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角落讓自己安靜的活下去。沒有人稀罕來看你一眼。而這在小地方是做不到的。
孤獨的人,依然會有人陪伴。
我天性不宜交際。在多數場合,我不是覺得對方乏味,就是害怕對方覺得我乏味。可是我既不願忍受對方的乏味,也不願費勁使自己顯得有趣,那都太累了。我獨處時最輕鬆,因為我不覺得自己乏味,即使乏味,也自己承受,不累及他人,無需感到不安。
2013年1月1日,我笑著對我的女神說:“現在見到你這一刻,我已經克服了366天想擁抱你。”
她笑著回答我:“那麼,你應該克服365次的。”
故事的開頭總是這樣,適逢其會,猝不及防。故事的結局總是這樣,花開兩朵,天各一方。
我知道,2013年只有365天,或許她是我永遠都不想得到的女人。
只是,比較難克服的是現在只能給你發“晚安”,而不是“晚安(親親)”。
當一個人迫切地想要得到一件東西,他的判斷力就會下降,因為太想得到了,以至於眼裡都是遠處的目標,而看不到腳下的坑。
也許,那個人就在半路上等你,可你依然看不到,錯過了就是永遠,永遠也就不可能回頭。
最後留下的,會是誰。
人生幾十年,相逢之後,才有久別重逢。兜兜轉轉之後,才有驀然回首。縱然肉身已朽,我們留下的痕跡,會存在於惦記我們的人的心中。念念不忘能夠對抗遺忘嗎?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我們的使命是,力圖記錄風吹散的唏噓,和逝去的人。我們最虔誠侍奉的,是記住。
一個人要如實地講述自己的心,是一件很艱難的事情。總要等到理解那些迂迴曲折的文字,才能發現內在的深情。糾纏擰巴痛苦的部分,不足為外人道,所以我們要平靜下來,輕描淡寫去描繪。
我們都知道先愛自己,再愛別人。可一旦愛上別人,你就很難再愛自己了。
愛情不是靠經營得來的。你第一眼看見他,他在人群裡閃著光,愛情就這麼產生了。後來你發現是因為禿頂,這說明你已經趨於理智,雖然恨,也還愛,那就可以談婚論嫁了。
世上只有該結婚的感情,沒有該結婚的年齡。
朋友之間的關係不是老的好,也不是新的好,而是一起經歷了很多事之後,你還真切的覺得對方挺好,這才值得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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