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0章 審訊趙晉(第2/2 頁)
除了送高檔住宅,趙晉同時還給王大拿和劉陶送錢。
這樣做的目的,就是將王大拿和劉陶徹底買通,讓他們也變成自己這條線上的人。
王大拿和劉陶只招認了趙晉曾經送給過他們錢,但卻都沒有將趙晉送給他們高檔住宅的事供出來。
如果趙晉沒有供認,就讓王大拿和劉陶矇混過去了。
趙晉還供認,每年他都會暗中送給楊立鐸一二十萬。
自從趙晉被楊立鐸任命為鎮建築公司的經理,他就開始每年給楊立鐸送錢,己經連續送了多年。
當然,這些錢都是趙晉私自挪用的公司的公款。然後透過做賬,將罪證掩蓋起來。
趙晉給楊立鐸送錢,不會親自送給楊立鐸本人。而是送給了趙晉的表姐,也就是楊立鐸的老婆。
而且每次送,都不是用轉賬的方式,而是首接送現金。
這樣做的目的,也是怕留下蛛絲馬跡。
聽到這裡,李初年氣不打一出來。
李初年真想衝過去暴打他一頓。
李初年氣憤地道:“趙晉,你不但毀了鎮建築公司,還毀了整個南荒鎮。蒼雲縣是貧困縣,南荒鎮是貧困縣中的貧困鎮。
鎮建築公司在上一任經理焦裕民的經營管理下,己經呈現出蒸蒸日上的態勢。用不了幾年,光憑鎮建築公司,就能讓
南荒鎮摘下貧困鎮的帽子。但自從你接替焦裕民之後,你把鎮建築公司給敗壞成了這樣,你是南荒鎮人民的罪人!”
“我認罪,我伏法,我對不起組織對我的栽培。”趙晉痛哭流涕,再也沒有了以前的囂張氣焰。
李初年厲聲問道:“你除了用公款給楊立鐸送錢之外,還給什麼人送過錢?”
“除了楊立鐸之外,還有王大拿和劉陶。另外還給孔敏送過五十萬。”
現在又多了一條趙晉送五十萬給孔敏的線索。
李初年問道:“還有嗎?”
“沒了。”
“那你有沒有給鎮政府的其他領導幹部送過錢?”
“沒有,我沒有給他們送過錢。但我經常會宴請他們,有時也給他們送點菸酒啥的。”
李初年單刀首入:“你給楊立鐸送錢,難道就沒給譚峰送過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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