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法外狂徒陶女士(第3/5 頁)
有了先知,再加上充分的瞭解現實政策,待他出山之日必定無往不利。
林朝陽還想給二埋汰講講大道理,可還沒等他來得及開口,二埋汰脫口而出:“我看見陶玉書了!”
好像前列腺炎患者站在小便器前,到了嘴邊的話被堵了回來,只嘀嗒出幾個單詞:“她……她咋……回來……了?”
一直以來,林朝陽自覺是個穿越客,前程遠大,人家有自己的前程要奔,他可不會死乞白賴的耽誤了人家的前途。
更何況,既然都放手了,就更得灑脫一點。
可再次聽到“陶玉書”這個名字,他還是沒忍住心中的那一拍悸動。
二埋汰看著林朝陽的反應,有幾分得意,臉上寫了幾個字:你再跟我裝!
“這還用問嗎?回來找你的唄,你們倆可是扯了證的夫妻。”二埋汰回道。
扯了證是扯了證,老子的長槍可一次沒出過呢,林朝陽心裡補了一句。
陶玉書是1972年來到小楊屯知青點的,甫一出現,便以她清麗明豔的長相驚豔了整個知青點和公社。
不到一個月時間,她的美貌便傳揚遍了周圍幾個公社和縣城,聞名前來知青點瞻仰她美貌的男青年絡繹不絕,甚至因此還興起了幾次爭風吃醋的拳腳官司。
在七十年代這個特殊的年代裡,“單身”“美貌”“女知青”這幾個單詞疊加在一起,似乎註定了陶玉書的知青生涯必將會經歷一場艱難困苦。
可出乎所有人意料的,除了偶爾有少年慕艾的男青年鬧出幾樁鬧劇之外,陶玉書在小楊屯知青點的插隊生活出乎意料的平靜。
而究其原因,離不開陶玉書本人的本分,她出身於書香門第,但並非是嬌小姐,幹活從來積極不落人後。
面對知青點和公社、縣裡各路男青年或明或暗的示好和追求也從來不加顏色,是個極有定力、又自尊自愛的女子。
林朝陽是小楊屯生產大隊隊長林二春家中獨子,早年上面還有個哥哥,可惜幼年夭折了。
因此在林朝陽的養育上,林二春夫妻倆就顯得對他過分寵愛。當然了,以這個年代的條件,物質上的溺愛談不上,更多的是精神上的。
父母的寵愛反應在林朝陽的成長環境中,讓他少吃了很多苦。初中畢業後,林二春把林朝陽安排到了隊小教書。
隊小老師在這個年代的農村,是農村青年僅次於考學、招工、當兵的就業選擇了。
林朝陽能當上這個隊小老師,不算是父親林二春公器私用,畢竟他的初中學歷可是小楊屯的學歷天花板。
初中學歷不算高,但在這個年代的農村並不多見。
身為隊小老師,林朝陽每天只需要教書就能拿滿十個工分,相對社員們而言簡直不要太輕鬆。
不過到了寒暑假,他還得跟社員們一樣參加勞動,也因著這樣的機會,讓他跟一起勞動的知青點知青們熟悉了。
林朝陽正值青春年少,陶玉書這個女知青美貌動人,又出身書香門第,氣質出眾,自然成了他朝思暮想的意中人,但他一直都只是單相思。
直到父親林二春察覺到了兒子的心思。
林二春是個很有想法的人,他覺得別看嗡嗡嗡裡知識分子和文化人被整的很慘,可國家要發展就離不開這些人,76年f4被粉碎之後,林二春更堅定了這個想法。
兒子喜歡陶玉書,如果兩人真能夠結成連理,日後早晚會借上力的,到時候說不定可以一舉跳出農門,為老林家光宗耀祖。
而且陶玉書72年下鄉插隊,比林朝陽大了三歲。俗話說女大三、抱金磚,女同志本來就早熟,年齡再大點,結了婚肯定知道疼人。
再加上陶玉書在知青點四年時間,從來沒鬧出過什麼緋聞。
論模樣、人品、性情、家世,挑不出任何一點毛病。
林二春想將她這樣條件出眾的女知青發展成兒媳婦,如果說出去恐怕會被人笑掉大牙,嘲笑他老林家癩蛤蟆想吃天鵝肉。
可他卻深刻踐行著偉人的話:世界上幹什麼事,都怕認真兩個字。
為了給兒子林朝陽多多創造與陶玉書的相處機會,他不惜將兒子從隊小老師的位子上下放到田地裡,分配勞動任務的時候總是不經意的將林朝陽和陶玉書分到一起。
這麼過了半年時間,林二春覺得時間差不多了,打算給兒子進一步創造點機會。
可還沒等林二春行動呢,林朝陽就用一場英雄救美打破了他的如意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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