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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狗認為:這些混子當年在巴黎夜總會根本就不是華山論劍,而是華山論“賤”。
真的華山論劍就算是王重陽打傷了歐陽鋒,歐陽鋒肯定不會跟王重陽要醫藥費,而且衙門也不會把王重陽抓進臨安大牢。而當年那些在巴黎夜總會華山論“賤”的混子們,不但要被人追討醫藥費,擔心被警察抓,而且還要賠夜總會的損失。他們多數身無分文,去夜總會喝頓酒的錢都是幾個人湊出來的,打架過後賠償的錢多數是向父母要,父母如果不給,他們就去偷和搶。
他們中的絕大多數人在這一次又一次的毆鬥中都沒能成名,有的賠了錢,有的進了監獄,有的落下了殘疾,還有的直接沒了命,留下每日以淚洗面的老父母。
這不是賤是什麼?
他們就是在比誰更賤。
當然,在這些人中也有真的成名了的人物,那就是曾經和曉波打過架的丁小虎。
當時很多人都覺得難以理解,一個當時只有10幾歲的孩子怎麼能在那麼混亂的夜總會中屢戰屢勝?10幾歲的孩子和20幾歲的人打,怎麼可能打得過?
二狗第一次見到丁小虎的時候,丁小虎在拿著一把野營用的開了刃的大號開山刀在聚精會神的颳著指甲中的灰垢,邊刮邊吹著,悠閒的很。
幾年以後,二狗在《古惑仔》中看到了用大拇指挖耳朵的陳浩南,當時一起看錄影的同學普遍表示陳浩南這個動作酷斃了。二狗當時想:他們是沒見過丁小虎用開山刀刮自己的手指甲,如果看了丁小虎的那個架勢,他們肯定再也不會覺得陳浩南的那個動作很痞很酷很帥。
二十八 華山論賤(下)
丁小虎當時還有個綽號,叫半瘋,丁半瘋。二狗和他多年接觸下來,不大同意這個綽號,他打起架來根本不是半瘋,是全瘋。
他最大的特點就是愛連續作戰,無論和誰發生了衝突,他一定會戰鬥到底,直到把對方徹底打服為止。這也就鑄就了他的標籤:經常一打架就是一通宵!!!從晚上一直打到第二天天亮。這樣的事兒,二狗知道他起碼幹過4,5次。
二狗聽說過上網上通宵的,聽說過喝酒喝通宵的,還聽說過唱歌唱通宵的,但是二狗認識打架能打一通宵的,僅丁小虎一例。
現在舉個丁小虎打架打通宵的例子:
2002年夏某晚8:30,丁小虎等四人和某社會大哥在飯店內發生衝突,惡戰一場,丁小虎慘勝,丁小虎為了面子,留在飯店內不走,就等著該社會大哥尋仇,同時,丁小虎也給朋友和兄弟打了電話,吹了哨子。
晚9:30,該社會大哥帶20餘人手持砍刀殺向該飯店,丁小虎的朋友們卻還沒到幾個。丁小虎說:要打出去打。出去飯店以後,好漢不吃眼前虧,丁小虎等幾人胡亂應付了幾下轉頭就跑。注意:這不是逃跑,屬於戰略撤退。當然,在撤退過程中,丁小虎等人不免會被砍幾刀。
晚11:00,背後被砍了幾刀的丁小虎帶著10幾個人終於在這位社會大哥開的某個歌廳找到了他,丁小虎等人將不包括這位社會大哥在內的三人砍進醫院,這位社會大哥倉惶逃竄,歌廳被丁小虎砸爛。
凌點30分,正在我市著名的燒烤一條街露天吃燒烤喝啤酒慶祝勝利的光著膀子的丁小虎忽然一聲慘叫,他被那位社會大哥從背後結結實實的砍了一刀。丁小虎和一起吃飯的幾個朋友下意識的抄起坐著的塑膠凳子擋了幾下大砍刀,轉瞬間塑膠凳子被砍碎。丁小虎手腕再中一刀,再次率隊戰略撤退。
凌晨2:00,惡戰由冷兵器作戰升級為熱兵器作戰,丁小虎拿著一把仿六四手槍(也就是江湖人稱“化隆造”的槍支)在該社會大哥開的另一家歌廳內找到了他。丁小虎沒想到的是,和這位社會大哥在一起的,還有小紀。“老虎,都是朋友,來,握握手,這事兒算了”小紀就是這位社會大哥找來談和的。“這手我握不了”丁小虎說完轉頭走了。
凌晨3:30,丁小虎又接到了趙紅兵的電話,“老虎啊,小紀現在和我在一起喝酒呢,聽說你和人家打起來了,還不依不饒?”趙紅兵的意思是讓丁小虎別再打了。“紅兵大哥,這架不能不打”丁小虎說明了事情的原委。“呵呵,那你實在要打也可以,別動槍了,聽小紀說你是拿了槍去的,你動了槍出了事我可幫不了”。趙紅兵說。
凌晨4:50,丁小虎帶著兩個兄弟再次去了那家歌廳,終於把那位社會大哥給砍了,據說把那位社會大哥的小臂都給砍得耷拉了。
據丁小虎說,他砍完那位社會大哥出門時,天亮