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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安之已經幫他找到了一份工作,同樣也是在曼哈頓,但是不在中國城,是到一個洋人開的酒吧裡面去做服務員。
“我的英語還不行,我想還是在唐人街找一份工作先幹著。”陳夕小聲地提議。
“不行。”陳安之很快否決了,“正是因為你的英語還不行,所以要你到酒吧去強化一下,那裡也不是目標,只是讓你鍛鍊一下而已。”
看到陳夕似乎不是很明白,陳安之解釋說道:“中國人來到美國或者其他國家,無論是移民還是偷渡或者留學,很多人都是選擇在唐人街工作,因為這裡找工作相對容易一點,環境也跟容易習慣。但是正因為如此,很多人就這樣一輩子呆在唐人街!因為不用學其他語言也可以生活,所以他們懶得去學習語言;不用其他技術、能力,也能混飯吃,所以他們不去學習進步。”
陳夕還是第一次聽到這種說法,以前在國內都是聽說唐人街都是華人居住,大家互相照應什麼的。
“ChinaTown是紐約比較大的少數民族聚集區,以前叫唐人街,現在的規模,翻譯成中國城或許更合適。其實不止華人如此,其他民族在外地也都有他們的生活圈子,但是很多外國人他們的做法是,只是剛來的時候住在自己民族的聚集社群,等到找到工作,生活條件稍微好了,馬上搬走。雖然他們的社群不如唐人街繁榮,但是他們個人以後的發展、第二代的發展,都會有更大的空間。猶太人、日爾曼人都是這樣,而相對很多華人來說,初來美國很窮,一直呆在唐人街也一直不富裕。”
陳夕明白了爺爺的用心,但是對自己的英語水平,實在沒有很大的自信,“我的英語能行嗎?”
陳安之笑了,“你爺爺我當年的英語水平比你差遠了,我在戰亂年代都沒有受過正規的英語教育,你想是什麼水平?但是我有一點基礎之後,來到美國,我就沒有在唐人街找工作,我把自己放到一個必須完全說英語的環境去,周圍沒有一個華人,口語水平馬上突飛猛進。”
既然爺爺已經考慮到了這一點,並且就是為了提高自己的口語對話水平特意安排,陳夕不好再推辭。於是去了第四十三號大街的“伍茲迪克”酒吧做服務員。
酒吧老闆迪克是美國人,服務員除了有一箇中村高也是日本人之外,其他的都是美國人。顧客更是全部都是說英語的,所以陳夕也必須全部說英語,或許正是因為沒有一箇中國人,反而讓他敢放開地說,不覺得尷尬。
陳夕也有一點英語底子,在這種環境裡面,經過了最初幾天的不適之後,他都體驗到了口語突飛猛進的感覺,很快在這裡做了一段時間。
這天,陳夕聽說有一位好萊塢巨星在附近出席一個活動,那是他頗為喜歡的動作巨星施瓦辛苦,沒想到現在有機會可以親眼見到他。
好萊塢在西部,紐約在東部,要是沒有什麼事情,陳夕是不可能跑去洛杉磯看明星的,而以現在的收入,這也是不可能辦到的,所以陳夕很想趁這個機會去看看。
現在是下午,酒吧裡面沒有什麼事情,所以陳夕決定抽空偷偷溜出去一會兒,料想應該沒有什麼大礙。
陳夕看到老迪克拿著一塊布在吧檯前擦拭,正享受地聽著埃爾頓_約翰的老唱片,還隨著低聲哼唱。他趕緊快步溜了出去,迪克根本沒有看到他。
這時候電話響了。迪克挺著肚子慢慢走了過去,拿起了聽筒。
“喂,你好,這是伍茲迪克酒吧。很榮幸,有什麼可以為你服務呢?”
很快,迪克笑了起來:“老朋友,原來是你,你有什麼關照我?”
“……西?”
“今天別讓他出去,你要來接他?……
“哦,天哪!我這裡是酒吧,難道我還要他送外賣不成?”
“……沒關係,好的,一定,我一定留意他……”
“麻煩?他是個好孩子,出去也不會惹麻煩的。是的,他真的是個好孩子,你不用擔心……”
陳夕出來之後,上了一輛計程車,趕去了施瓦辛苦會出現的地方。
正文 第三十六章 陰差陽錯
第三十六章陰差陽錯【修改】
等他下車之後,發現那裡根本沒有明星,甚至也沒有什麼熱鬧的人群。不由長出了一口氣,難道是自己看錯了時間?
陳夕在附近走動起來,希望是自己幾錯了地址。
果然,他發現在轉彎過後的另外一棟建築的門口聚滿了人,他趕緊跑了過去,利用自己的身材、力氣,擠到了最裡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