失望,但是眼下他顧不上整頓民警作風,因為林玉香一家人已經在所裡住了四天了,不但引得那些前來辦理業務的群眾議論紛紛,就連鎮政府裡的工作人員也都圍在派出所門前嘀嘀咕咕,派出所的形象和辦公秩序已經受到了嚴重影響。
鎮/黨/委/書/記/張念義已經給凌旭談過兩次話了,讓他必須把於照喜一家人弄回去,除此之外,縣電視臺也對此事進行了報道,督促派出所儘快將打人者繩之於法,張念義、於照喜、電視臺,三方全都對凌旭施壓,可縣局對案件不聞不問,凌旭上報了兩次案件,都被退了回來。
得知凌旭的事情,彭震罡到是想幫忙,可惜江越在刑警隊裡沒有話語權,而治安大隊長楊智剛是曹尚儒的人,因此彭震罡也是愛莫能助,無奈之下,只能讓凌旭自己解決這個難題。
凌旭沒有想到這麼一起普通的案件,竟然比那些命案還難辦,於照喜一家人還在樓下大廳裡住著,所裡的民警依舊沒人願意過問這件事,張念義天天催凌旭把人弄走,電視臺一個勁兒的進行追蹤報道,凌旭現在對於志龍抓也不是,不抓也不是,頭疼的整宿整宿睡不著覺。
這一日早上,凌旭去院子裡打水路過大廳時,發現大廳裡只剩下於照喜和林玉香夫婦了,於照喜的父母沒有在這裡,問了問值班民警,得知於照喜的父親於建軍今天清晨六點左右領著老伴回家了。
聽到這個訊息,凌旭心中一喜,他此刻突然有了一個想法,既然林玉香的工作做不下去,那他可以做於建軍的思想工作啊,只要說通了於建軍,讓他把於照喜接回去就可以了,等於照喜回去後,他再慢慢尋找於志龍僱人毆打於照喜的證據。
想到這兒,凌旭從水龍頭處洗了把涼水臉,然後開著所裡的便車出門了,一路行駛,他來到了於家莊,由於之前走訪證人的緣故,所以凌旭對於照喜一家人的住處十分熟悉,於建軍夫婦和於照喜合住在一座院子裡,所以凌旭直接來到了於照喜的家中。
進入院裡,於建軍夫婦果然在家,此時,年邁的於建軍正在往院子裡般一些舊書籍、舊報紙、已經一些瓶瓶罐罐的東西,而於建軍的老伴則在門口臺階前坐著數雞蛋,她身邊還有兩隻被捆綁了翅膀和腿的老母雞。
走到兩人面前,凌旭有些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