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部分(第4/4 頁)
李百福的工資全部結清,第二天,李百福便拿著行李離開了窯廠,只不過,誰也沒想到,後來竟然出了這樣的事情。
我們查驗過李百福領取工資時出具的“收到條”上面的字跡、簽名、和手印,確實是出自李百福之手,並不是被人偽造的,因此老譚和李百福並沒有債務上的糾紛。
除了這點之外,老譚在時間上也不具備作案嫌疑,我們發現李百福屍體的時間是八月二十號,那天正巧是你們幾個新人第一天上班,當時你好像跟石科長去過現場。
石科長鑑定完屍體,給出一個結論,那就是李百福死亡的時間不超過一個星期,二十號往前推七天,正好是十三號,但是據我們調查瞭解,老譚從八月十三號至二十號的這段時間裡,一直在窯廠裡盯著出磚,所以他沒有作案時間。”
劉利揚說完之後,凌旭拿過卷宗,從裡面找了一會兒,隨後,他抽出一張“收到條。”
收到條上面是這樣寫的,今天收到1—8月份工資款32000元(三萬二千圓整),收到人:李百福。二〇一五年八月十二號。
收到條上面的字跡歪歪扭扭,字跡上面還有四個手指印,分別摁在了工資數額、大寫數額、名字,日期尾端,這四個地方。
拿著收到條打量了幾眼,凌旭又朝幾人確認了一遍:“你們確定這張收到條上的字跡和手印都是李百福本人的?”
杜明迅看到凌旭有些不死心,他有些無奈的點了點頭:“我們十分確定,因為這張收到條是我送到技術科做的筆跡鑑定,上面的字跡和指紋的確是李百福本人的。”
聞言後,凌旭有些失落的嘆了口氣:“我本以為那個老譚因為工資的事情,跟李百福鬧僵了,衝動之下,老譚做出了殺人的舉動。
可事情的結果,卻是老譚不但支付了李百福的工資,而且在李百福被害時,還一直從窯廠裡待著,根據眼前的這些物證,那個老譚可以被排除在外了,唉……看來我的判斷不準確啊。”
見凌旭的表情�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